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肢邮包案受害人林军(Lin Jun)照片

都是悲剧。

今天The Ottawa Sun报道中提到,这个杀人疑犯还吃了林的肉。那个李杀完人,也吃肉。

如果说社会啊、种族啊,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不是那么回事情,都是各例。

林同杀人疑犯还有往来;被李杀的那个人,只因乘车坐在了李的旁边。
 
都是悲剧。



今天The Ottawa Sun报道中提到,这个杀人疑犯还吃了林的肉。那个李杀完人,也吃肉。



村长也发现共同点了。。。。。。
 
我怀疑杀人的和被杀的可能都有病。以前有个类似的例子,欧洲的,一男的让另一男的杀他吃他。

看到了那图片中那被捆绑的绳索,正常情况下难以想象。
 
我怀疑杀人的和被杀的可能都有病。以前有个类似的例子,欧洲的,一男的让另一男的杀他吃他。



是这个吧



http://news.sina.com.cn/w/2004-02-04/12302766504.shtml



德国吃人狂只判了八年半



 《世界新闻报》驻德国记者窦小文

  外表平静,言语正常,穿戴得体……这是德国计算机专家麦威斯给人的第一印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绅士”却做出了骇人听闻的事情:杀死一名来自柏林的工程师并将其肢解,然后分块包装冷冻,再慢慢吃掉!1月30日,德国卡瑟尔法院判处德国这名有史以来被查出的首例食人犯8年零6个月的徒刑。判决一下,舆论哗然:这样一个可怕的吃人狂怎么只 受到了如此轻微的处罚?人们不禁担心:他在出狱后,会不会继续吃人?

  吃人只为圆梦?

  现年43岁的麦威斯家住德国西部的罗滕堡。据称,此人从小就幻想能有一个姐姐或妹妹让自己吃掉,从而使她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种幻想一直追随他到中年。3年前,麦威斯在网上发布启事,寻找愿意主动“献身”的人。结果柏林的一位工程师自愿报名。于是,两人于2001年3月9日在卡瑟尔火车站见了面,并一同来到麦威斯位于罗滕堡附近的住所。

  凑巧的是,这名自愿献身的柏林工程师也是为“圆梦”而来。他总是幻想被人割下生殖器,认为这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于是他就把希望寄托在麦威斯身上。但他可能没有想到,自己踏上的是一条不归路。麦威斯虽然是一名性变态者,但他寻找目标的真正目的是能够将其杀死、肢解并吃掉。两人见面后,柏林工程师曾出现过犹豫,但麦威斯最终说服了他,并按计划完成了杀戮过程。然后逐块肢解、包装、冷冻,并在以后的时间里慢慢吃掉。麦威斯甚至用摄像机记录下了他杀人的全过程。

  在杀了柏林工程师后,麦威斯又开始在网上寻找下一个目标,但这一次他没能如愿。在接到网民的报警后,德国警方于2002年12月搜查了麦威斯的家,在其院子里发现一具尸骨,并在他家的冰箱里发现几包还未被吃掉的人肉。此后,麦威斯主动投案自首。2003年12月3日,卡瑟尔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量刑的困难与尴尬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遇到了一大难题,那就是如何给麦威斯量刑。首先,这是德国第一起杀人、吃人案,无先例和经验可借鉴。其次,案件涉及双方都心理变态。由于德国的法律没有关于惩戒“吃人”罪行的条文,检察机关只能以“杀人”罪名起诉麦威斯。依据德国法律,对杀人致死者可视其行为严重程度判其5至15年徒刑。在两个多月的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坚称麦威斯犯了“谋杀”罪,应被处以15年监禁;而辩方律师则坚称麦威斯是“应他人要求杀人”,最多只能被判5年。

  最后,法院认为,首先,麦威斯虽然杀了人,但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谋杀”,因为他杀人只是为了满足吃人的欲望,更何况他还获得了被害者的同意。第二,虽然测试表明麦威斯确实性心理变态,但他有完全的自控能力,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综上所述,麦威斯既非控方检察官所说的“谋杀”,也非辩方律师所说的“应他人要求杀人”,因为柏林工程师并未“胁迫”他杀掉自己。同时考虑麦威斯在案件暴露后主动自首、并主动提供录像带等重要杀人证据等因素,法庭最终决定判处麦威斯8年零6个月的徒刑。

