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加拿大妇女有没有过失杀人的嫌疑?

不知你来加拿大多久了。
我给警察打个电话说你打我,警察就会凭我的电话把你抓起来?
没有明确的控罪,控啥啊。你的话有道理就去抓人,就可据此抓人?? 靠,啥破警察阿
你们还真没见过加拿大警察办案的,抓错人的多了是了,搞错撤诉的也多得是,连道歉都不给你,谁叫你在不恰当得时间去了不恰当得现场?当然,如果你在多伦多报警说我正在打你,而我在渥太华,警察就不会抓我了,加拿大警察也不是你们想得那么笨滴
 
不知你来加拿大多久了。
我给警察打个电话说你打我,警察就会凭我的电话把你抓起来?
警察会来的,如果你说慌,警察可能会抓你。看来你是来加拿大时间不长。
 
法盲再给你看一段文字,让你了解无罪推定是什么含义,不是拿个无罪推定的挡箭牌警察就不能抓你。

担任周晓悦辩护律师的栗钧昨日在法庭外向记者透露,因为截止到昨日上午,还没有收到检控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所以无法对案件的下一步进展做出任何推断。栗钧 表示,周晓悦目前在监狱内情况和各方面都正常,但由于本国(加拿大)司法制度实行无罪推定,所以在法律的眼里,周晓悦还是清白无辜,将来是否定罪是检控方的责任,所 以希望外界给予尊重。
法盲愤青。
中国法律也是无罪推定。不能先抓起来,再找证据。没有证据以前,她就是无罪。警察也没有更多的证据,怎么抓她?
 
法盲愤青。
中国法律也是无罪推定。不能先抓起来,再找证据。没有证据以前,她就是无罪。警察也没有更多的证据,怎么抓她?
人证“物”证俱在,你还说没有证据?没有证据,为啥中国方面立马说这不是刑事犯罪?
 
法盲愤青。
中国法律也是无罪推定。不能先抓起来,再找证据。没有证据以前,她就是无罪。警察也没有更多的证据,怎么抓她?
你这叫耍无赖了。

我也耍个无赖: 你不用跟我这个北京人谈长城。我还在长城上扎帐篷过夜,你没有吧。
再说一个:
没有证据表明,北京人就比外地人更了解长城;也没有证据表明,在长城上扎过帐篷就全面了解了长城。你的这些证据和你的结论没有关联,证明不了我耍无赖。你和你讨厌的少部分红朝警察一样,属于凭想像办案,拍脑袋办案,你恰恰证明你自己才是耍无赖;)

哦,对不起,没看仔细,你已经说自己是耍无赖了:rolleyes:
 
最后编辑:
没有证据,为啥中国方面立马说这不是刑事犯罪?
警察会来的,如果你说慌,警察可能会抓你。看来你是来加拿大时间不长。
可惜加拿大的crime code 里没有说谎这一条,除非是在法庭宣誓的前提下。你要对说谎造成的后果负民事责任,但检察官是无法以说谎来起诉你的。
 
法盲再给你看一段文字,让你了解无罪推定是什么含义,不是拿个无罪推定的挡箭牌警察就不能抓你。

担任周晓悦辩护律师的栗钧昨日在法庭外向记者透露,因为截止到昨日上午,还没有收到检控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所以无法对案件的下一步进展做出任何推断。栗钧 表示,周晓悦目前在监狱内情况和各方面都正常,但由于本国(加拿大)司法制度实行无罪推定,所以在法律的眼里,周晓悦还是清白无辜,将来是否定罪是检控方的责任,所 以希望外界给予尊重。
不知道这是什么人。警察对法律上“清白无辜”的人实施拘捕的前提是有合理的推定嫌疑人将会危险到他人或社会的安全。在这个加拿大人的情况里,你总不能得出她还会出去撞人吧。
 
法盲再给你看一段文字,让你了解无罪推定是什么含义,不是拿个无罪推定的挡箭牌警察就不能抓你。

担任周晓悦辩护律师的栗钧昨日在法庭外向记者透露,因为截止到昨日上午,还没有收到检控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所以无法对案件的下一步进展做出任何推断。栗钧 表示,周晓悦目前在监狱内情况和各方面都正常,但由于本国(加拿大)司法制度实行无罪推定,所以在法律的眼里,周晓悦还是清白无辜,将来是否定罪是检控方的责任,所 以希望外界给予尊重。

那个因爱生恨,涉嫌在多伦多大学持刀袭击讲师,被当场抓获的中国留学生周晓悦?她被控一项刑事骚扰案、一项危险袭击案、一项使用武器袭击案、一项危险袭击罪

你有证据,说明那个加拿大妇女涉嫌“刑事骚扰案、危险袭击、使用武器袭击”?

