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黑们终于动手了,好戏开锣

你去帮俺加上八:)... 可别提什么博士, 博士后什么的, 跟二流子似的, 丢不起那人.:blowzy::blowzy: 你就写上CFC西门飞砖, 好使.:cool::D



靠, 你当我二啊;););):blowzy: 我费力去帮你加上, 哪天在这里哪个帖子无心得罪你了, 你丫再跑去发个声明说CFC苍老师(Sorry, 笔误,是西老师)是被加上的,我脸往哪搁啊:blowzy:
 
9981, 俺的理解, 该不该扯出方妻是有争议的....

刘菊花同志的论文抄没抄, 抄多少有争议么? :)

在我看来,没有争议。目前看来,是刘女士的论文里有大量引用别人的资料,虽然有注明参考资料的来源,却没有把引文用引号直接标出来。

我感觉,连方舟子自己也没有否认过。他们辩解的理由,是学生论文跟教授发表的论文,要求是不一样的。

西教授认为这两类论文的标准有区别没有呢?
 
在我看来,没有争议。目前看来,是刘女士的论文里有大量引用别人的资料,虽然有注明参考资料的来源,却没有把引文用引号直接标出来。

我感觉,连方舟子自己也没有否认过。他们辩解的理由,是学生论文跟教授发表的论文,要求是不一样的。

西教授认为这两类论文的标准有区别没有呢?

我抢答一下:诚信是做学问最基本的道德,在这一点上人人平等。只不过我们可以说,教授首先要带好头坚守,在具体操作中,还可以对教授的惩罚措施更严厉,但不能因为现状是很多教授没达到这一标准就放宽对学生的要求,因为这本来就是底线。

另外,即使如方舟子所说,90%以上的学生都这么写,那还有不到10%的人是遵守这条底线的,为何不可以向这些学生看齐而只盯着教授呢?

真要彻底改变这种学术造假的风气,肯定要先“牺牲”一部分人。若果真被严查处理了,方妻只能怨自己运气不好。就像那些被抓的小贪官一样,相比大贪官他们是很“冤”,但并不是完全的“冤”,因为贪多贪少都是贪,都已经跨越了底线。
 
我抢答一下:诚信是做学问最基本的道德,在这一点上人人平等。只不过我们可以说,教授首先要带好头坚守,在具体操作中,还可以对教授的惩罚措施更严厉,但不能因为现状是很多教授没达到这一标准就放宽对学生的要求,因为这本来就是底线。

另外,即使如方舟子所说,90%以上的学生都这么写,那还有不到10%的人是遵守这条底线的,为何不可以向这些学生看齐而只盯着教授呢?

真要彻底改变这种学术造假的风气,肯定要先“牺牲”一部分人。若果真被严查处理了,方妻只能怨自己运气不好。就像那些被抓的小贪官一样,相比大贪官他们是很“冤”,但并不是完全的“冤”,因为贪多贪少都是贪,都已经跨越了底线。

你把这个问题,跟诚信问题混同了。这不是一样的东西。这里的问题是,学位论文事先的要求标准如何?除非我对他们争论的问题理解有误。你没有注意到,他们争论的是引用部分能否超过40%这个问题么?按照社科院现在的标准,小于40%的还是允许的。

好比说,这里的大学专业课考试的时候,有些教授允许学生带英文辞典。有的学生就带了,也有些觉得没有必要带。如果将来的哪天,学校开始规定所有学生都不能带辞典进考场,那么继续带辞典进去的,就是作弊了。但不能因为后来有这个规定,就把以前那些带过辞典的学生,都算是作弊了。
 
你把这个问题,跟诚信问题混同了。这不是一样的东西。这里的问题是,学位论文事先的要求标准如何?除非我对他们争论的问题理解有误。你没有注意到,他们争论的是引用部分能否超过40%这个问题么?按照社科院现在的标准,小于40%的还是允许的。

好比说,这里的大学专业课考试的时候,有些教授允许学生带英文辞典。有的学生就带了,也有些觉得没有必要带。如果将来的哪天,学校开始规定所有学生都不能带辞典进考场,那么继续带辞典进去的,就是作弊了。但不能因为后来有这个规定,就把以前那些带过辞典的学生,都算是作弊了。

