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道歉 称未被宣传部改稿

不知道都激动啥,和共党讲言论自由,不就是自取其辱吗?共党是讲道理的人吗?那么多年了,还看不透。:blink: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9/01/content_1056353.htm


中共要求国民党保障言论自由
来源: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中央党史研究室
1937年2月10日 为促进国共两党合作的实现,中共中央提出五项要求、四项保证
1937年2月10日,为促进国共两党合作的实现,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停止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迅速完成对日作战之一切准备工作;改善人民生活。电文指出,如果国民党将上述五项要求定为国策,中国共产党愿意作出四项保证,即:实行停止武力推翻国民党政府的方针;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特区实行彻底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坚决执行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15日,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为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共合作、联合抗日的建议,提出关于恢复孙中山所制定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紧急议案,呼吁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联合抗日。


第二条,看清楚了是哪些内容没有?他在台下的时候要人家保障言论自由,
他上台了就没有言论自由了,到现在没有了64年,这不是比国民党还国民党么,还有没有更清楚的事例?

国民党的言论自由国策可是从1937年一直保持到现在的
 
《南方周末》是谁办的(谁是发行人)?
 
一众贪官污吏不就是您说的这种人吗?

您还少说了一种,当了XX 还要立牌坊的。

一众贪官污吏不就是您说的这种人吗?

在国内贪污腐败,把老婆子女送到西方,在大会小会上大谈"爱国",对所有要求民主法治的呼声冠以"别有用心"、"里通外国"的帽子。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9/01/content_1056353.htm


中共要求国民党保障言论自由
来源: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中央党史研究室
1937年2月10日 为促进国共两党合作的实现,中共中央提出五项要求、四项保证
1937年2月10日,为促进国共两党合作的实现,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停止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召开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迅速完成对日作战之一切准备工作;改善人民生活。电文指出,如果国民党将上述五项要求定为国策,中国共产党愿意作出四项保证,即:实行停止武力推翻国民党政府的方针;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特区实行彻底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坚决执行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15日,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为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共合作、联合抗日的建议,提出关于恢复孙中山所制定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紧急议案,呼吁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联合抗日。


第二条,看清楚了是哪些内容没有?他在台下的时候要人家保障言论自由,
他上台了就没有言论自由了,到现在没有了64年,这不是比国民党还国民党么,还有没有更清楚的事例?

国民党的言论自由国策可是从1937年一直保持到现在的

共党的话,或者它纸面上的东西,你们真当真啊?
TOO NAIVE ,SOMETIMES SIMPLE 哈哈哈
 
共党的话,或者它纸面上的东西,你们真当真啊?
TOO NAIVE ,SOMETIMES SIMPLE 哈哈哈

就是要你说出这样的话,你说比我一屁民说,更管用,哈哈
 
就是要你说出这样的话,你说比我一屁民说,更管用,哈哈

我说了也没用:D:D
共党吧,你要么和它同流合污,要么拿枪和它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干,其它都木用
 
《南方周末》是谁办的(谁是发行人)?


丁金坤的个人空间 个人首页 | 留言
南方周末改稿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2013年01月06日 09:36:14分类:未分类
2013年的第一个公共事件,是广东宣传部的领导,改了《南方周末》的新年贺词。南方系的报人忍无可忍,将两篇贺词在网络上对照贴出,以示正听。新闻界和知识分子,纷纷指责官僚不尊重报人,以及发刊编审流程不对,而手握大权的官员,则采取删帖、压制来灭火。



其实,在法治社会,一般的公共事件,都可用转化为法律来定纷止争。我国虽然还不是法治社会,但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是有章可循的。本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一、领导改稿是否有法律依据?显然,新年贺词的是南方周末的独立创作,领导无权更改,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即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权。报社对自己的贺词,是文责自负,如果价值观与官员不同,则是多元意见,可以商榷,如果涉嫌违法,则自可启动法律程序予以调查,但无论如何,不可以被一官员改稿,否则何来丝毫的言论自由?!二、关于两篇贺词的版权问题,改稿前的贺词版权属于南方周末无疑,那么改稿后的贺词呢,是否为领导与南方周末的合作作品呢?显然也不是,因为双方不是合作关系,而是侵权关系,所以这个是违法作品,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报社可以前一个版权为依据,起诉要求确认第二个贺词的是侵权作品,并要求消除影响。



综上可知,根据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共事件实际是一个很小的知识产权案件。期待以个案的法律行动,建立起切实的规则。


名家简介


丁金坤简介: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联系地址:上海南京西路819号中创大厦21层。邮编:200041 dingjinkun@gmail.com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570-46054.shtml
 
我说了也没用:D:D
共党吧,你要么和它同流合污,要么拿枪和它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干,其它都木用

谁选哪种?

1. 和它同流合污

2. 拿枪和它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干
 
一众贪官污吏不就是您说的这种人吗?

在国内贪污腐败,把老婆子女送到西方,在大会小会上大谈"爱国",对所有要求民主法治的呼声冠以"别有用心"、"里通外国"的帽子。

“爱国” 在当今的红朝还能算牌坊?:D:D:D当今影帝手里举的才能算是牌坊:D:D:D
 
@王小山:

分享自李承鹏 《你删除得了世界,删除不了尊严》 - 道理很简单:世界上所有令人尊重的大国,都有一份被允许说真话的报纸。你得知,大英帝国之崛起不是依靠那... (来自 @头条博客) -... http://t.cn/zjmYjiI


收起|你删除得了世界,删除...
此文章已被删除
 
丁金坤的个人空间 个人首页 | 留言
南方周末改稿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2013年01月06日 09:36:14分类:未分类
2013年的第一个公共事件,是广东宣传部的领导,改了《南方周末》的新年贺词。南方系的报人忍无可忍,将两篇贺词在网络上对照贴出,以示正听。新闻界和知识分子,纷纷指责官僚不尊重报人,以及发刊编审流程不对,而手握大权的官员,则采取删帖、压制来灭火。

...

It does not answer my question:

《南方周末》是谁办的(谁是发行人)?
 
还有沉默的大多数呢

谁选哪种?

1. 和它同流合污

2. 拿枪和它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干

还有沉默的大多数呢

不是人人都能有直接对抗恶政的勇气的,我等要在国内估计也成不了英雄。但应该有不做走狗的底线吧!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