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失手

确实,你已经把周老虎当作万灵丹了。但是我要告诉你,周老虎的事情,可比性很低。第一,证假容易,证真难:那些构陷韩寒的“假证”,从断章取义的文本分析到视频音频等以及冒名韩父的朋友及各种知情人所检举的信还有冒名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所做的所谓专业分析等等,没有公检的介入,不也随着人们看到的真相越来越多而被最终证实是假证了吗?倒韩的很多先锋也被证实其本身是造假者出身,倒韩是为了搏上位甚至为了钱(具体可以去了解下关于朱光兵的事);与此同时,证韩寒真的那些证据体却不断被人忽视或仅因为不够严密而被人彻底否定;
第二,不要把公检当神。公检不会把证实韩寒的文章都是他自己所写作为他们的任务,他们的唯一职责只能是确认方的质疑是否完全违背了事实并且给韩造成了伤害。侧重点不一样,结果也会不一样。不信你去看看当初肖传国诉方舟子名誉侵权的案例:肖先在武汉起诉,武汉中院判决肖胜诉,理由主要是肖出示了大部分(注意是大部分,不是全部,有些东西并不是都有白纸黑字的东西很好证明的)能够证实自己学术成就的证据,而方则未能出示肖“假”的有效证据;后来肖又基于同样的事实在北京诉方,北京中院判决肖败诉,主要理由是方有质疑的权利。
如果你一定要纠结于公检的力量,那么我再给你个例子:去看看辛普森案件。虽然事后全世界都知道辛普森是凶手,但是陪审团却判他无罪,你认为是陪审团的人集体徇私舞弊了吗?没有,要知道那还是司法独立也相对更加公平的美国。其实那些陪审团的成员不过是在以巧妙方式呈现出的各种证据面前,在不知不觉中被蒙上了眼睛堵住了耳朵,他们在做出裁决的时候,是真心相信辛普森无罪的,就象你现在真心相信方舟子打韩没打错一样。

最后,如果你真心愿意排除已有的成见,以真正中立的方法去寻求你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些问题的答案,那么我推荐你去读一读一位网名为“破破的桥”的旅美学者的这几篇文章(文章比较长,需要有点耐心并且头脑特别清醒的时候读。):
忽悠的原理和技巧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09ek.html
舆论传播:信息控制、整体思维、制造气氛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0koe.html
韩寒代笔探讨:强质疑、弱质疑、和忽悠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0zp8d.html
WOW~~我还想不回贴,不是你的风格呢~~

对不起,我先看一句,写一句~~

有人喜欢换汤不换药,有人喜欢万变不离其宗~~

可比性低不低,你说很低就很低,这个不争~~

:blowzy::blowzy::blowzy:
 
回应小篆, 这是我找到的方舟子对老贺事件的道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b915f10100sueh.html
方舟子就部分针对贺卫方的错误言论表示道歉
(2011-08-24 21:44:29)


方舟子就部分针对贺卫方的错误言论表示道歉



今日,方舟子在微博留言:“我曾根据网友在北大法宝网的搜索结果发表过1993年以来贺卫方未发表过论文的评论。当天柯南检索出贺的1篇论文,我纠正为贺卫方基本不发论文。现在徐开彬教授又找出贺的1篇论文。我正式更正如下:自1993年以来19年间贺卫方共正式发表过2篇论文,对曾经有6个小时无数倍贬低(2/0)贺卫方的论文数谨表歉意。”


当时贺还没有将自己的作品列出, 方的口气仍然充满揶揄。就事论事, 这个道歉并不诚恳。老实说, 我对老方打老贺的假也有点看不懂。 老闹怎么看? 至少我觉得他应该对自己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这个和韩寒的假很不一样。
 
回应小篆, 这是我找到的方舟子对老贺事件的道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b915f10100sueh.html
方舟子就部分针对贺卫方的错误言论表示道歉
(2011-08-24 21:44:29)


方舟子就部分针对贺卫方的错误言论表示道歉



今日,方舟子在微博留言:“我曾根据网友在北大法宝网的搜索结果发表过1993年以来贺卫方未发表过论文的评论。当天柯南检索出贺的1篇论文,我纠正为贺卫方基本不发论文。现在徐开彬教授又找出贺的1篇论文。我正式更正如下:自1993年以来19年间贺卫方共正式发表过2篇论文,对曾经有6个小时无数倍贬低(2/0)贺卫方的论文数谨表歉意。”


