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家人公开信:孩子善良孝顺 吁引渡凶手

来自基督教版:

如果没时间看完上面的帖子,那我来做个总结,以方便读者.

根据圣经,同性恋是神不允许的,是罪, 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它不符合神的设计

---同性恋的对立面不是异性恋,而是圣洁

--异性恋在婚姻以外的行为或者念头都是不圣洁的

--这样看来,异性恋者的罪并不比同性恋者罪深,是同样的不圣洁

---对同性恋者要鼓励其过圣洁的生活,这和对异性恋者要鼓励其维持婚姻的圣洁 是同样的道理。

--同性恋者和世上其他人一样需要耶稣的救恩才能脱离罪的捆绑,过上圣洁的生活。


--有人试图证明同性恋有DNA 基础。似乎有DNA 基础,就是圣洁的了。这是误区。
异性恋也是有DNA 基础的,但婚外情就是不圣洁的。

上帝不允许同性恋吗?上帝似乎也不喜欢女人,他除了让玛丽亚怀孕,生了基督以外,好像没有碰过其他的女人了吧

而且上帝身边的天使,高级天使,好像都是男的,请问你怎么证明上帝不是同性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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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 | 17:42
夹马小
借楼问一下,圣经里明确说同性恋是罪,虽然上帝也爱同性恋的世人,在佛教里,同性恋有没有什么定义或者对错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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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邪淫,是佛教基本五戒之一。

佛教的五戒是: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佛祖提出的五戒不是佛定的法律,而是佛发现了险情,给人类亮出的警告牌,是人生路上的交通牌。

如果您开车时,看到路牌标示----前面急转弯,您小心慢行就会平安;如果没有这个交通牌,就会出很多事故。

那么如果某人虽然看到了路牌,却依然不小心,出了事故之后只能给家人带来伤痛。

开车----为了家人,请遵守交通规则;

做人----为了家人,请安分守己。

下面的贴里也有人在谈论:
http://bbs.comefromchina.com/forum221/thread1093978.html
 
根据圣经,同性恋是神不允许的,是罪, 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请给出具体章节。我没看见过圣经上有这样的说法。圣经上既没说同性恋有罪,也没说同性恋无罪。
 
记得似乎有什么规定,不能把犯人引渡给有可能判他死刑的地方,以前赖昌兴就是以这个理由赖了好多年。

那是中国, 这是美国,不同。摆脱不掉政治滴。
 
有宗教信仰的朋友,是否可以去相应的论坛专门讨论更好?
 
http://www.myfoxny.com/story/187584...-hate-crime-conviction-in-tyler-clementi-case



Read this and let's know if 别把这事情往异性恋身上赖???
"找死": you are cold blood and brutal!


这两个案子没有可比性。

你说的案子,是侵害方未经受害者同意,违法拍摄受害者的私生活,并放到网上。双方是成年人。

而渥村的案子,是当事人公开张贴支持同性恋俱乐部的海报,那么就应该准备好了有人公开对他的主张说不。因为有同学对他的主张说不,他就去自杀,只能说明他的心理不健康。

顺便问一下,你上班的地点,有没有支持同性恋的海报?
 
他组织俱乐部为什么不可以。


我认为,同性恋,不是一种应该在学校(初中和高中)宣传的生理和心理现象。就象男欢女爱的海报,不应该出现在学校(初中和高中)一样。成人之间都会引起很大冲突的观念,非要往学校(初中和高中)里扯。这位在学校组织支持同性恋活动的15岁的同性恋男孩,在这点上,走得太远了。他张贴宣传品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和尊重过其他同学和家长的感受?

对此,我认为学校和其家长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学校和其家长的责任之一,就是不应该允许支持同性恋的海报出现在学校(初中和高中)。就象学校不允许男欢女爱的海报,出现在学校(初中和高中)一样。

公立学校不允许任何宗教宣传,原因之一,就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冲突。
 
请给出具体章节。我没看见过圣经上有这样的说法。圣经上既没说同性恋有罪,也没说同性恋无罪。


首先声明一下,我引用这段经文只是说明圣经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并不是想说明谁有罪,因为我不配。只有神有审判的权利,在他面前,所有的人都一样,是有罪的。

林俊很可怜,愿他能够安息,愿他的父母平安。

罗 马 书 1:27 男 人 也 是 如 此 , 弃 了 女 人 顺 性 的 用 处 , 慾 火 攻 心 , 彼 此 贪 恋 , 男 和 男 行 可 羞 耻 的 事 , 就 在 自 己 身 上 受 这 妄 为 当 得 的 报 应 。

