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双重国籍,回乡证,免签证等要先厘清几个概念吧?
给港澳台居民发回乡证,首先是基于这些人都是中国人这个大前提,不管你是否持有双重国籍,在当地的法律框架下,这些人被天朝认为是中国(籍)人;
出生在大陆又入了外国籍的国移们按照天朝现行法律已失去了中国籍,与港澳台居民相比,这叫一国两制。既然是外国人,那么除非修法,双重国籍和回乡证都不可能;
那么,既然是外国人,入境中国就需要签证,是不是能免签证,一般地是两国政府谈判达成的,当然也可以单方面给予某国国民免签待遇,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对方也要给予同等的待遇。
所以,矫海涛们虽然很努力,但方向有点不对头。以俺的拙见,可以要求中国政府基于人道、亲情等各种原因,给予出生于中国大陆的外籍人士免签证或长期(如10年)多次入境待遇。这个变化的法律门槛相对要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