你前面说“有大量引用别人的资料,虽然有注明参考资料的来源,却没有把引文用引号直接标出来”,我是根据这个来的,不是谈百分之多少的问题。按我在国内写论文时的理解,不加引号就代表是自己“原创”出来的话。仅在文章后的参考书目里列出摘抄过的书目是不行的。这个应该属于基本行规吧?
我匆匆扫过一眼老猫转的那篇长分析文章的第一页,确有大段话照搬但未加引号,也未在文中说明该段文字系引用。
另外,引用他人文章而不加标注(根据引文长短,短的用引号,长的单独成段用斜体字且整段往右缩进2-4个字符)在这里属于 plagiarism,是很严重的学术作假行为。当然也被看作是诚信的问题。这比带辞典的事情严重多了。

又及:刚看了方妻的《过洁世同嫌》,发现其中借用了《红楼梦》里的两句咏菊诗还是未加引号。看来是习惯。虽然这不是学术论文不讲究引文的标注,但也算很正式的文章吧。既是引用,还是应该加引号,这是写任何文章都通行的标准吧?否则难道要让人以为那两句诗是她所作,那不是欺负曹老没法来索要版权费吗?
 
总结一下我的看法。

1。154打小刘,就是冲着小刘是方的妻子去的。“斗不过人爷们,算计人老婆”,这是小人行径,是连有道之盗都不齿的下三滥手段。
这不是猜测,是他们在公开信里公开说的。

2。要求方打小刘的“假”是无理要求,是文革遗风。
首先方是个人打假,其次就算是法官办案,遇上至亲还要回避呢。

3。小刘写硕士论文的时候,还不认识方。这事和方无关联。

4。小刘的硕士论文到底算不算违规,要以中国当年的硕士论文标准为准。
中国的标准,是逐步向国际接轨的。不能以今日的中国的标准,更不能以今日的国际标准要求多年前的中国的硕士论文。

5。普通文章引用常见诗词,需要加引号么?那成语呢?;):D
 
理性和宽容兼顾:cool::cool::cool:





总结一下我的看法。



1。154打小刘,就是冲着小刘是方的妻子去的。“斗不过人爷们,算计人老婆”,这是小人行径,是连有道之盗都不齿的下三滥手段。

这不是猜测,是他们在公开信里公开说的。



2。要求方打小刘的“假”是无理要求,是文革遗风。

首先方是个人打假,其次就算是法官办案,遇上至亲还要回避呢。



3。小刘写硕士论文的时候,还不认识方。这事和方无关联。



4。小刘的硕士论文到底算不算违规,要以中国当年的硕士论文标准为准。

中国的标准,是逐步向国际接轨的。不能以今日的中国的标准,更不能以今日的国际标准要求多年前的中国的硕士论文。



5。普通文章引用常见诗词,需要加引号么?那成语呢?;):D
 
西教授认为这两类论文的标准有区别没有呢?

用小雨讲话, 你才是教授呢:blowzy:, 你们全家都是教授.:p 以后实在要介么客气, 加个引号行么?当年老魏,老何斗嘴斗不过我, 万般无奈地搞捧杀, 把俺扔得二层楼高...哪天下面木人了就惨了.;)

一直不敢正经接老闹,老华侨,嘟嘟妈的茬, 因为弄的太沉重, 象造佛...反到是跟那些搞阵地战小砖,资爱,9981们能玩玩敌疲我扰得心应手.可老躲后面打黑枪也不是回事...

大盗窃国,中盗窃民,小盗窃钩,教授和研究生抄袭造假影响差很大. 154个人追一研究生泛泛来讲是有病,可俺看到了后面的逻辑. 就事论事容易引起抵触情绪, 换几个CFC人物打个比方: 大家知道老华侨CFC上毁日本车, 搞得我们日本车主们灰头土脸,郁郁寡欢. 可村长爆料, 老华侨的儿子刚买一辆烘达细伪客, 你说我们日本车主能饶他么?:p:blowzy: 再比如何版主一直倡导说老实话,做老实人,一会实名制,一会反披马甲...摊子里的马甲们都被他一身正气臊得一塌糊涂的, 可介时小傻扒出了老枪是生活中的何夫人, TA手下还有快思特,冷六,老康,老闲一系列砸人马甲... 你说大家能不激动么? :D

