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语言冲突违法,警察可以逮捕你!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may16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上次有个黑哥言语粗鲁还说让我们:等着瞧!
我们就喊来了警卫,经过调谐,警卫告诉说今天他不会再这样说了,如果他再来说些不应该说的你们再call我。
加拿大这嘎达,说话的好好说,不能想咋泄愤就往狠里说,这样是会招来想象不到的结果的。

“有种你别动,我回家找把刀,剁了你!”:D:D
 
说话真得注意,在机场或飞机上我是不会再说:"Hi Jack, I am 木思林"。
 
荒唐的地方,荒唐的事。
 
有点常识就会知道哪些东西不能退,哪些东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不就$20,人家说不退,拿回来吃掉就是了。

反正我还没有退、换过食品。
退过,还是鱼呢,就是在Farmboy买的。买回打开一闻,明显有股不新鲜的异味,觉得不能吃,心里不爽,就拿去退了。
 
说话真得注意,在机场或飞机上我是不会再说:"Hi Jack, I am 木思林"。



你看着也不象,就是买票时别用你这网名了。
 
退过,还是鱼呢,就是在Farmboy买的。买回打开一闻,明显有股不新鲜的异味,觉得不能吃,心里不爽,就拿去退了。

那是质量问题,当然可以退。牛奶不新鲜也可以退换。凭收据,过期的食品也可以退换。
 
有点常识就会知道哪些东西不能退,哪些东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不就$20,人家说不退,拿回来吃掉就是了。

反正我还没有退、换过食品。

我退过Costco的炸鸡翅,吃了几个发现恁咸吃不下去了。换了一盒新鲜的,还是那么咸,也就只好拿水先泡一下再吃了。
 
退货在大店容易,没商量。小店,不那么情愿。
以前在一小店给孩子买了双鞋,回来试试总感觉有些小,就去店里换大一号的。拿着鞋一进店,明显能感觉到店员紧张的表情。赶紧说,我就是换双大一号的,不是退货。:D
 
我退过Costco的炸鸡翅,吃了几个发现恁咸吃不下去了。换了一盒新鲜的,还是那么咸,也就只好拿水先泡一下再吃了。

我极少买熟食。
 
What a stupid incident. This can only happen in a country like Canada or the US. Raising the voice in a shopping centre is trespassing? Probably she would never shop in that mall again, and she should tell everybody she knows about this.

Nowhere else in the developed world has such a thuggish culture like that of North America.

《华裔加国商场退巧克力 带手铐还开罚单》

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天了,但是夏女士至今心有余悸。她做梦也想不到,就为了退一盒价格为$20.99的巧克力,她居然被警察带了手铐押出商场,还被开了一张$60的罚单,而且被禁止在一年内进入该商场。夏女士不明白,她到底犯了什么王法?这加拿大还讲不讲人权?


夏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011年的圣诞节。当时她带着8岁的女儿来到士嘉堡Town Center,因为孩子喜欢,在一家商场内买了两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每盒价格为$20.99。 圣诞过后,其中的一盒打开吃了,另一盒没有动。夏女士觉得这盒巧克力除了包装好看外,里面的巧克力和价格几元钱的巧克力没什么区别,有点不值,就决定再去逛商场时顺便退掉。

圣诞过后,当她们母女来到商场退巧克力时,被告知这是应季销售产品,不能退。夏女士觉得很奇怪,既然是应季销售产品,为什么不事先提醒消费者?店员告知已经提醒消费者了,夏女士便要求店员出示这个提醒贴在哪里。店员说在商场的网址上有提示。夏女士不高兴了,商店里没有任何提示,把提示放在网页上,谁购物之前还会想到要先去浏览商场的网页呢,这说不过去。于是便要求与经理对话,结果经理和店员的说法一致。


夏女士很气愤,加上自己的英语水平有限,说话的声音就高了几个分贝。没想到经理请来了保安,保安命令夏女士马上离开该商场。夏女士拒绝离开,说:我是消费者,我对商场服务有意见,凭什么不让我说话?

没想到保安报了警,警察到现场后命令夏女士离开,夏女士依旧坚持自己的看法,并请警察主持公道。结果警察掏出手铐当初逮捕了夏女士,并将她拉出商场。当时夏女士的孩子就在身边,孩子刚来加拿大不久,英语不灵光,夏女士担心孩子走丢,便用中文喊孩子紧紧跟着自己。结果警察听见夏女士用中文喊,就快速将她推进商场保安部,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警察回来,查看了夏女士的手包,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出来,并问夏女士最近有没有看医生,有没有吃任何药物。夏女士心想,警察看来是把她当作精神病了,真是岂有此理。


夏女士想要讨个说法。记者为此咨询了冯姓法律人士。冯姓法律人士说,就夏女士叙述的情况看,她忽略了加拿大的法律。在中国如果人们大声嚷嚷或吵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加拿大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是一种刑事犯罪。

法律上规定的assault 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肢体冲突,比如动手打人,还有一种是言语冲突,比如恐吓、骂人,这些都是言语侵犯,同样是犯罪。

夏女士认为自己是消费者,有权在商场内维权,所以当保安责令她离开时没有立即离开,这是夏女士的过错。

在加拿大,商场都是私人物业,如果他不允许你进入,你进入了就算侵犯私人领地。实际上对消费者来说进入商场不是法权,而是商场给你的特权,所以当业主命令你离开时必须马上离开,维权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和程序。

冯姓法律人士说,夏女士唯一可做的就是可以投诉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没有行动粗暴。比如警察在逮捕时一般会命令:请把手放到后面去,我要逮捕你。具有黑色幽默色彩的是,一般警察还会问你手铐舒服吗?

冯姓法律人士说,在加拿大被逮捕不是什么大事,不要以为这很丢人或者以为自己犯了什么罪,这和中国情况不一样。

至于警察给的一张60元的罚单,冯姓法律人士说,这是触犯城市附例而罚款。交了就行了,不会有刑事记录。

多伦多警队社区联络主任陈楚标称,该名华裔女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安省法例中的擅闯(Trespass)条例,即在私人地方做了不应该做的事,业主或者房东有权命令你立即离开,并且有权限制你一年之内不得重返该物业。

陈楚标表示,安省法例规定,除非当事人在该物业内居住或者上班,否则无权在此逗留,业主有权做任何限制,如有的商场规定不能在商场内吃雪糕,或者不能在商场内玩滑板,任何进入商场的人士都必须遵守,至于退货或者退款,可以循其它途径解决,比如以书面形式或者向上级单位投诉,或者向政府消费者部门投诉,总之不能在商场内与职员发生语言或者肢体冲突。

他说,警察到场后一般会向这些违反擅闯条例的人士开出罚单,而不会予以刑事起诉,所以这些人不会留下刑事记录(案底),就像在商店偷窃,警方一般不会予以5000元以下的刑事罪起诉,多数处以罚款。

陈楚标续称,新移民来到加拿大,需要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免得在与人发生冲突时吃亏。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