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巴赫猜想算老几呀!

这个什么所谓的著名心理学家估计调查的对象都是西方人,所以,感觉他们描述的就如同古希腊神话故事里的场景相仿。

记得一些年前,看到一篇国内访问所谓死而复生的人的报道,里面充满黑白二常和阎王殿的景色描绘。

嗯,看来不同文化的人,死而复生的经历也略有不同,和他们老老实实地活着时候的文化背景和教育关联很大。

至少说明确实有一些’异象‘,至于看成什么,理解成什么,取决于人们的文化背景,这一点都不奇怪。

我的疑惑,比如,〈创世纪〉,感觉有点地心说的思想。’地心说‘是因为古人对宇宙的认知有限而产生的误解,说得直白一些,是受创世记的误导。而现代科技,探索宇宙,幻想外星人,都是对〈创世记〉的否定。

再比如,’火湖‘,人(还有动物)为什么害怕火?因为有痛觉。人类的一些疾病尚且可以导致痛觉的丧失,比如麻风病,比如中枢神经受损,更何况人死后脱离躯体的灵魂。躯体都被焚化了,灵魂会有痛觉吗?没有痛觉,‘火湖’的存在是否仍有意义?我非常怀疑。

因为对这两点的怀疑,所以我至今没成为基督徒。以我粗浅的见识,我觉得圣经是人写的,而不是神写的。当然,这不妨碍我把耶稣基督看成‘神人’。新约是一部很有趣的书,引人向善。

我身边有很多基督徒朋友,都是很善良的人,我喜欢她们。我愿意相信新约的一些描述是真实的,我宁愿相信上帝是存在的,但因不能完全接受旧约的一些内容,到现在还只是被她们称作慕道友。
 
那本神书其实就是犹太人自己的历史和传说的大杂烩,当做演义看,就像看中国远古传说、古希腊的神话传说、印度的群神演变一样,原本没有什么问题,有时还挺有趣。那神书我看过N遍了,甚至最枯燥的“numbers”我都认真地通读了两遍。我看的是英文版的,因为中文翻译的太做作,没法看。



我也认识很多基督教徒,天主教徒,还有魔门教徒,人都不错。他们信什么是他们的自由,关起他们的门,他们想怎么样都可以。但如果跑出来到处宣讲,胡扯什么他们已经不属于人类了,到处玩cut and paste,对不信不听他们的就诅咒,那就是神经有毛病了,让人恶心。



另外,你说“新约是一部很有趣的书,引人向善”:其实也不尽然。引人向善原本是好事,但如果夹杂在“不听我的就下地狱”的思路里面,恐怕就不是引人向善,而是恐吓威逼着人跟着走了。

正是此理。
相比之下,中国的"封神演义"更精彩好看些。
 
旧约中所谓“公义”的耶和华杀人如麻,但是仅仅是杀死不信的人

新约中所谓“慈爱”的耶稣要不信的人不但要死,而且死后要永远受火湖的煎熬折磨,耶稣用永远的火湖酷刑表达了对不信他的人的更加慈爱更加温暖:D

至少说明确实有一些’异象‘,至于看成什么,理解成什么,取决于人们的文化背景,这一点都不奇怪。



我的疑惑,比如,〈创世纪〉,感觉有点地心说的思想。’地心说‘是因为古人对宇宙的认知有限而产生的误解,说得直白一些,是受创世记的误导。而现代科技,探索宇宙,幻想外星人,都是对〈创世记〉的否定。



再比如,’火湖‘,人(还有动物)为什么害怕火?因为有痛觉。人类的一些疾病尚且可以导致痛觉的丧失,比如麻风病,比如中枢神经受损,更何况人死后脱离躯体的灵魂。躯体都被焚化了,灵魂会有痛觉吗?没有痛觉,‘火湖’的存在是否仍有意义?我非常怀疑。



因为对这两点的怀疑,所以我至今没成为基督徒。以我粗浅的见识,我觉得圣经是人写的,而不是神写的。当然,这不妨碍我把耶稣基督看成‘神人’。新约是一部很有趣的书,引人向善。



我身边有很多基督徒朋友,都是很善良的人,我喜欢她们。我愿意相信新约的一些描述是真实的,我宁愿相信上帝是存在的,但因不能完全接受旧约的一些内容,到现在还只是被她们称作慕道友。
 
我的意思是,耶和华“只是杀死”,那些被杀死的人死后没有被耶和华进一步折磨
而耶稣不但诅咒不信的人去死,还要在这些人死后永远折磨这些人,让这些人在火湖中永远痛苦。耶稣的慈爱是多么伟大啊!
 
