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我感觉你的态度比较诚恳,也许你是真的不懂,所以再费词做些说明。
我一直是以对事不对人来要求自己的,如果你有觉得我口是心非的地方,谢谢你指出来,看看我是否能够改正。当然,这不是为了保持我在你心里的“接近对事不对人”的印象,而是检查一下自己的言行是否太过情绪性。
所谓对事不对人,也是相对而言的。比如说署名韩寒的文章我以前没有看过,因为我感觉一个中学不能毕业的学生不太可能写出什么深刻的东西。你说,这算是对事呢?还是对人呢?大概应该算是对人不对事吧。知道韩寒的文章其实是代笔的(准确地说,是代笔的可能性很大很大)之后,我更加没有兴趣主动去看署名韩寒的文章了,因为我感觉象他老爸那样能够做出教唆儿子做假的人,即使文章好,也只是文笔上好,思想上一定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我这态度,更加是对人不对事了。但是,9981转贴了几篇署名韩寒的文章,比如<<小镇生活>>,我看了,我说文笔很好。这又是对事不对人了。所以,对人不对事,或对事不对人,是相对的。在选择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时候,我肯定是有对人不对事的时候的;所谓对事不对人,只是指在评论一个客观的事情上,我尽量做到不因为行为人的不同而歪曲事实。
你可能认为,在156-2位学者联名指控方舟子妻子这事情上,我不去批评方舟子或他妻子,而只批评156-2位学者,你认为我是对人不对事。这事情吧,我还真是对事不对人,只不过我们重视的事情不同而已。在这个事情上,你是盯住了方舟子妻子的论文中有毛病这件事情,我是盯住了156-2位学者绑架对手妻子这件事情。你认为那绑架对手妻子这种事情,不如刘女士论文中的毛病更值得重视;我认为刘女士论文中的毛病,跟156-2位学者绑架对手妻子这件事情比较起来,其恶劣程度简直不足为道。我们对于同一个系列的事件中,哪一件更出格,哪一件更值得重视,有不同看法而已。正如同我们对同一个事实会做出不同的概率判断,这也许是因为年龄、社会经历、学识、信仰等等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
我的立场是,一个被自己得罪的对手恶意指控自己的妻子时,不愿意为了符合圣人的形像而对妻子公开谴责的丈夫,可能是生活中可以信赖、可以做好朋友的人;一帮因为被对手揭了头上的疮疤而找对手的妻子下手的,不但是不能被信赖的、不是可以做朋友的人,而且是我要提醒自己在生活中要离得远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