上火,你明白什么是上火吗?恐怕你在上火吧?国人如何?你就给定义了?你以为你代表所有中国人了?你挺权威啊!还自我感觉不错,弄出个六字“针眼“,真应了一句话:“树林子一大,什么鸟都有。”你可真聪明,还能看出来,我给LZ拱火,建议你先回回炉,把中文搞明白,再回来侃。你不是那个中文不好,英文好的师兄弟吧?你一翘尾巴,就知道你要干啥,想干啥就大大方方地,别在那既想当XX,又要立牌坊。
你觉着你这不是吵架是在说理,是吗?
你与minto有过纠纷吗?你是怎么解决纠纷的?把这个经验告诉LZ足亦。有人跳楼,别喊加油。
华人在这生活几年、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大有人在,这么多年碰上个把坏人是可能的,似LZ这样短短几月内坏人一下子都冒了出来,minto上上下下连同LZ自己的律师不谋而合都参与到巨大的阴谋中,又为何来?为了侵吞那6万订金?一个法律和制度都相当完善的国家会允许邪恶的minto长期存在,是不可思议的。如此邪恶的minto长期未被揭露,也是不可思议的。
双方都讲理的时候,不会有矛盾。至少一方不讲理的时候,就会产生矛盾。有理走遍天下,在中国是个例外,在这里是个常识。逞一时口舌之快的结果就是把人都变成仇敌。
看过你的几个帖子以后,对你有几把刷子,可谓略知一二。可以形象地说:本人打过的官司,比你听说过的官司还要多得多。LZ若非受几个心怀叵测之国人之误导,结果不致如此。在此,可以明确的告知你,并非LZ采取强硬方式,才事致如此。
看你这么上心这件事,不辞辛苦地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大家按你的六字“针眼”为指南,对你的敬业精神,先赞一个!可遗憾的是,你的精力用错了地方!不仅,为正直之人所不齿,即使,你的XX也不屑,为何?你知道吗,那是一个最痛恨出卖同族人的文化背景!你能明白吗?若真不明白,那就放狗找一下即可。若非无奈,讨口饭吃,差一不二也就行了,不会有人跟你较真,但,可别做过了,那会弄巧成绌。
敢问你老贵庚如何?若你为一娃娃,也就罢了,不再与你浪费闲工夫。若你拖家带口想长点见识,那还是请你先补习一下中文,然后,把LZ的帖子看懂以后,再指点江山也不迟,以免让人贻笑大方。
若说吵架,你还真不够资格,若你不服,那咱俩就当面切磋切磋,可否?
借你之言,点拨点拨你,帮你天灵盖上开条缝,免得以后再四处出丑。当你说这句话时:“双方都讲理的时候,不会有矛盾。至少一方不讲理的时候,就会产生矛盾。”,说明你此时思维还算正常;但,当你说这句话时“有理走遍天下,在中国是个例外,在这里是个常识。逞一时口舌之快的结果就是把人都变成仇敌。”,恕我直言,此时,你的脑子进水了,或许刚被穿刺过!
若你真的想从BDW这件事上,学习点什么,不管怎么说,看在你还是长着一张国人的脸,鄙人不才,免费指点指点你也无妨!请你留下你的联系方式。
中式骂街的老套路。最后一句应该是“你等着”,漏啦?
你对内情、细节都特别清楚,对所有不同意见都格外激动,也许你就是当事人?如果不是,请到一边歇歇。如果是,我再说两句。你帖子里有“怒发冲冠”、“非常气愤”这样的描述,所以才劝你吵架这招根本不灵。我跟minto打过交道,感觉是,你找不出它的错,它死硬死硬的,一旦找出它的错,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双方都强硬,因为双方都认为有理,互相听听对方的理又有何妨。所以,如有可能还是争取协商解决,最后协商不成再上法庭。minto是混蛋,你的律师是混蛋,法官还是混蛋的可能性不太大。祝你好运!
这个帖子还是关了吧,已经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