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人被活活斩首,切脚,断手,辱尸。部分被吃掉,剩余部分被邮寄到天南海北,人类历史上还能找出来比这惨的死法吗?竟然还有人对被害者下蛆,TMD,你还是人吗?:flaming:
一个人被活活斩首,切脚,断手,辱尸。部分被吃掉,剩余部分被邮寄到天南海北,人类历史上还能找出来比这惨的死法吗?竟然还有人对被害者下蛆,TMD,你还是人吗?:flaming:
这篇文章写的真的不怎么样!在蒙特利尔的公寓里只发现了lin的躯干,并没有其他残支;
而且lin是2011年7月到达加拿大的,文章中说2010年,明显在扯淡;
这哥们儿搞基,一不小心搞到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
可怜他的父母亲,估计二老都60岁了吧...
这不妨作为反面材料教育那些性取向不正常的年轻人
因为很多同性恋伴随着一定程度的心理变态
死者的私生活和性取向是他的个人自由。所有的媒体,包括那些靠网上google写出来的新闻,都没有提及死者生前做过任何危害社会的事情或伤害过任何人。更何况在加拿大同性恋是合法的。
I don't think discussing the facts and expressing thoughts are disrespectful to the dead.
死者的私生活和性取向是他的个人自由。所有的媒体,包括那些靠网上google写出来的新闻,都没有提及死者生前做过任何危害社会的事情或伤害过任何人。更何况在加拿大同性恋是合法的。
真是搞不明白,作为同胞, 面对这么惨绝人寰的事情, 居然还在热衷于对死者下蛆, 想证明自己更高尚吗:blink:![]()
看电视报道, 作为林的同学,林工作过的商店顾客, 无论是华人还是老外, 无不悲伤流泪, 这是人之共性
无论政治观点如何种族如何, 大家都是人类, 死者已往矣, 想想还活着的死者家属,你如果能給他们捐点钱表示对他们的安慰,給他们一点活下去的信心,不是善莫大焉吗![]()
让我想起当年汶川地震后,红朝愤青们那些"逼":逼捐,逼丧,逼哭,逼喊口号,逼点蜡烛 ......
想证明自己更高尚吗 :blink:
据说,崇高的 pp890907@sina.com 认捐200加元,请大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