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募捐事件的思考和呼吁

既然有这份诚意和信心,我觉得不妨几位可以实名,贴出自己的CV,这样公信力可能逐渐就建立了。
到该帖实名的时候自然会帖.
CV: 曾在本地几个主流公益机构担任理事或理事长.
其他人的我还不能帖. 需要征得他们同意, 而且时机更成熟才帖.
 
到该帖实名的时候自然会帖.
CV: 曾在本地几个主流公益机构担任理事或理事长.
其他人的我还不能帖. 需要征得他们同意, 而且时机更成熟才帖.

希望加紧讨论,尽早征得同意,早日成熟。
 
作者: iBose:
你的行动是你的行动不要绑架民意而成为我们的行动








很无奈的狡辩,不是吗?​
你如果有精力. 可以参加!! 不能参加, 你顶这个帖, 我也感谢!
 
你如果有精力. 可以参加!! 不能参加, 你顶这个帖, 我也感谢!
精力充沛,赞一个!
支持提升华人社区的凝聚力!
我觉得Kanatar先生可能对社区建设会有比较多中肯的建设性意见。不妨和他沟通看看,有时候真的觉得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不能忘记的,特别是我们在海外,前2天看“舌尖上的中国”,对里面提到的中国传统文化颇有感受,看来我真的不再年轻了!想得有点远,呵呵!:p
 
精力充沛,赞一个!
支持提升华人社区的凝聚力!
我觉得Kanatar先生可能对社区建设会有比较多中肯的建设性意见。不妨和他沟通看看,有时候真的觉得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不能忘记的,特别是我们在海外,前2天看“舌尖上的中国”,对里面提到的中国传统文化颇有感受,看来我真的不再年轻了!想得有点远,呵呵!:p
同Kanatar先生有交流. 相信他会出力的.
 
请你为下一步社区的总体考虑发挥你的聪明才智!
怎么,我理解错了您的意思了?
我以为你既然告诫众人小心触犯法律,就会详细讨论一下怎么样才是守法的表现,怎么样会有危险。。。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是我感觉我提的问题确实对大家意义重大。如果说任意使用“诈捐”这样的字眼以及为了渲染事态的严重性可以任意混淆概念无限夸张,这些都没有危险,那我想实际上您这“可能触犯法律”的告诫也没啥意义了。匿名网友之间再怎么争吵,也抵不过对实名人物的诽谤来得严重吧?
 
怎么,我理解错了您的意思了?
我以为你既然告诫众人小心触犯法律,就会详细讨论一下怎么样才是守法的表现,怎么样会有危险。。。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是我感觉我提的问题确实对大家意义重大。如果说任意使用“诈捐”这样的字眼以及为了渲染事态的严重性可以任意混淆概念无限夸张,这些都没有危险,那我想实际上您这“可能触犯法律”的告诫也没啥意义了。匿名网友之间再怎么争吵,也抵不过对实名人物的诽谤来得严重吧?
我这楼是为社区基金建的. 相信你有这方面的主意, 请拿出来.
 
我这楼是为社区基金建的. 相信你有这方面的主意, 请拿出来.
我没有什么主意,就是对你帖子中提出的一条有些想法,期待能有些有益的探讨罢了。我以为任何大主意,归根结底也要从细节中体现出来的,大概我想错啦。立场决定一切啊。
 
我没有什么主意,就是对你帖子中提出的一条有些想法,期待能有些有益的探讨罢了。我以为任何大主意,归根结底也要从细节中体现出来的,大概我想错啦。立场决定一切啊。
现在应该考虑的细节是如何建设一个社区体制, 以便下一个同胞遇难, 家人真正有需要的时候不再需要通过个人行为到处求助, 而是可以通过社区规范, 透明, 诚信的渠道得到帮助.
往前看吧!
 
现在应该考虑的细节是如何建设一个社区体制, 以便下一个同胞遇难, 家人真正有需要的时候不再需要通过个人行为到处求助, 而是可以通过社区规范, 透明, 诚信的渠道得到帮助.
往前看吧!
哦,我觉得您那第三条给我的感觉是这事儿还没完,而且“有些人可能已经触犯法律”,如何赶快劝止违法行为、防范更多的类似行为出现,是当务之急啊,怎么眼前的还没急出个结果呢,又要急着往前看啊?
呃,大概我太慢了,实在跟不上您的急行步伐。你不愿意回答我的问题就算了,打扰了哈。您继续规划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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