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当日游行的,一律获永久有效回中国签证;
2、带一面国旗者,奖励一个汉堡或相当于一个汉堡的饮食外加一瓶饮料;
3、领头喊一句爱国口号,奖励一加元或等值人民币;
4、跟随喊一句爱国口号,奖励半加元或等值人民币;
5、带头用日语骂一句,奖励同2;
6、跟随用日语骂一句,奖励同3;
7、向日本大使馆仍一枚鸡蛋,奖励2加元或等值人民币;(第一枚加倍)
8、向日本大使馆仍一块石块、砖块等其它硬物,奖励5加元或等值人民币;(第一块加倍)
9、烧日本国旗一面,奖励100加元或等值人民币;
10、砸日本大使馆车辆一辆,奖励15000加元或等值人民币;
11、踢日本大使馆随员一脚或打一拳,奖励30000加元或等值人民币;
12、踢日本大使一脚或打一拳,奖励50000加元或等值人民币;
还有啥,补充啊!
9、烧日本国旗一面,奖励100加元或等值人民币:
在自己家后院烧,算吗?
11、踢日本大使馆随员一脚或打一拳,奖励30000加元或等值人民币:
我怕这条一旦实施,会有日本大使馆随员和华人合伙做这个生意,打人的华人领了30000加元后,和被打的太君一起分这个钱。例如,被打的太君得29000加元。不就一脚或一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