当时贺还没有将自己的作品列出, 方的口气仍然充满揶揄。就事论事, 这个道歉并不诚恳。老实说, 我对老方打老贺的假也有点看不懂。 老闹怎么看? 至少我觉得他应该对自己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这个和韩寒的假很不一样。

你能得出这个结论,已经不错了。:cool::D
我的理解,如果是真的出于寻求真相和正义的质疑,首先应当是对一些很容易核实的东西先核实再指控;其次即使出于各种原因未能核实而导致了不实的指控,也应当本着尊重事实尊重他人的原则,尽全力帮对方澄清和消除不良影响。这两条,老方做到了吗?
你认为贺的事情和韩寒不一样,那么我问你,就算韩寒是假的,老方就有理由将不实指控也作为“铁证”去抨击韩寒吗?在倒韩过程中,老方对于一些同样很容易核实的东西,比如有一次他借转引他人对于关于韩寒手稿中的错字是五笔输入法所致并由此得出韩是照抄其父的电脑稿的结论,CFC上当时有人仅用几分钟就证实那个字的错与五笔输入法无关,为什么老方就不能做这种简单的核实呢?类似的事件太多了,还有层出不穷的乌龙事件,即使在很多人都指出这些“铁证”的漏洞或证明这些“铁证”实为假证时,方舟子做过任何澄清吗?没有,他只管把所有有利于自己预设的结论的东西都抛出来,但根本不管这些东西是真是假。这一点,其实在方打贺和打韩的事件中都有体现。这是“打假”还是“假打”?
 
回应小篆, 这是我找到的方舟子对老贺事件的道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b915f10100sueh.html
方舟子就部分针对贺卫方的错误言论表示道歉
(2011-08-24 21:44:29)


方舟子就部分针对贺卫方的错误言论表示道歉



今日,方舟子在微博留言:“我曾根据网友在北大法宝网的搜索结果发表过1993年以来贺卫方未发表过论文的评论。当天柯南检索出贺的1篇论文,我纠正为贺卫方基本不发论文。现在徐开彬教授又找出贺的1篇论文。我正式更正如下:自1993年以来19年间贺卫方共正式发表过2篇论文,对曾经有6个小时无数倍贬低(2/0)贺卫方的论文数谨表歉意。”


当时贺还没有将自己的作品列出, 方的口气仍然充满揶揄。就事论事, 这个道歉并不诚恳。老实说, 我对老方打老贺的假也有点看不懂。 老闹怎么看? 至少我觉得他应该对自己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这个和韩寒的假很不一样。

早就有人说过,方哥有性格缺陷。在我看来,方哥打贺哥的假,不那么简单,其背后的目的和黑手,恐怕要很多年后才能清楚。
 
早就有人说过,老方的有性格缺陷。在我看来,老方打老贺的假,不那么简单,其背后的目的和黑手,恐怕要很多年后才能清楚。

钱,权
或者个人恩怨
还能有其它可能?
 
很多人找他做节目,我想是收费的。

有一次,有人要1000万贿赂他不被他打假,被他当场拒绝。他很不给人面子的。


方哥打谁,不打谁,是很有讲究的,方哥是个聪敏人,谁能打,谁不能打,方哥很清楚,否则,他早被打死了。:D
 
你能得出这个结论,已经不错了。:cool::D
我的理解,如果是真的出于寻求真相和正义的质疑,首先应当是对一些很容易核实的东西先核实再指控;其次即使出于各种原因未能核实而导致了不实的指控,也应当本着尊重事实尊重他人的原则,尽全力帮对方澄清和消除不良影响。这两条,老方做到了吗?
你认为贺的事情和韩寒不一样,那么我问你,就算韩寒是假的,老方就有理由将不实指控也作为“铁证”去抨击韩寒吗?在倒韩过程中,老方对于一些同样很容易核实的东西,比如有一次他借转引他人对于关于韩寒手稿中的错字是五笔输入法所致并由此得出韩是照抄其父的电脑稿的结论,CFC上当时有人仅用几分钟就证实那个字的错与五笔输入法无关,为什么老方就不能做这种简单的核实呢?类似的事件太多了,还有层出不穷的乌龙事件,即使在很多人都指出这些“铁证”的漏洞或证明这些“铁证”实为假证时,方舟子做过任何澄清吗?没有,他只管把所有有利于自己预设的结论的东西都抛出来,但根本不管这些东西是真是假。这一点,其实在方打贺和打韩的事件中都有体现。这是“打假”还是“假打”?

