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投过了,我可以穿着一身黑袍去替我儿子投票吗?

穿黑袍和特定人群拉扯上了。穿上麦当劳的joker 服装可以吗?似乎也没法律禁止穿costume or 带面具。只要宣誓说是那个人就是了。公民宣誓可以带面具,请人代替不是很容易的吗?生病呀,在海外呀等,那该多方便!
选举请人代替不合法的话, 有没有办委托书之类的法定程序?
 
穿黑袍和特定人群拉扯上了。穿上麦当劳的joker 服装可以吗?似乎也没法律禁止穿costume or 带面具。只要宣誓说是那个人就是了。公民宣誓可以带面具,请人代替不是很容易的吗?生病呀,在海外呀等,那该多方便!
选举请人代替不合法的话, 有没有办委托书之类的法定程序?
保守党在新选举法中要求选举人提供身份证明,居然被左党左媒痛批为限制选民权力。预备立法禁止入籍宣誓和在政府工作戴面纱(其实应该包括一切公共场合特别是银行、机场、车站、码头、公共汽车、体育场这些人群集中的地方)却被痛批为制造分裂。这是目前加拿大由左派把持媒体的现状使然,一时还难以改变。
 
关于面纱的问题,我发现一下自己的一点看法:

政府有法令,民众有不同。当民众的坚持与政府法令有冲突时,她选择了上诉,是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联邦法庭和上诉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都判女子没有违反《公民入籍法》,因为公民入籍法规定,应给予宣誓入籍者最大的宗教自由通融。

如果我们尊重法律,这一切都很完美。穆斯林女移民也学会用法律手段来获取结果,可喜可贺。联邦法庭判政府输,政府可以有两个选择:一、尊重法庭宣判、尊重法律,尊重法官,不再纠缠此事;二、通过大选重新获得多数政府后,提出动议,修改《公民入籍法》,增加“戴面纱不给入籍”的条款。但如果被告,法庭判违宪,那么你就得撤销。

这才是民主法治国家。而不是以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个人、民众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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