拉个偏手.所以, 介事不是该不该怎样, 什么什么下三褴的问题,是老方被人抬上了神坛,就象当年的HH. 连个初中生,老病退生都打, 打个研究生算嘛? 俺觉得方粉们远没有老方老方夫人坦然, 也没让你们大义灭妻,研究生论文重写一篇不就过去了么?;) 另外, 俺看不过你们推倒老佛造新佛, 世界上有羽扇纶巾的诸葛亮, 还有赔礼了夫人周公谨,历史人物,大家掐个架,打嘴仗,不要激动.:crying::crying:

另外回答个问题: 国内是不是有亲戚朋友哥门姐们让老方给毁了? 木有, 大大地木有.;):p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再比如何版主一直倡导说老实话,做老实人,一会实名制,一会反披马甲...摊子里的马甲们都被他一身正气臊得一塌糊涂的, 可介时小傻扒出了老枪是生活中的何夫人, TA手下还有快思特,冷六,老康,老闲一系列砸人马甲... 你说大家能不激动么? :D

鸡动, 你鸡得起来么? ;):D
 
再比如何版主一直倡导说老实话,做老实人,一会实名制,一会反披马甲...摊子里的马甲们都被他一身正气臊得一塌糊涂的, 可介时小傻扒出了老枪是生活中的何夫人, TA手下还有快思特,冷六,老康,老闲一系列砸人马甲... 你说大家能不激动么? :D

马克一哈!;)

我要是小傻的话就找个地缝钻进去:(要是找不到地缝自己打个洞也要钻进去:o:D

真丢不起那人!:o:D
 
鸡动, 你鸡得起来么? ;):D

真丢不起那人!:o:D

那谁说过...CFC上你不信我, 你就木人可信了.;):D:D

挑了一帮熟人娱乐一下, :)大家别当真啊... 既然有人问了就免责一下, 老华侨那段也是俺瞎编的... 要真有那事, 告俺一声, 俺去买张彩票..:(
 
那谁说过...CFC上你不信我, 你就木人可信了.;):D:D



挑了一帮熟人娱乐一下, :)大家别当真啊... 既然有人问了就免责一下, 老华侨那段也是俺瞎编的... 要真有那事, 告俺一声, 俺去买张彩票..:(



你西大爷的,当我们都傻啊,你那些段子全是真的不能再真的事情了,单单老华侨这段就是虚构的啊,谁信啊:flaming:
 
用小雨讲话, 你才是教授呢:blowzy:, 你们全家都是教授.:p 以后实在要介么客气, 加个引号行么?当年老魏,老何斗嘴斗不过我, 万般无奈地搞捧杀, 把俺扔得二层楼高...哪天下面木人了就惨了.;)

一直不敢正经接老闹,老华侨,嘟嘟妈的茬, 因为弄的太沉重, 象造佛...反到是跟那些搞阵地战小砖,资爱,9981们能玩玩敌疲我扰得心应手.可老躲后面打黑枪也不是回事...

大盗窃国,中盗窃民,小盗窃钩,教授和研究生抄袭造假影响差很大. 154个人追一研究生泛泛来讲是有病,可俺看到了后面的逻辑. 就事论事容易引起抵触情绪, 换几个CFC人物打个比方: 大家知道老华侨CFC上毁日本车, 搞得我们日本车主们灰头土脸,郁郁寡欢. 可村长爆料, 老华侨的儿子刚买一辆烘达细伪客, 你说我们日本车主能饶他么?:p:blowzy: 再比如何版主一直倡导说老实话,做老实人,一会实名制,一会反披马甲...摊子里的马甲们都被他一身正气臊得一塌糊涂的, 可介时小傻扒出了老枪是生活中的何夫人, TA手下还有快思特,冷六,老康,老闲一系列砸人马甲... 你说大家能不激动么? :D

拉个偏手.所以, 介事不是该不该怎样, 什么什么下三褴的问题,是老方被人抬上了神坛,就象当年的HH. 连个初中生,老病退生都打, 打个研究生算嘛? 俺觉得方粉们远没有老方老方夫人坦然, 也没让你们大义灭妻,研究生论文重写一篇不就过去了么?;) 另外, 俺看不过你们推倒老佛造新佛, 世界上有羽扇纶巾的诸葛亮, 还有赔礼了夫人周公谨,历史人物,大家掐个架,打嘴仗,不要激动.:crying::crying:

另外回答个问题: 国内是不是有亲戚朋友哥门姐们让老方给毁了? 木有, 大大地木有.;):p

我知道介个西加引号教授是八喜欢长篇的,故只敢问了一个力头和死猫的问题。有木有啊?