借你提手稿的事情, 正好介绍一个网站。

http://www.daohan.org/

这个网站上很多对于手稿抄袭的分析之多, 论证之严谨, 恐怕你们都不敢读。

方舟子说过他转贴的都对么。我记得他在电视里很清楚地说, 网友转的资料可能有错, 如果他用错了就道歉啊。 我觉得这个态度很好, 没有什么问题。

据老闹的转贴, 方和贺好像就是几句话的摩擦而已。现在他微薄一句话, 你们要掰吃一百年。背景故事那么少, 比较难讨论。

方和寒的对话是很详尽的,资料也非常丰富, 双方的观点和论战前后的态度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你愿意继续为韩寒申冤是你的权力, 没有人会阻拦你的。
 
借你提手稿的事情, 正好介绍一个网站。

http://www.daohan.org/

这个网站上很多对于手稿抄袭的分析之多, 论证之严谨, 恐怕你们都不敢读。

方舟子说过他转贴的都对么。我记得他在电视里很清楚地说, 网友转的资料可能有错, 如果他用错了就道歉啊。 我觉得这个态度很好, 没有什么问题。

据老闹的转贴, 方和贺好像就是几句话的摩擦而已。现在他微薄一句话, 你们要掰吃一百年。背景故事那么少, 比较难讨论。

方和寒的对话是很详尽的,资料也非常丰富, 双方的观点和论战前后的态度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你愿意继续为韩寒申冤是你的权力, 没有人会阻拦你的。

你在顾左右而言他了,是不是我上一贴提出的问题不好回答?;):D:D
知道你说的那个网,里面谣言和假证不少。

关于贺的事,你好像在重走哲学农民所总结的方打贺的路线:“方先是诬蔑贺卫方‘二十年没发论文’,后又说‘二十年基本没发’论文,再后来说‘没发几篇’,被事实踢裆之后依然嘴硬,拒不道歉,顾左右而言他......”
你是先坚称“方核实后会给一个交代的”,后又说“就事论事, 这个道歉并不诚恳” ,实在找不出方真正道歉或澄清真相的证据后你就说“好像就是几句话的摩擦而已。现在他微薄一句话, 你们要掰吃一百年。”:D:D:D
 
。。。
当时贺还没有将自己的作品列出, 方的口气仍然充满揶揄。就事论事, 这个道歉并不诚恳。老实说, 我对老方打老贺的假也有点看不懂。 老闹怎么看? 至少我觉得他应该对自己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这个和韩寒的假很不一样。

方舟子跟贺卫方的纠葛,我也不是很清楚具体的细节过程,所以想避免做整体评论。如果要说的话,也只能在假设的前提下,讲讲自己的意见。

如果假定事件的真相是:方舟子曾经作为发起人,或者私下被误导之后作为首先公开的指控人,公开宣称并指责贺卫方没有资格当大学教授,理由是他20年没有发表过学术论文,现在贺自己证明了20年来发表过几十篇学术论文。那么我觉得方舟子应该写一个正式的诚恳的道歉,决不应该只是你转的这个挪揄式的微博。

问题是,老方是否是这样的指控人?正如我前面(根据老康的转贴中的介绍)所做的比喻。如果别人跟我说CCC三年没有在CFC上发贴,我回复说“既然CCC三年不发贴怎么可以做村长?”我怎么就成了应该道歉的指控人了呢?

