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新规明年初上路,领取者每天要记录找工行动、强度和频率,1%的人将被断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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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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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改革EI

联邦政府推出就业保险改革计划,对频繁和长期领取就业保险的人士,要求他们扩大找工范围,降低薪资期望。新计划将福利金申领者分为3类,预计有不到1%的申领者,因新规则失去福利金。


联邦人力资源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周四公布改革详情时说,改变的目的,是让国民不要依赖就业保险,接受力所能及的工作,令领取福利者积极寻找和接纳所有合适工作。
她说,目前全国140万正式失业者当中,仅40%领取就业保险福利。


政府澄清合适工作定义,新定义根据6个标准:个人情况工作条件工时交通时间工作类型和时薪。

新法规预计在2013年初生效,它创建新规则,说明失业人士必须愿意接受何种工作,必须作出何种努力来求职。如果不符合新要求,申领者的福利金可能被停止,或起初便不合资格。

新法规将福利金申领者分为3类,根据他们以前申领福利的频率,现在领取福利金的时间,确定他们必须接受的工作。


第一类是长期就业工人,即在过去10年中,有7年供款给就业保险计划,过去5年领取福利35周或更少。他们可以拒绝其惯常职业以外、薪资未达过去时薪90%的工作。但在领取福利金18周後,他们就要降低条件,接受类似职业的工作,时薪达到以前80%即可。

第二类是频繁申领人士,这些人在过去5年中,曾至少3次领取福利金,总计领取周数超过60周。他们从领取福利开始,就要接受薪资达到过去80%的类似工作,6周後,任何力所能及、时薪达以前70%以上的工作,都要接受。

季节性工人属於频繁类别,他们要接受社区内的职位空缺,如果拒绝工作机会,可以被停福利。


第三类是偶尔领取就业保险者,前6周内,他们必须接受薪资水平达到以往90%的工作。在接著的12周,接受80%薪资的工作。18周後,70%也要接受。

多数情况下,国民需要接受在1小时交通时间内的工作,一些大城市的交通时间限制可以更长。

约17%的就业保险领取者,被认为是频繁领取者,58%偶尔领取福利,25%是长期就业工人。


范茵丽也详细解释,就业保险官员如何判定申请人在尽力找工。申领人接受评估时,会依据他们的找工行动、强度和频率,求职类型和证明行动的证据。

就业保险领取者需要申请职位参加面试前往招工会和工作坊找寻空缺,领取福利的每一天都要做这些活动。他们要保存活动的记录,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则,他们会被停发福利。

新计划也包括引入求职服务,每天向领取福利者发送电邮,有加强的职业信息。

范茵丽说,政府为新系统实施投入2,100万元,多数用於职位提醒服务,一些资金用於执行新法规。


商界欢迎改革措施,但劳工倡权人士指法规过於严苛,可能导致薪资标准降低,迫使一些失业人士领取省的福利金。



新规也影响政府官员如何评估失业者找工作的努力。失业者申领失业金时必须向政府证明他们确实一直在努力找工作。在大城市里,他们必须每天努力申请职位、参加面试并记录他们的找工活动。 政府说,它将每天向失业者email两封关於新职缺的通知信。


另外,失业金领取制度也与临时外劳项目相连,以确保政府知道雇主的需求。范茵丽说∶「当国人愿意工作时,我们引进临时外劳,此事不合适。」她宣布,政府将额外拨款2100万元,其中大部分不是用於监督失业金新规的执行,而是用於改善新职缺公布系统的运作。

有政府官员称,新规上路後,估计只会有不到1%的失业金领取人将被断供。

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全国职缺约23万7000个,相当於一个职缺对5.8名失业者。今年3月全国有54万9000人领取失业金。今年4月全国失业率为7.3%。
 
索性废除EI。
 
不久养老金新规、医疗新规、外裔人士新规......也该陆续上路了吧。
 
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第一类是长期就业工人 and 第三类是偶尔领取就业保险者?
 
还每天记录,周末也得去找工?年节也得去找工?一帮官僚!
 
