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黑们终于动手了,好戏开锣

怎么,这回相信人家不是如你所说的“装中立”了?
是不是发现自己的确自以为是,下结论下早了?:p

不过你最大的优点就是会夸人,而且能把夸一个人当成打另一个人的工具。这一点我是真心佩服你。:cool:
:D:D:D:D:D:D
完全无法沟通.
 
接420楼.
2. "定义"的错误. 这一点反映在"公众人物"的所谓定义上.
小篆引用了一个适用于诽谤案子的"定义"来解释"公众人物",无视了这个定义的两个致命缺陷:一是适用范围在法院, 二是定义得太宽泛,无法具体操作.
先说适用范围在法院, 大概有人会讲,其他地方也可以借鉴啊! 我举个例子: 肖传国曾和方舟子打过名誉官司并胜诉, 判决书对"国际期刊"做了如下定义:国际期刊应当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包括中国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而不是国外期刊。被告方是民关于国际期刊系国外期刊的说法错误. 如果小篆认为这个来源于权威的司法定义正确并适用于其他事情,那么我们也没必要继续争了.
再说定义太宽: 比如说官员,什么人算什么人不算? 科长算公众人物吗? 处长司长部长? 科长老婆算吗?处长小姨子算吗?部长的司机算吗?这样的定义来解释具体某人算不算公众人物,各方完全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有定义和没定义没什么两样.
 
小篆,还甭说,你我还都得向姜不辣(有不辣的姜吗?)学习学习如何夸奖人,对不对?:p:p:p

那当然。经得住拍得向飞老学习,如何夸奖人得向姜不辣学习,都是一样的高人,三人同行啊。:p

至于有没有不辣的姜,这全看人自己怎么说了,说不辣就不辣,辣也不辣。:D
 
。。。而且,我想判定一篇论文是否抄袭应该比判定代笔简单得多吧,毕竟前者的证据比较简单易辩得多。

。。。

小篆的这个说法对于这个比较刘菊花与韩寒的特例,说不过去。韩寒说,他的文章没有一个字是代笔。你又没有看过刘菊花的论文的引用方式。在这里,你是判定韩寒的代笔容易还是判定刘菊花的抄袭容易?
 
接425楼
3.非黑即白与随意划分
喜欢说别人非黑即白的小篆,其实是非黑即白的集大成者,只要分出黑白,就可以往死里整。一个例子是“抄”与“没抄”,方妻“抄”了,于是可以原告被告各打五十大板(好像也没见打到154人,都打在方这边了)。实际上很多概念在具体适用的时候需要引入量的考查,量会影响到质。比如说“及格”,可以是60分,可以是100分,结果完全不同。“抄袭”是学术不端的一个具体形式,对这个概念的最合适解释应该是当时的学术规定与实际情况。如果当时的规范没有严格规定(后来出炉的一些“严格规定”甚至讲百分之多少以上才算抄),而且绝大部分的类似文章都这么干甚至更厉害,以此来说明不算”抄“,只算”不规范“,至少是合情合理的,也没有什么逻辑上的矛盾。
 
那当然。经得住拍得向飞老学习,如何夸奖人得向姜不辣学习,都是一样的高人,三人同行啊。:p

至于有没有不辣的姜,这全看人自己怎么说了,说不辣就不辣,辣也不辣。:D

好姜应不辣
上善当若水

都是好签名。:cool:
 
好姜应不辣
上善当若水

都是好签名。:cool:

姜不辣这签名, 是大树先生, 木思林, 赠的. 才子啊.:cool:
好久不见他来玩了.:blink:


以前只知道“姜还是老的辣”,还瞎猜,以为“姜不辣”是指“童子姜”呢。:p

刚才上网一搜才知道“姜不辣”原来俗称“洋姜”,通常用来做泡菜,吃起来清脆爽口,是我最喜欢的泡菜之一。: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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