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儿吧。再扯。海外几位没有可验证信息。没有案情调查的资料。我敢打赌,没一位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并且认真看了的。
讨论制度可以。讨论案情免了。
讨论法律正义就更可以免了。
讨论法治正义。我看加拿大当下的案子才真正是可讨论的案子。
小崔是不是也应当上电视解释一下,他是上当受骗了
向老,我实在是有点儿不忍心看着您这么不被人理解,世人皆醉的孤独感很让人同情。在您说了8页之后,您能不能再看看您自己转的小崔的博文,顺着小崔的思考线路和几个问题走一趟,或许能有点儿领悟?不领悟也不要紧,论坛嘛,大家聊,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必回复哈,更谢绝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