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药可以减轻感冒症状, 如果及时吃药, 可以控制感冒使之基本不影响工作和生活。
如果因感冒引起了或者伴随着其它细菌引起的炎症, 当然应该吃抗菌素。
为什么“吃了抗菌素就必须把一个疗程吃完,不能因为症状没有了就停吃了”? 我的经验是病人感觉不到明显症状以后,再多吃一天。这是因为人的感觉不够灵敏, 不是什么“必须把一个疗程吃完”。 抗菌素不就是杀细菌的吗? 如果细菌杀得差不多了, 或者病人自身产生了足够的抗体了以后, 当然可以停吃抗菌素了。 那“一个疗程”是怎么规定的? 是谁规定的?病重的和病轻的“一个疗程”是一样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