改名换姓潜居加拿大多伦多 杀人华裔拒遣回美国



改名换姓潜居加拿大多伦多 杀人华裔拒遣回美国



(明报)35岁加拿大华人男子黄凯国(Kai-Guo Huang,音译,图),14年前在美国犯杀人罪後,改名换姓并取道中国,以难民身分争取到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但在本月初却被多伦多警方发现并开始递解程序。而黄凯国的律师则表示会努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避免黄凯国被遣送回美国。

黄凯国被控14年前在费城杀死并肢解了一名男子杨海(Hoi Yang,音译),之後他就以陈宇(Yu Chen,音译)这个假名逃回中国,然後再以难民身分於2006年从中国来到加拿大,最後成功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黄凯国在多市士嘉堡区法近马西路(Pharmacy Avenue)的亨廷活路(Huntingdale Blvd.)路上一座共管柏文大厦中拥有一个单位,并且将单位内的房间分租给一名华人房客。此外他还在怡陶碧谷拥有一间名为「金国食品批发有限公司」的食品供应公司,向餐馆及超市供应蔬果及海鲜肉食,以及其他杂货。
本月7日,多市警方在麦高云路夹芬治路地区的Sandhurst Circle,拦截下黄凯国的汽车,对他控以他醉酒驾车的罪名。但当时黄凯国提供的驾照上是他的假名陈宇,警方并不知道他们拘捕了一个杀人凶手。
幸好黄凯国在警局留下了指模,与美国的通缉犯数据库一对照便立刻暴露身分,警方在三天後又逮捕了黄凯国,开始将他递解回美国的程序。目前美国警方对黄凯国提出的控罪包括谋杀、藏有凶器、侮辱尸体等罪名。

但黄凯国的律师皮雷(Ravin Pillay)坚称黄无罪,不管回美国受审是否会面临死刑的可能。「加拿大不会在有可能判死刑的情况下进行递解,除非要求递解的那个州保证不会寻求死刑。我认为那不会是一个问题,但它还可能是一个问题。」

费城警察局的新闻官表示,黄凯国如果被判罪成,的确有可能会被判死刑,但宾夕凡尼亚州自1976年以来至执行过3个死刑。「他可能会被判死刑,但他会像大多数人一样,只是保留在死刑名单上。」

皮雷表示,他仍会为黄凯国作无罪辩护,加拿大的司法体系赋予了这个权利。「我的当事人和所有面临指控的人一样,不管指控的罪名大小,我们都可以激烈地挑战递解的申请。」

多伦多警方逃犯追缉组探长劳森(Andrew Lawson)表示,美国警方称黄凯国的兄弟黄凯星(Kai-Xing Huang)也是该宗谋杀案的同案犯,也有可能隐匿在加拿大。




费城分尸案凶嫌 黄凯国拒引渡回美


1.jpg涉嫌美国费城杀人分尸案的黄凯国拒绝被引渡回美国。(图∶多伦多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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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凯国的教会教友前往法庭关心案情
(世界日报)在警方执行例行酒测拦检时意外遭到捕获的美国费城分尸案主嫌黄凯国(Kai-Guo Huang,译音),其律师於30日向媒体表示,黄凯国拒绝被引渡回美国受审。
黄凯国的代表律师Ravin Pillay於昨日的第二次开庭後在法庭外向媒体表示,「黄凯国是无辜的,将会极力争取不被引渡到美国受审。我假设引渡不会发生,但也并非绝无可能」。此外,除了法务及警卫人员外,昨天支持黄凯国的教会教友,亦有多人到法庭关心案情。



Ravin Pillay认为,现在谈黄凯国是否会被引渡回美国并被判处死刑还太早,因为仍在等待更多的证物自美国送达。他进一步表示截至目前仍假设黄凯国是无辜的。


而费城警方的发言人亦向媒体透露,如果证实分尸案确为黄凯国所为,则黄凯国则有可能被判更严重的徒刑。但毕竟自1976年以来,费城至今只判处了3个死刑。


现年35岁华裔通缉犯黄凯国,涉嫌於14年前在美国费城犯下谋杀分尸案,警方於8月7日凌晨1时在士嘉堡Finch Avebue East及McCowan Road附近的Sandburst Circle执行酒测拦检时,查获其体内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而当时黄凯国则是以假名陈育(Yu Chen)瞒骗警方。警方之後在做指纹建档时,发现黄凯国的指纹与1998年7月27日在美国费城犯下杀人分尸案并遭到通缉的嫌犯指纹一致,於是多伦多警队追缉逃亡组在美国费城警方、美国司法部执法服务局(US Marshals Service)、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及加拿大边境安全局等单位联合协助下,於本月10日将其逮捕。而在此之前,黄凯国因被控谋杀、预谋杀、持有违禁器械、虐待遗体等罪名遭到美国通缉。

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黄凯国,2006年以假身份「陈育」申请难民抵达加拿大,之後在士嘉堡Finch Avenue East夹Pharmacy Avenue附近拥有一套共管大厦单位以自住及分租他人赚取租金,另还在怡陶碧谷经营一家食品储存仓库。黄凯国的下一次开庭时间是10月9日。
 
没有耶和华的允许,杀人犯是不可能得逞的
 
我的意思是,耶和华“只是杀死”,那些被杀死的人死后没有被耶和华进一步折磨
而耶稣不但诅咒不信的人去死,还要在这些人死后永远折磨这些人,让这些人在火湖中永远痛苦。耶稣的慈爱是多么伟大啊!

这是真的吗?基督徒不是常常说耶酥爱你吗?
 
又是基督徒杀人!