  审判结果令人不满

  在判决结果公布后,德国国内无论是政界人士还是普通百姓,大多对审判结果表示气愤和不满,认为法院量刑太轻。而根据德国法律,如果麦威斯“表现良好”,那么他在4年半以后,也就是2008年就可以重获自由。对此,人们不禁担心:麦威斯出狱后还会不会吃人呢?目前,该案检察官已要求对此案进行复审。

  长期以来,“吃人”现象一直未受到德国联邦刑事局的关注,也没有引起普通百姓的足够重视。但事实上,“吃人”事件在德国并不一定只有一起。目前,互联网上大约有400名类似于麦威斯的德国“吃人”族交流着他们的幻想和愿望,寻找着各自的目标。这正如麦威斯案件的主审法官所说的那样:“麦威斯案件给我们打开了一扇我们想马上关上的门。”
 
那个人有病。他把肢解动物的录像放到网上,声言下次不止杀动物。

有病是肯定的,但为什么拿中国人下手,媒体能进一步诉说吗?
 
有病是肯定的,但为什么拿中国人下手,媒体能进一步诉说吗?

我以为:

都是悲剧。

今天The Ottawa Sun报道中提到,这个杀人疑犯还吃了林的肉。那个李杀完人,也吃肉。

如果说社会啊、种族啊,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不是那么回事情,都是各例。

林同杀人疑犯还有往来;被李杀的那个人,只因乘车坐在了李的旁边。
 
我想说,大家别吵了。还是那句话,物伤其类,我只是因为他是个中国人而感到什么堵在心口,难受死了。我看到同胞那么残忍地被肢解和残害,我不能冷静地分析他是不是在玩本能,不能分析这个案子是不是个案。

李的杀人我同样不与支持,但是,如果作为同胞,还有人在为吃人者辩解,对不起,我永远不会再和你碰面。
 
也许只能等到抓到凶手才会知道他为什么找中国人下手,谁知道媒体会不会实话实说呢。我还是觉得凶手是个白人至上种族分子。很悲观的觉得,工作、生活中这类人并不少,只不过还没有疯狂到暴露自己。
 
也许只能等到抓到凶手才会知道他为什么找中国人下手,谁知道媒体会不会实话实说呢。我还是觉得凶手是个白人至上种族分子。很悲观的觉得,工作、生活中这类人并不少,只不过还没有疯狂到暴露自己。



拜托,能仔细读帖吗。

他们是same sex partner,不是被人绑架的。

中国的gay找外国帅哥,多的是。不过这次出事了,碰上个变态佬。



中领馆都已经澄清过了,非种族歧视,是个案。深表遗憾。
 
News:
"Magnotta是白人至上主义者,他喜欢在论坛上宣扬他的白人至上观点和叫嚣中国人应该回自己的国家论点,他有一些白人至上主义者的fans"-----
有好几个移民朋友都经历过一次或几次:突然有些一堆白人青年开着破车经过你身边,大声叫骂,很快就开跑了还没等你反应过来!
中国人好欺负么?大家都去学跆拳道柔道武术吧!妈的!给他们讲文明还得瑟了~ 扭断他胳膊,赏他几个嘴巴,大不了装精神病同归于尽,小留们也给我们自我强大一点哈!
这些白人至上的人一般就是他妈几个脑残的弱智,社会的低能!没本事混就只好把注意力放在变态的事情上,看不到事情的本质,问题的因果。智商为零!以后打算告别尘世的国人之前请找几个白人至上主义的人垫底,不过请证明他们的确是白人至上分子,之后一定纪念你,重于泰山。
 
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馆就林俊遇害展开领事保护

2012年06月02日03:21
来源:新华网

Img344639421.jpg

林俊(左)及嫌疑人玛格诺塔
Img344639422.jpg

警方认为凶手玛格诺塔已逃往法国​
  新华网多伦多6月1日电(记者 马丹)中国驻加拿大蒙特利尔总领馆6月1日发表声明,对近日在蒙特利尔发生的中国籍留学生林俊遇害一事表示震惊,呼吁加拿大警方尽快缉拿凶犯。总领馆已经启动领事保护机制,包括正与受害者在国内的家人取得联系。