利 未 记 18:22 不 可 与 男 人 苟 合 , 像 与 女 人 一 样 ; 这 本 是 可 憎 恶 的 。

利 未 记 20:13 人 若 与 男 人 苟 合 , 像 与 女 人 一 样 , 他 们 二 人 行 了 可 憎 的 事 , 总 要 把 他 们 治 死 , 罪 要 归 到 他 们 身 上 。

歌 林 多 前 书 6:9 你 们 岂 不 知 不 义 的 人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么 ? 不 要 自 欺 ! 无 论 是 淫 乱 的 、 拜 偶 像 的 、 姦 淫 的 、 作 娈 童 的 、 亲 男 色 的 、

犹 大 书 1:7 又 如 所 多 玛 、 蛾 摩 拉 和 周 围 城 邑 的 人 也 照 他 们 一 味 的 行 淫 , 随 从 逆 性 的 情 慾 , 就 受 永 火 的 刑 罚 , 作 为 鑑 戒 。
 
首先声明一下,我引用这段经文只是说明圣经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并不是想说明谁有罪,因为我不配。只有神有审判的权利,在他面前,所有的人都一样,是有罪的。

林俊很可怜,愿他能够安息,愿他的父母平安。

:cool::cool:
 
来自基督教版:

如果没时间看完上面的帖子,那我来做个总结,以方便读者.

根据圣经,同性恋是神不允许的,是罪, 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它不符合神的设计

---同性恋的对立面不是异性恋,而是圣洁

--异性恋在婚姻以外的行为或者念头都是不圣洁的

--这样看来,异性恋者的罪并不比同性恋者罪深,是同样的不圣洁

---对同性恋者要鼓励其过圣洁的生活,这和对异性恋者要鼓励其维持婚姻的圣洁 是同样的道理。

--同性恋者和世上其他人一样需要耶稣的救恩才能脱离罪的捆绑,过上圣洁的生活。


--有人试图证明同性恋有DNA 基础。似乎有DNA 基础,就是圣洁的了。这是误区。
异性恋也是有DNA 基础的,但婚外情就是不圣洁的。


圣经是人写的,它必然有时代的局限。
 
这两个案子没有可比性。



你说的案子,是侵害方未经受害者同意,违法拍摄受害者的私生活,并放到网上。双方是成年人。



而渥村的案子,是当事人公开张贴支持同性恋俱乐部的海报,那么就应该准备好了有人公开对他的主张说不。因为有同学对他的主张说不,他就去自杀,只能说明他的心理不健康。



顺便问一下,你上班的地点,有没有支持同性恋的海报?



看清楚那个人犯了什么罪吗?你的言论已经快接近了。我不觉得同性恋需要支持,是一种正常的现象,红花和黄花的区别而已。我从未注意过是否有什么海报,有也正常,没有也正常。
 
看清楚那个人犯了什么罪吗?你的言论已经快接近了。我不觉得同性恋需要支持,是一种正常的现象,红花和黄花的区别而已。我从未注意过是否有什么海报,有也正常,没有也正常。

你不用威胁我,你显然不懂什么是犯罪。

那个孩子的自杀,是个不幸的事件,但他的自杀,不能改变基本事实,他的自杀,不能成为同性恋在学校(初中和高中),公开宣传的理由。

尊重是相互的,在同性恋要求别人尊重的时候,也请同性恋尊重别人,至少不要在学校(初中和高中),公开宣传同性恋。

你注意到没有,他死后,他父亲倡导的运动,是反Bullying,而不是支持同性恋。这是很有趣的现象。
 
并不总是赞同councilor的观点,很多甚至觉得他有点过分执著。但一直很欣赏他敢于直抒胸臆的勇敢和对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坚持。
 
并不总是赞同councilor的观点,很多甚至觉得他有点过分执著。但一直很欣赏他敢于直抒胸臆的勇敢和对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坚持。

同意,小康是个勇士:):cool::cool:
 
你不用威胁我,你显然不懂什么是犯罪。



那个孩子的自杀,是个不幸的事件,但他的自杀,不能改变基本事实,他的自杀,不能成为同性恋在学校(初中和高中),公开宣传的理由。



尊重是相互的,在同性恋要求别人尊重的时候,也请同性恋尊重别人,至少不要在学校(初中和高中),公开宣传同性恋。



你注意到没有,他死后,他父亲倡导的运动,是反Bullying,而不是支持同性恋。这是很有趣的现象。



不用紧张啊,你没做亏心事,怕什么鬼敲门?我只是好心提醒你而已,别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一直不明白的事就是,什么是“宣传同性恋”?用的着宣传吗?本来就是客观存在。



他死于Bullying,并不是死于同性恋,有什么有趣的?Bullying的范围太广了,对于同性恋的只是其中一种。

[ame="http://www.youtube.com/watch?v=5p-AT18d9lU"]It Gets Better Canada - YouTube[/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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