如果真有“圣灵”,那么要么说明“圣灵”无能,阻止不了基督徒杀人犯罪;要么说明“圣灵”很坏,是“圣灵”让基督徒杀人



改名换姓潜居加拿大多伦多 杀人华裔拒遣回美国







改名换姓潜居加拿大多伦多 杀人华裔拒遣回美国







黄凯国的教会教友前往法庭关心案情

(世界日报)在警方执行例行酒测拦检时意外遭到捕获的美国费城分尸案主嫌黄凯国(Kai-Guo Huang,译音),其律师於30日向媒体表示,黄凯国拒绝被引渡回美国受审。

黄凯国的代表律师Ravin Pillay於昨日的第二次开庭後在法庭外向媒体表示,「黄凯国是无辜的,将会极力争取不被引渡到美国受审。我假设引渡不会发生,但也并非绝无可能」。此外,除了法务及警卫人员外,昨天支持黄凯国的教会教友,亦有多人到法庭关心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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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发生罕见骇人乱伦案 父亲强娶15岁长女为妻





文章来源: 星岛日报 于 2012-09-01 21:18:03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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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空地区发生骇人听闻的伦常案,一名男子藉口上帝「准许」他以正值荳蔻年华的大女儿为妻,被控乱伦和强行禁锢等多项罪名成立,被地区法院判刑8年有期徒刑,并将其身分列入性罪犯名册中,刑满后20年内需受到监管,同时禁止他接触妻女和亲属。

  案情指,该名45岁男子在2007年声称要「让家人远离城市的坏影响」,带着妻子和三名女儿,移居到距离最近社区150公里一个荒芜的丛林中,并阻止孩子上学,只在家中传授以基督教原教旨主义为基础的有限知识。不久后,他宣称上帝「准许」他迎娶当时15岁大的长女为新任妻子,其后在带她「度蜜月」时又指天使承认二人的关系,更毫不忌违地向两名较年幼的女儿「洗脑」,经常讲述与大女儿的性行为经过,使她们视之为正常情况。

  多番虐待又拍淫秽照片

  此外,被告又被指不断虐待大女儿,如用手铐把仅穿着汗衫短裤的她,扣在蚊虫滋生的地方,以惩罚她生出「淫荡的思想」,又曾用木板勐击她的手腕,使她几乎骨折。犯人更拍下女儿大量淫秽照片,声称这是一段「恩爱关系」的凭证。至2010年,犯人以原本的妻子「淫荡和高傲」为理由,将她逐出家门,她方能报警揭发事件。

  风景如画的育空地区,竟发生骇人的伦常案

  法官指犯人的管教模式严苛,务求对家中女性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又称他懂得以「专横行为、精神虐待和宗教鬼话」欺骗家人,令她们不敢揭发其暴行。他又称,难以想像竟然有父亲会以这样可怕的方式,破坏与孩子间的信任,重申父母应是孩子的「安全灯塔」,保护儿女是他们最重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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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Izz37bzBZxc

据说跟小男孩小女孩有关的神父等人都在地狱里,地狱里有很多的基督徒在里面啊。不管是不是基督徒,上帝按人的行为审判各人啊,和你是不是基督徒没有关系,只和你的行为有关系。这下你们心里平衡了吧?看来天国也是“天子犯罪与庶民同等”,虽然做了天国的子民,犯罪行恶的上帝也容许魔鬼把他们拖走。看来赦罪的机会只给一次的,赦罪以后再故意继续犯罪就没有得救机会了。
 
“圣经”中你的“神”说得和你相反,修改“神”的话才行,你只是他的信徒说话不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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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跟小男孩小女孩有关的神父等人都在地狱里,地狱里有很多的基督徒在里面啊。不管是不是基督徒,上帝按人的行为审判各人啊,和你是不是基督徒没有关系,只和你的行为有关系。这下你们心里平衡了吧?看来天国也是“天子犯罪与庶民同等”,虽然做了天国的子民,犯罪行恶的上帝也容许魔鬼把他们拖走。看来赦罪的机会只给一次的,赦罪以后再故意继续犯罪就没有得救机会了。
 
“圣经”中你的“神”说得和你相反,修改“神”的话才行,你只是他的信徒说话不算数的。

神哪里跟我说得相反了?你引用的都是犹太教圣经,不是基督教圣经。


3:4 凡 犯 罪 的 , 就 是 违 背 律 法 。 违 背 律 法 就 是 罪 。
3:5 你 们 知 道 主 曾 显 现 , 是 要 除 掉 人 的 罪 。 在 他 并 没 有 罪 。
3:6 凡 住 在 他 里 面 的 , 就 不 犯 罪 。 凡 犯 罪 的 , 是 未 曾 看 见 他 , 也 未 曾 认 识 他 。
3:7 小 子 们 哪 , 不 要 被 人 诱 惑 , 行 义 的 才 是 义 人 。 正 如 主 是 义 的 一 样 。
 
约翰一书。圣经中的正点都在约翰福音和约翰3封书信还有启示录里面。你仔细读读吧。没有读过这几篇的,或者不引用这几篇的讲道,不是讲基督教的神。
 
上帝的天国不徇私情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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