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特大骚乱:川人蜂拥增援 解放军清场、宵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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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你请我吃一顿:flaming::D:D:D

没问题,你是CFC大名人呀,我随身携带个相机,回来我在这卖名人照片,我赚了。
 
按他们的习惯,只要是政府公开的,就是假的;
只要是小道传出来的,无凭无据的,说共党坏话的,那肯定都是真的;
政府的发言人都是不负责任的;
小道传说都是货真价实,有理有据,极其负责任的。

总结起来:政府说话都是“愚民”;小道传说都是“揭秘”;政府说话都是“掩盖事实”;民众网议都是“纰漏真相”。

这个政府就该问问自己为什么列?
 
如果你说中国大陆政府没有公信力,老百姓不相信,估计他要和你急

这次大伙谁都没说,可是政府自己在CFC发言人说的。
 
你凭什么叫他们暴民?你的证据?

我的暴民是有定义的,“攻击司法机关,烧毁国有资产的”,我称之为暴民。
谁符合我这个定义,我就是在说谁拉;肯定还有在旁边看热闹的,他们不符合这个定义,自然就不是暴民了。

你要是不认同我对“暴民”的定义,你自己来一个好了。这还要讲证据?你太幽默了!
 
这次大伙谁都没说,可是政府自己在CFC发言人说的。

人最可怕的是基本的良知都没了。那真的是很可怕的事情啊。
如果有执法人员敢在我面前踢孕妇的肚子,我就敢做暴民
 
我的暴民是有定义的,“攻击司法机关,烧毁国有资产的”,我称之为暴民。
谁符合我这个定义,我就是在说谁拉;肯定还有在旁边看热闹的,他们不符合这个定义,自然就不是暴民了。

你要是不认同我对“暴民”的定义,你自己来一个好了。这还要讲证据?你太幽默了!


这里条条满足阁下要求。

我观察了一下,现在红朝对群体事件的定性基本是这样的:

百人以下:流氓团伙。
千人以下:少数社会闲散人员。
万人以下:不明真相的群众
十万人以上:海外敌对势力。
 
人最可怕的是基本的良知都没了。那真的是很可怕的事情啊。

至少在这楼里还只是个别人。(用他们的话说算是本地的海外敌对势力)
 
上次华人团体集体上书加拿大外交部关于驱逐某中国大使管外交人员的事有回音吗?就是那个为老胡和轮子的事煽动本地华人对抗的那个。
 
人最可怕的是基本的良知都没了。那真的是很可怕的事情啊。
如果有执法人员敢在我面前踢孕妇的肚子,我就敢做暴民

这个到底谁“视法律如草纸” 的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你看,这例子俯拾即是,哪里需要到什么“垃圾”堆里去查嘛?对吧 T2O?
 
我的暴民是有定义的,“攻击司法机关,烧毁国有资产的”,我称之为暴民。
谁符合我这个定义,我就是在说谁拉;肯定还有在旁边看热闹的,他们不符合这个定义,自然就不是暴民了。

你要是不认同我对“暴民”的定义,你自己来一个好了。这还要讲证据?你太幽默了!

问三:

中共当年那些创始人有没有“攻击司法机关,烧毁国有资产的”?是不是暴民?

陈胜吴广包括洪秀全在D编的教科书中科都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人物。: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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