不如人力资源部分配工作算了
 
咱等着瞧。实施这个新规定,领EI的地方就将变成是非之地。
 
不知道具体咋规定的,是不是软件工程师拿EI, McDonalds有炸薯条的空缺也得去干?大学教授拿EI也应该去应聘TNT鱼档职位?
 
仔细看了一下明白了,合着这些政策都是为雇主谋福利的呀?逼着工人降薪接受工作。保守党是资方的贴心人真是没说错了。

联邦政府改革EI



第一类是长期就业工人,即在过去10年中,有7年供款给就业保险计划,过去5年领取福利35周或更少。他们可以拒绝其惯常职业以外、薪资未达过去时薪90%的工作。但在领取福利金18周後,他们就要降低条件,接受类似职业的工作,时薪达到以前80%即可。



第二类是频繁申领人士,这些人在过去5年中,曾至少3次领取福利金,总计领取周数超过60周。他们从领取福利开始,就要接受薪资达到过去80%的类似工作,6周後,任何力所能及、时薪达以前70%以上的工作,都要接受。



季节性工人属於频繁类别,他们要接受社区内的职位空缺,如果拒绝工作机会,可以被停福利。





第三类是偶尔领取就业保险者,前6周内,他们必须接受薪资水平达到以往90%的工作。在接著的12周,接受80%薪资的工作。18周後,70%也要接受。
 
不知道具体咋规定的,是不是软件工程师拿EI, McDonalds有炸薯条的空缺也得去干?大学教授拿EI也应该去应聘TNT鱼档职位?
这样算的, 如果软件工程师在过去10年内有7年以上交过EI,并且过去10年只拿过35周以下的EI保险,那么,你就是长期就业的。在失业的最初18周,如果麦当劳老板要你,给的工资是你软件工程师工资的90%以上,那么你不能拒绝麦当劳的offer,若拒绝,停领EI;如果麦当劳给你的工资不到你以前软件工程师工资的90%,你可以拒绝,政府仍然要发给你EI保险金。18周之后,麦当劳给你的工资如果高于你以前的工资80%,你不能拒绝否则没钱发。
其余类别以此类推。。。打击的是EI频繁申请者,就是渔业工人了,跟我们关系不大,这里有多少华人过去5年领过3次EI并且拿EI总周数超过60周?怀孕EI和父母假EI不算?
我觉得对华人影响不大,挺合理的。假如我失业了,假如麦当劳给我以前工资的90%,炸薯条很不错,我一定去。渔业工人半年拿高薪干活,半年领EI不找工作吃喝玩乐,才不合理,政府是堵这帮人滥用EI的漏洞。
 
应该 lay off 人力资源部这帮杂种,让他们先试试新规!
 
这样算的, 如果软件工程师在过去10年内有7年以上交过EI,并且过去10年只拿过35周以下的EI保险,那么,你就是长期就业的。在失业的最初18周,如果麦当劳老板要你,给的工资是你软件工程师工资的90%以上,那么你不能拒绝麦当劳的offer,若拒绝,停领EI;如果麦当劳给你的工资不到你以前软件工程师工资的90%,你可以拒绝,政府仍然要发给你EI保险金。18周之后,麦当劳给你的工资如果高于你以前的工资80%,你不能拒绝否则没钱发。

其余类别以此类推。。。打击的是EI频繁申请者,就是渔业工人了,跟我们关系不大,这里有多少华人过去5年领过3次EI并且拿EI总周数超过60周?怀孕EI和父母假EI不算?

我觉得对华人影响不大,挺合理的。渔业工人半年拿高薪干活,半年领EI不找工作吃喝玩乐,才不合理,政府是堵这帮人滥用EI的漏洞。

渔业工人有几个呀,非那么大劲立法?不如直接不接受季节性工人加入EI就得了。

一个jonior programmer也就一年5~6万,80%的话基本上就是没license的装修工人的的价了。然后再来一次80%就可以去炸薯条了。

保守党想解决就是一个问题:一方面雇主有活(不愿出市场价)没人干,一方面失业的没活干(不愿降接低于市场价的活)。这个政策出台的话,加拿大的就业市场就倒向雇主一边,以后会有很厂时间平均工资涨幅很低或者是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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