另外,我更多地看了你转的那个链接上的文章,其中一篇是美国什么大学的徐教授写的。他明确地说,他是全面阅读了贺卫方自己提供的所有文章,得出的结论:那里只有两篇算得上是93年之后发表的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我估计,这就是方舟子在道歉的微博中只承认贺在20年内有2篇论文的原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b915f10100suew.html
 
转贴一下这位徐教授对贺卫方自己所列发表论文的评论:

徐开彬:从贺卫方事件谈中国文科学术的出路

=====
近日,知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博士在博客中指出,北大法学院知名教授贺卫方自1993年以来基本没有发表学术论文,不配做研究型大学北大的教授。这一指控在网友中激起双方支持者对垒。

在贺卫方教授作出回应之前,其支持者认为,评价一个教授,不应只看论文,而要看其对社会的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吴祚来发表在东方早报的文章“方舟子对贺卫方的批评有道理吗?”。该文引述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称:“有人攻击贺卫方,我非常困惑。……100篇所谓论文也比不上贺卫方为捍卫法治而写的一篇文章或感人至深的书信。”

方舟子认为,他无意否认贺卫方近年来在普法等方面所具有的社会影响,但是他认为,作为名牌研究型大学的教授,其本职应该是做好教学和科研,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不然,每个教授都可以以从事社会活动为理由而不从事学术研究,那学术评价就无从谈起了。

随后,贺卫方在其博客公布了自1990年以来发表的40来篇文章,作为反驳方舟子的证据,并在微博留言:“本院对于发表论文采取稍微宽泛的考量,即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与评论均视为论文。”随后,方舟子在微博指出:“把发言稿、对话录、书评、翻译纠错、时评、笔谈、吵架文全算成论文。感谢贺卫方,感谢北大法学院,我今天才发现我已发表了一两千篇论文!”

两位的争论其实体现了中美两国对学术研究评价的巨大差距。方舟子作为在美国受过严格训练的学者,了解一篇真正学术论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说,一篇学术论文(不管是理工科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首先要系统梳理涉及此课题的他人已做过的研究和成果(就是所谓的文献综述),然后检讨还有什么尚待研究或现存研究的缺陷,从而确立自己的研究课题的必要性,接着介绍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如何系统分析所搜集的数据或资料,然后详述研究的结果,最后讨论研究结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并指出不足和将来研究的方向。这样一篇内容系统的文章,基本都有1万字或者印刷出来20页左右。而国内的文科期刊,则充斥着那种脑袋一拍、发感想式的缺乏系统论证的评论式文章,往往也只有那么3至6页纸,也被计入“学术论文”之中。笔者在检索国内文献时,经常看到这种所谓文科“论文”,不禁感叹不已。

基于这样的差距,再看贺卫方的论文,也就容易理解两位的争论了。按照美国的学术论文标准,笔者核对贺卫方在其博客列出的93年以来所发表的39篇文章(90年与92年的两篇文章确实属于学术论文;方舟子指控的是93年以来的),大体可以分为三类:首先,第5篇和第23篇属于学术论文,但不属于学术期刊论文,因为它们是被载于作者自编的书中而不是经过同行盲审发表的。其次,只有第6篇和第36篇是学术期刊上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最后,其他的文章,正如方舟子所说的,都是评论性文章,不属于研究性学术论文。比如其列出的论文第4篇:“《牛津法律大辞典》误译举例”,《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3期,105-109页。一篇真正的论文,应该系统论证如何做法律翻译,而不是仅靠选取几个翻译错误来举例,就成了一篇“学术论文”。再比如第10篇:“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法学》1997年第5期,第58-60页。这样区区3页的小评论,也根本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类似的文章还有很多,如第12篇: “ 新闻自由、名人隐私权及其他”,《天涯》1997年第6期,第45-47页。新闻自由与名人隐私这样复杂的涉及新闻传播与法律两个领域的课题,区区3页纸根本不可能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阐述,该文也只是一篇简单的感想式的评论,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再如第13篇:“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中外法学》1998年第5期,第8-11页,也只是个总结性评论。@观察者网

贺卫方在博文中提供了链接并用蓝色强调(估计是其比较欣赏的一篇)的英文文章(第39篇,共4页),发表在The China Quarterly,也是一篇评论文章。该期刊在贺文的上面就有一个加了粗体的标题“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章)。该刊对所有文章分别标明了“Article”(论文)/“Research Article”(研究论文)、“Research Report”(研究报告)、“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章)、“Book Review”(书评),可见不同类别的文章分量完全不同,评论文章与书评不属于研究论文,分量最轻。美国的学者也会偶尔发表3-5页的书评或评论,但这样的文章在学者的评估中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最根本的还是要发表研究性的学术论文。一个学者即使发表上百篇评论文章和书评,如果没有足够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不能被评为副教授更不用说教授了。学者们在自己的简历和职称考评中,往往会自觉地把评论性文章和书评单独列出来,而不会与研究论文放在一起,以免误导评估人员。另外,学术著作中被收录的文章也会单独列出来,因为这些文章没有期刊论文那样经过多次严格的盲审。@观察者网