你拿不相干的案件来比较,和那家属到司法机关披麻戴孝,撒泼打滚,倒是很有比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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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事件发生在以险峻著称的长城景区,景区内到处都有提示,告诉游客请勿嬉闹追逐,以免意外,否则后果自负。这不是运动场。但是加妇对这些警告提示置若罔闻,在陡峭的砖石阶梯上嬉闹狂奔,正常人都可以预料到这种行为的后果。已知行为的后果而故意为之,至人死亡,如同酒后驾车,超速驾车一样,都有过失杀人的嫌疑。


楼主是骗子,为了宣泄民族主义情绪,不惜撒谎,长城景区,根本没有这样的提示,下面是网友贴出的北京几处长城景区的统一提示:


XXX长城旅游温馨提示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欢迎您来到XXX长城景区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为了您有一个愉快旅行,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1、 请您谢绝无证人员提供的导游、导购和带路服务。

2、 爱护文物,严禁在城台、墙台和公共设施上涂抹刻划,严禁攀登城墙、围栏、城楼等建筑物。

3、 游客应自觉遵守游览秩序,参观时按顺序购票入园,不得拥挤,以免堵塞道路的出入口。

4、 游客游览时要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照顾好老人和儿童,注意安全。

5、 由于长城上公共卫生间较少,请您爱护文物,请勿便溺。

6、 爱护环境,不随意丢弃垃圾,加强自身的环保意识将垃圾置于垃圾桶中,以免被风吹落山崖。

7、 客流高峰期间不要拥挤,注意安全,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在进入窄小通道时要按顺序出入。
 
作者: eggplant:
不知你来加拿大多久了。
我给警察打个电话说你打我,警察就会凭我的电话把你抓起来?

警察会来的,如果你说慌,警察可能会抓你。看来你是来加拿大时间不长。
如果 eggplant 是你老婆,我打赌警察一准儿先把你铐了再说 。。。:D:D:D
 
作者: eggplant:
不知你来加拿大多久了。
我给警察打个电话说你打我,警察就会凭我的电话把你抓起来?


如果 eggplant 是你老婆,我打赌警察一准儿先把你铐了再说 。。。:D:D:D
我见机行事,自己在脸上扇几个手指印,把她给送进去。
 
怎么定义“意外事故”?
开车不小心把刹车当油门撞死人算“意外事故”吗?
要赔偿吗?

更正一下: 把刹车当油门车子应该不会撞死人, 而把油门当刹车结果可就难说了。
 


撞死人在加拿大没责任?加国律师有话说

来源:加国无忧, 发布日期:2015-04-11 — 暂无评论 ↓ 标签 意外 字体大小:打印
中国老太在长城上被加拿大游客撞死,肇事的加拿大女游客说在加拿大她不用负责任,此言论引起中加网友的极度不满,在加拿大发生类似的事当事人是否需要负责任,加国无忧记者采访了专门处理人身伤害的华裔大律师陈琛琼,她的观点是,责任是一定要负的,最起码要面临民事赔偿,至于赔偿金额多少,要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陈琛琼表示,一般来说,事件在哪里发生的就要按照当地的法律处理,就此案来说,中国的受害人可以循民事途径追讨损失。

如果该名女游客在加拿大有房产,一般购买房产保险时都会有此条款,屋主的第三者责任险一般起码有100万加元,甚至更多,在外地意外导致他人死亡都可以从此保险中索赔,受害人可以通过律师查询肇事者在加拿大是否有房产,或者有其它财产,如果她完全没有财产就比较麻烦,索取赔偿会相当困难。

陈律师不久前刚刚处理完1宗类似的索赔案,1名90多岁的婆婆在人行道上被1名70多岁的男子撞死,死者的18名亲友都提出痛苦赔偿,每人从1万元到数万元不等,这个案例引用到此次长城意外上,死者的丈夫、儿女和孙辈都可以索取痛苦赔偿,如果儿女与死者在一起住,索取的赔偿金额会更高。

一般来说,每个孙子孙女可以索偿的金额约为1万加元,儿女索偿的金额可能会有几万元,丈夫会更多。
 
陈大律师没有说清楚,那个70多岁的男子是怎么撞死90多岁的婆婆的。陈大律师更没有说,在加拿大,当事人家属可以告公园管理部门。

陈大律师是律师,不是法官,律师的工作是罗列各种罪名和要求,合理不合理,成立不成立,那是法庭的事情。陈大律师,让我想起了那个打着民族主义大旗的海明大律师,海明大律师曾经为桑兰的案子,罗列了各种罪名和要求,那些罪名和要求颇和民族人士的胃口和情绪,但最后沦为烂诉,一个也没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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