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lz真的鲁莽开车造成事故,因为车没碰到lz,lz的车也没碰到别人,怎么控告lz逃离事故现场?
奇怪警察怎么找到你的?另外两个人是不是记下你的车牌了?这种突发事件时当事人的注意力不大容易记住车牌。
事故在4:35左右,怎么罚单上是4:54?
应该上庭申诉。 lz被人追尾过吗?
呵呵,套句流行语,LZ躺着中枪!别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假想一下,警察事后在那路 口附近蹲点,racial and car color profiling, 怀疑上了你。 不过这样就敢开罚单,太荒唐了。
LZ 的意思,好像4:54pm 是等在学校。回忆一下,你4:35pm前后是否曾经过那个 路口?如果在别处,有人证吗?
LZ再回忆一下,警察“说有3个人(出事人)说是看见我的车牌号了”,他到底怎么说的,3个证人真是出事人吗,还是另有其人?这很关键。
无论如何,举证责任在警方,如果几个当事人司机就是证人,而且都坚持他们告诉你的说法,你not guilty 机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