  据蒙特利尔警方6月1日证实,在蒙特利尔康科迪亚大学就读的33岁中国留学生林俊5月24日或25日在当地遇害。犯罪嫌疑人卢卡-罗科-马尼奥塔将其杀害后分尸,部分尸块通过邮包寄给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的两大政党总部。目前嫌疑人在逃,下落不明。加拿大警方以一级谋杀罪在全国通缉马尼奥塔,国际刑警组织也对其发出全球通缉令。此案令加拿大全国震惊。

  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馆的声明说,警方认为这是一起孤立的刑事案件,不涉及针对特定族裔的有组织犯罪。

  据总领馆政新组负责人徐政介绍,林俊的友人向蒙特利尔警方报告林俊失踪后,警方于5月29日立案调查。总领馆在获知案情的第一时间立即启动领事保护应急机制,于立案当日通过网站发布消息寻找当事人。连日来,总领馆与当地政府、警方和学校等有关方面保持密切联系,敦促警方尽快缉拿凶犯,并要求加方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保护在加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

  目前,总领馆正在联系遇难者家属,并与中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及国内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协助遇害者家属来加处理善后事宜。同时,总领馆也要求加方为遇害者家属赴加处理后事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就林俊遇害一事,总领馆提醒旅加中国公民和留学生提高保护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林俊来自中国武汉,2011年7月到蒙特利尔留学。警方说,林俊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是5月24日。次日,据信记录他被害场面的一段视频被马尼奥塔放到了网上,视频显示凶手用碎冰锥向受害人猛刺。调查人员认为林俊的遇害时间是5月24日或25日。5月29日,林俊的友人向警方报告他失踪。当天,在渥太华发现了一个装有一只人脚的邮包和一个装有一只人手的邮包。前者已送达执政的保守党总部;后者是寄往最大的反对党自由党总部,但在邮局的邮件分拣处被查出。另外,在蒙特利尔一座公寓楼外面还发现一只装有尸块的手提箱。

  据警方介绍,29岁的马尼奥塔是一名色情演员,他将与他约会的林俊杀害并分尸后,于5月26日在蒙特利尔机场乘飞机逃走,目前下落不明。
 
Magnotta是白人至上主义,他有一些白人至上主义者的fans



林为神马会和这种人渣来往? 搞基真可怕,让陷入其中的人神马也看不到,。。。
 
也许只能等到抓到凶手才会知道他为什么找中国人下手,谁知道媒体会不会实话实说呢。我还是觉得凶手是个白人至上种族分子。很悲观的觉得,工作、生活中这类人并不少,只不过还没有疯狂到暴露自己。


“白人至上”的白人很多,但吃人的,应该是极少数吧?估计“白人至上”组织不会以吃人为手段和目标吧?
 
把老李的案子和这个案子一样看待,简单是简单,却缺乏逻辑。

老李那个案子中,他事先既无谋划,案发后也没有遁逃,医生鉴定属于精神病人,现在经过治疗,在医院里也能够跟医生很好地沟通,,,跟这个杀人案的性质完全没有可比性。

的确,精神病人杀人,和凶杀犯杀人,某种程度上,都是受到社会的影响。深处的原因,应该从家庭和社会上去找。老李可能是生活压力大导致精神失常,加上受到某些宗教不着边际的迷惑;而这蒙城的色情演员,可能是受到这边文化中充塞的暴力凶杀色情等情节的影响,,,。

社会要预防这些问题,在老李的案子上看,是要关心那些生活困难的,帮助他们减少生活负担,宗教宣传的时候都考虑一下科学和逻辑,不要不着边际天外来客地胡诌;在蒙城这个案子里,我们看到的是应该限制媒体对暴力色情毒品凶杀枪击冷血等等黑色“英雄”的宣扬,家长注意孩子交朋友的圈子,注意孩子的价值观念的培养,培养孩子的爱心,,,。

把精神病人当罪犯看,或把罪犯当精神病人看,同样荒唐。

有人提到中国云南的杀人分尸案子,也提到体制。的确,这里有点体制上的问题好讨论。云南的案子发生很久了,为什么当地公安迟迟不见动作?
闹子此贴写得有水准,但也有点小瑕疵,因为宗教和科学是格格不入的,如何能在宣传宗教时也考虑科学和逻辑?这逻辑能通吗?不如改说:宗教宣传要多劝人向善,做坏事是会有报应的;不可继续忽悠什么人生来就有罪,做坏事后忏悔了就没罪。闹子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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