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职不成,反丢现职:前新华社记者成为加拿大政府雇员后,被加拿大政府解职

张于1995年移民加拿大。移民4年后在1999年取得加国公民身份。她在2002年加入联邦公务员队伍,并于任职工业部期间通过「机密」(Secret)资格审查,翌年(2003年)调任枢密院。

这里面有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失职。她当初来加不到10年,为什么通过了「机密」(Secret)资格审查?调任枢密院之前为什么不做更高一级的资格审查?

Secret资格审查是由RCMP做,不是很认真,Top Secret资格审查是由CICS做,很认真的。
 
我一向对人不对事,这位女士是我们身边和我们一样的同胞,况且到最后也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希望超版从尊重本地人隐私权的角度考虑,删贴!

法院公开审理结果
National Post 报道
文学城有报道
51网站有报道


就CFC不让转贴?

这位女士也许和你一样,但其经历和职业和绝大部分华人不一样, 法院是在审核了CICS的报告和证据后,做出判决。
 
TA是我们身边的人。设身处地想想,如果TA是你或是你的配偶,尽管是个新闻,你希望你所在的小圈子也沸沸扬扬吗?

你认识她?
 
TA是我们身边的人。设身处地想想,如果TA是你或是你的配偶,尽管是个新闻,你希望你所在的小圈子也沸沸扬扬吗?

就是说,你要单独地把渥太华华人的眼睛蒙起来,耳朵堵起来。而你却对洋人没有办法。

在加拿大,这叫歧视。

在这个案子中,张女士现在成了公众人物,张女士的隐私中有关这个案子的部分,已经不是隐私了。
 
请避免评论当事人本人。

让我评论的话,我会说:她当初接受枢密院的工作是最最愚蠢的。她能够进去,是加拿大安全部门最最大的失职。

安全检查的原则应该是宁可错杀一万也绝对不能放过一个。一个中国大陆移民,即便没有任何危害加国国家安全的嫌疑,能够进加拿大枢密院,也是不可思议的。
 
这里我就奇怪了
加拿大政府,法院,主流媒体都公开报道的事情
CFC 不能报道?
 
和你说不明白。

你再回去好好看看报道,从一开始到现在家过安全句也没有拿出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当事人直接从事过任何威胁家过利益的活动,结论就是“她不适合在联邦部门工作”。

我们也别说她是间谍
我们就讨论法院判决的, 不可以吗?
作为加拿大公民,不相信加拿大法院判决,相信什么更合适?

咱们不说她是否真的JD
现在就是真正的JD, 有几个给你留了直接证据,还不是就是把你放一边凉快去, 或者驱逐出境(如果可以的话)

我支持加拿大政府和加拿大法院为加拿大的利益的所有判决
让任何有损加拿大安全和利益的所有个人或团体, 见TMD的鬼去吧
 
这里我就奇怪了
加拿大政府,法院,主流媒体都公开报道的事情
CFC 不能报道?

有句话叫 掩耳盗铃。


也许有的人想 tmd 这个事情为啥要 报道??
 
当年事发的时候我就得出个经验:尽量不要和特殊的人接触。比如A是JD,你只要和A有接触,你就需要等着"被排除"。如果不能被排除,那你要是准JD。
据说该女生当年和在加国的A有接触,从而一直无法被排除。
 
这个女人蛮厉害的。

可是怎么证明她曾想拿走 CD, CSIS并无证明她拿走了。
 
当年事发的时候我就得出个经验:尽量不要和特殊的人接触。比如A是JD,你只要和A有接触,你就需要等着"被排除"。如果不能被排除,那你要是准JD。
据说该女生当年和在加国的A有接触,从而一直无法被排除。

到那个级别的安全检查,你申请那个位子,双方心里都清楚, 没有任何隐私了,连你和你Couple 什么时候发克,发克几次都不是隐私
你如果成功通过了,那你就牛了,加拿大基本就没有什么秘密要对你隐瞒了(也是相对的), 那你的价值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这就是双方的博弈


当年共党搞国民政府的机密,按这里朋友的话问,有什么直接证据? 直到推翻国民政府了,还是没有直接证据嘛:o

按我的观点,凡是身在加国,心还在那个党国的,一律清除加拿大联邦政府公职,你可以在加拿大生活,但必须象所有普通加拿大人一样打工挣钱纳税, 不可以一边享受着加拿大纳税人的钱,一边咒骂这个民主机制,为独裁政府唱赞歌
 
这个女人蛮厉害的。

可是怎么证明她曾想拿走 CD, CSIS并无证明她拿走了。

我说,朋友,你我普通公民能知道多少? 难道比CSIS知道的多?比法庭知道的多?
再说了,作为普通公民,费那个劲干嘛,轻松一点,在法制国家选择相信法庭判决比其它任何忽悠都靠谱
 
到那个级别的安全检查,你申请那个位子,双方心里都清楚, 没有任何隐私了,连你和你Couple 什么时候发克,发克几次都不是隐私
你如果成功通过了,那你就牛了,加拿大基本就没有什么秘密要对你隐瞒了(也是相对的), 那你的价值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这就是双方的博弈


当年共党搞国民政府的机密,按这里朋友的话问,有什么直接证据? 直到推翻国民政府了,还是没有直接证据嘛:o

按我的观点,凡是身在加国,心还在那个党国的,一律清除加拿大联邦政府公职,你可以在加拿大生活,但必须象所有普通加拿大人一样打工挣钱纳税, 不可以一边享受着加拿大纳税人的钱,一边咒骂这个民主机制,为独裁政府唱赞歌

新华社,光明日报都是SPY AGENCY隶属不同情报机构而已
进加拿大前应该进行严格背景调查
到加拿大后如果做出危害加拿大利益的事情,一家老小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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