灰头土脸地不要。大男人地,跟老华侨本人地干活。斗嘴不赢老华侨地,学习普希金摔跤比赛地干活(打枪地不要)。背后向小孩放黑枪的,手指从鬓角划到下巴,脸红脸红地。:)
 
呵,一天没来,十八大都开完总结会了啊。:p

先鼓掌,:cool:表示对执政党总结报告的支持。总结得非常好,立足点也非常高,完全站在了所有道德阵地的制高点。:cool: 若不是最后一条的指向相当明确,我还以为没我啥事呢。:blowzy: 因为俺一直都不敢以高个儿自居,所以以为别人站我肩上也尿不了多远。:(:rolleyes:也罢,作为政协代表,也表个态吧。

1。154人是流氓,这个没人反对过吧?没人反对也可以一再强调,理解理解,就当口号喊呗:154,LLM;154, LLM;154,LLM......:D:D:D

2。谁要求方舟子打刘菊花的假了?:rolleyes:那不是大炮轰蚊子吗?方舟子应该去打至少名气跟他一样响亮的人吧。我的观点很明确(感谢网络,感谢CFC,俺的帖子白底黑字一找就着,在155楼):

。。。。。。

其实方舟子要维护自己的打假斗士形象同时也继续当一个好丈夫并不矛盾,他不必拿自己的亲人开刀,只要做到在公众面前坦然面对现实,在家尽力弥补对亲人的愧疚就好了。在这一点上,他还不如刘菊花,刘还表态说硕士论文是她的"弱点",而方却回避问题核心,拿国内学位论文都这么做来辩解,更忽悠人说刘不是公众人物,以此获取同情,实在让把他视为打假英雄的有识之士失望。

3。“小刘写硕士论文的时候,还不认识方。这事和方无关联。”前面一句所说的情况俺不知道,不好表态。后面一句不知道如何表态,因为不知道啥叫关联,也不知道谁说了和方有关联。

4。说得很有道理,完全符合党中央关于“中国国情与国际接轨两大法宝”的基调。:cool: 不过这里面似乎还是有个误会,俺还是澄清一下。
所谓抄袭,在这里有两个层次上的意义。一个是属于常识的层次:把别人写的东西成段地拷贝过来,不打引号也不提是引用,完全当成自己写的,这就叫抄袭,不必去看什么标准规定,只要有正常的视力和阅读能力就可以判断了。如果这种不叫抄,那上回干嘛那么多人要对老闲“引用”《建党伟业》影评的事表示不屑?当然,如果一定要讲读书人偷书不算偷,算窃,那么好吧,俺认输,抄袭他人文章不算剽窃,不是诚信问题。:cool:同时俺要郑重建议CFC党中央给老闲平反。:p
另一个层次是上升到了技术层面的问题,即一篇论文里引用他人的内容占整篇文章比重达到多少那么该篇文章将被视为抄袭之作,哪怕它的文字语句并非完全等同于被抄袭的文章。这个意义上的刘菊花论文抄袭问题俺前面没讨论过,也不打算讨论。不过俺支持CFC的砖家们把意见转达给社科院和教育部。:D

5。林黛玉的《咏菊》是常见诗词,看来是俺out了,:blowzy:原来中国人个个都是红学家。:cool:
不过俺记得小学语文老师告诉过我们,“号”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告诉人们,那句话是“用”的。成语那叫“使用”或者“运用”。:blowzy::blowzy::o

题外话:
按9981转贴的那篇律师声明里的说法,154人还不只是流氓,而是“更流氓”,俺反应比较慢,今天终于彻底明白了两位律师的用义,高啊,不愧是LL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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