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BC的中国留学生杀母,抛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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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父母当天就要回国了,儿子对他们的不喜欢也就从此完结了,为什么还要杀了他们,不能理解。另外这个孩子不但心里素质好,表演的也不错,RCMP一定花了大力气才破案。

rcmp早就盯上他了。

他当初报案时候就有诸多疑点,我都看出来了,rcmp会不怀疑。

他说在送他母亲回国那天,准备出发时候,他把母亲及行李送到门外,自己忘了一样东西,回屋去拿,1分钟的功夫,再出来,人就没有了。tnnd,外星人入侵啊:D

这不是拿警察当傻子吗

不过这家伙演技一流是真的,心理素质也极强。

所以我怀疑他是信教的,没有信仰,不可能让他这么强大,弑母啊,畜生才会这么做。:flaming:
 
什么今不如昔?胡扯。今天比以前好多了!

我知道的小留学生里,高人能人也比我们当时强的不少。但留学垃圾的比例也高得多。是不是?当年留学生的问题比现在少得多,是不是?另外,我还在说,人要靠自己的实力,是不是?否则钱再多,再怎么能留学,也不见得可以成功,是不是?

如果不同意这些,你就自己扯吧。

有钱总比没钱好。有钱人的孩子,接触社会和教育资源的机会更多,比穷人家的孩子的实力,总体更强。

你没必要因为自己没钱,就把有钱人的孩子门都说成留学垃圾。

穷人门们喜欢为自己找点借口,方法之一是,把爱情和金钱对立起来,把不幸和金钱统一起来。
 
钱不是万恶之源,关键还是家庭教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发生这样的家庭悲剧,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他们今天是受害者。
 
钱不是万恶之源,关键还是家庭教育。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发生这样的家庭悲剧,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他们今天是受害者。

穷人家的孩子,犯罪率恐怕更高,穷人家的孩子都在国内犯罪了,出国的机会比较少,所以出国犯罪的可能性比较少。只是媒体对穷人家的孩子的犯罪,没有兴趣,因为受众的"恨人有,笑人无"心理,更愿意看到富人家倒霉。
 
1981年,一个大学生冯大兴,盗窃杀人,经过媒体报道,把全社会没上大学的社会成员,高兴得不行。充分体现了老中的传统文化:"恨人有,笑人无"。

http://www.nglssl.com/Article/ArticleShow.asp?ArticleID=4175

就是个杀人案件,没必要一看到有钱人,就象打了鸡血,这真能让某些穷人感觉好一点吗?
 
穷人家的孩子,犯罪率恐怕更高,穷人家的孩子都在国内犯罪了,出国的机会比较少,所以出国犯罪的可能性比较少。只是媒体对穷人家的孩子的犯罪,没有兴趣,因为受众的"恨人有,笑人无"心理,更愿意看到富人家倒霉。

小康,这家人不是有钱人,没看见他们在温哥华住家庭旅馆吗,有钱人谁住那,还不直接hotel
 
前一阵这网站的不少老中不是鼓吹白人喜欢分尸吗?
现在这小子杀母分尸,是不是有白人血统啊?
 
这金钱社会,富显然比穷强千倍.

谁是垃圾谁不是垃圾还真不好说。
 
这金钱社会,富显然比穷强千倍.

谁是垃圾谁不垃圾还真不好说。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话也是很有道理的.
家庭出身太差的人也容易出些极端的问题.
 
子杀母,过去在国内我也看过报道,是母亲求之过高的结果。
佩服警察的敬业精神!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话也是很有道理的.

家庭出身太差的人也容易出些极端的问题.

XJBC吧,人的本质是天成的。把一个魔鬼坯子放在穷山恶水里就是刁民;放在蜜糖罐里不会是刁民,但一定是一祸。
 
穷人的孩子未必就是素质差,富人的孩子未必就是败家子。

这样的事情不能用总体讲,只能用个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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