作为北大也是中国最好的研究型大学,其教授有义务对自己的研究领域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而不能沉迷于蜻蜓点水式的过于简单的评论。这样只会给年轻学者树立坏的榜样,轻轻松松就可以“做出”大量的“论文”。当然,鉴于贺卫方教授这样的老一辈学者其学术训练是在80年代完成,而且也没有读博士的经历,也是能够理解的。

鉴于这一事件,笔者觉得有必要介绍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对教授的评价体系。首先,美国有3000多所大学,但只有250来所研究型大学(也就是有资格招收和培养博士的大学),美国的主要科学研究也都出自这250所大学。另外的3000来所大学属于教学型,只承担本科和硕士的培养。相应地,这3000来所教学型大学,对教授的评价主要以教学为主,对研究的要求很低甚至根本没有,教授的工作压力比研究型大学小,收入比研究型大学也相应要低些,学术荣誉也少些。而250所研究型大学,对教授的评价,主要以研究为主,而研究则主要以发表在本领域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来评价,包括期刊的档次和影响因子。一般来说,人文社科领域刚博士毕业的助理教授,每年要在本领域学术期刊发表1.5至2篇左右的文章,并且应该有2篇或以上发表在最顶尖的期刊,6年后才能升为副教授并同时拿到终身教授(tenure)职位,否则必须走人(达不到要求被迫离开的大约占60%,竞争残酷)。从副教授升为正教授,要求也是如此。那些拿到终身教授职位的副教授和教授,虽然终身教席让他们可以不必再发表文章,但是,如果没有研究课题并与最新的研究保持同步,没有博士生会找这个教授指导,也会被同事鄙视和背后议论,所以他们也会自觉地经常发表学术论文,比如我系上两名60多岁的正教授同事都还在继续发表学术论文。

美国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不同的评价体系,对国内的大学有借鉴意义。现在国内对什么档次的大学,都要求教师们发表论文,是对他们时间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催生了论文期刊和低质量论文甚至抄袭的泛滥。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划定200所左右大学为研究型大学,其他大学为教学型大学,确定不同的评价体系(如对教学型大学教师90%的考评以教学评估为主,学术论文只占10%甚至更低)。关停大量的专业性不强的综合性期刊(如各省都有多个名为某某社会科学的期刊,这种期刊的编委没有专业能力对所有人文社科领域的论文作出评估)和质量不高的专业期刊,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压缩期刊每期的文章数量至5-8篇以内(美国的文科学术期刊大都如此),并在审稿过程中严格采取盲审制度,主编和编委定期选举轮流。只有这样,才能将学术期刊论文质量逐步提高,只让最优秀的论文得以发表,减少垃圾论文。

有人认为国内的人文社科领域论文滥竽充数的多,就觉得自己不发论文是保持清白之身,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思路。在国内人文社科学者的学术论文中,还是有少数经过系统研究做出的高质量的文章。如果自己是一名有水平的教授,就应该兢兢业业地、甘于坐冷板凳地做出高质量的学术研究与论文,给年轻学辈作出榜样,这才是研究型大学知名教授应该具有的风范。否则,身为研究型大学的教授却不愿潜心从事学术研究,那是对学术资源与教授岗位的浪费。作为教授,要知道如何平衡学术与社会参与。笔者发现学术界也有一个“潜规则”,就是那些在媒体知名度越大的学者,其学术水平往往不怎么样,因为把过多的时间用于四处演讲、经常在媒体抛头露面,做学术和坐冷板凳的时间也就不够了,学术水平自然也就不行了。学术日新月异,不进则退。@观察者网

作者简介:徐开彬,美国天普大学传播学院战略传播系/大众媒体与传播博士项目 助理教授
 
方舟子跟贺卫方的纠葛,我也不是很清楚具体的细节过程,所以想避免做整体评论。如果要说的话,也只能在假设的前提下,讲讲自己的意见。

如果假定事件的真相是:方舟子曾经作为发起人,或者私下被误导之后作为首先公开的指控人,公开宣称并指责贺卫方没有资格当大学教授,理由是他20年没有发表过学术论文,现在贺自己证明了20年来发表过几十篇学术论文。那么我觉得方舟子应该写一个正式的诚恳的道歉,决不应该只是你转的这个挪揄式的微博。

