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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如果对双方都有好处,为何不能称为 互惠互利? 猫咪对这个太敏感了吧。
互惠互利又不一定只能指金钱。 互相关心 照顾,也可以是互惠的一种。有个老公帮女生挑水劈柴,生火造饭,难道就不能是互惠互利了?
其实我的中心只是说现代婚姻,结婚双方平等自愿,其实没有嫁女儿一说了。你嫁了女儿,他也“嫁”了儿子。又不是一夫多妻制的旧社会。婚姻法是平等的保护双方的利益。那种结婚就得男方买房子的观念,其实早该改改了。
我同意这个,其实婚姻为什么说光有爱是不够的,也是这个道理。
夫妻要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一个家庭才能稳定下去,遇到苦难了,互相鼓励,遇到快乐了,共同分享,这也是一种互惠互利,是一个人所得不到的。
家庭本身就是夫妻两个人共同创造出来的福利,老来伴也一样是福利,能做好这些互惠互利的过程,才能最后享受老来伴的福利。
其实有爱而结婚的也有悲剧收场的,没爱结婚的也有天长地久的,不管起点在哪里,婚姻能走的长久的两个人,必定是在这个婚姻里得到了自己需求的某部分东西的。互惠互利的婚姻才能双赢,即使说到底,互相爱着和被爱着,也是惠利啊,不然自己爱自己就好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