问题是,老方是否是这样的指控人?正如我前面(根据老康的转贴中的介绍)所做的比喻。如果别人跟我说CCC三年没有在CFC上发贴,我回复说“既然CCC三年不发贴怎么可以做村长?”我怎么就成了应该道歉的指控人了呢?
另外,我更多地看了你转的那个链接上的文章,其中一篇是美国什么大学的徐教授写的。他明确地说,他是全面阅读了贺卫方自己提供的所有文章,得出的结论:那里只有两篇算得上是93年之后发表的学术论文。我估计,这就是方舟子在道歉的微博中只承认贺在20年内有2篇论文的原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b915f10100suew.html

问题是如果其他人质疑贺,会达到老方亲自出手这样的影响力和效果吗?不正是因为老方运用了他自身在打假领域所累积起来的公信力,才使得这种质疑对贺卫方的打击被扩大数倍吗?老方自己不清楚他在打假方面的影响力吗?如果他清楚自己的影响力,如果他真是出于求真和正义的目的,不该在问出你所比喻的那种问题时慎之又慎吗?如果真是疏忽了,不该尽全力去澄清事实并诚恳道歉吗?
 
老闹和9981,我套用老闲的一句话:无论你们现在怎样竭力贬低贺卫方,都无法改变他是一位真正受人敬重的有真才实学也有非凡勇气的学者的事实。他才是真正打大假的人,也是会青史留名的人。无论搬出多少“专家”对于他的论文质量的负面评论,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对他的质疑依据,如果也算是有些道理的话,那么其中所含的水分也远远高过了贺的论文的水分(如果有的话)。
 
老闹和9981,我套用老闲的一句话:无论你们现在怎样竭力贬低贺卫方,都无法改变他是一位真正受人敬重的有真才实学也有非凡勇气的学者的事实。他才是真正打大假的人,也是会青史留名的人。无论搬出多少“专家”对于他的论文质量的负面评论,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对他的质疑依据,如果也算是有些道理的话,那么其中所含的水分也远远高过了贺的论文的水分(如果有的话)。

小篆,我什么地方贬低贺卫方了?:confused:
 
老闹和9981,我套用老闲的一句话:无论你们现在怎样竭力贬低贺卫方,都无法改变他是一位真正受人敬重的有真才实学也有非凡勇气的学者的事实。他才是真正打大假的人,也是会青史留名的人。无论搬出多少“专家”对于他的论文质量的负面评论,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对他的质疑依据,如果也算是有些道理的话,那么其中所含的水分也远远高过了贺的论文的水分(如果有的话)。

在方舟子说错话这件事情上, 我完全同意闹兄的意见。方道歉更能显示自己的风度和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 应该道歉。不管是2篇论文还是20篇。这也是我觉得他前面道歉不够诚恳的原因。

但是, 他和贺的交锋太少, 所以每个人解读都不一样。所以很难争执。我想我们还是不要纠缠太多。闹兄补充的材料也是说明, 老贺在近20年并没有什么学术上的突破。这也是方指出贺的问题核心。但是方做了近一步引申, 认为他不合适做教授, 这样引起了不必要的争论。

贺的人格和学术成就完全是两回事情。我同意方评价贺的动机并不合适, 但是严格的说, 方对贺的学术评价也是有论据的。我们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

我觉得你根本就不看贺的论文, 去评价他论文的水分好像不太合适。:D
 
小篆,我什么地方贬低贺卫方了?:confused:

哦,抱歉,我说得不够严密。是你转的文章里对贺卫方的论文质量的评论,说是那么多篇里只有两篇算得上是学术论文。这个说是贬低,不为过吧?:confused:

好像有谁刚说过,转贴人如果不对转引的文章发表评论的话,就算是赞同其中观点了。所以我就当是你贬低贺卫方了。当然严格来讲是不严密不严谨,我忘了您是讲究严密严谨的人了。在此为我的不严密不严谨诚恳道歉啊。:thanks: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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