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儿在校受欺留家自学 美华人夫妇痛失抚养权

不懂美国法律。。。。。。有知道的先说说加拿大是怎么规定的,不允许家长在家教孩子吗?

我都知道有家孩子是在家home schooling。不过,我不赞同这种方式。因为孩子的social skills很可能有欠缺。
 
我都知道有家孩子是在家home schooling。不过,我不赞同这种方式。因为孩子的social skills很可能有欠缺。

好不好另说,法律允许不允许是前提。。。:rolleyes:
 
好不好另说,法律允许不允许是前提。。。:rolleyes:

应当是允许,但要有手续,有关部门有考核监督,他们大概没办手续,所以说她家孩子缺勤。
 
应当是允许,但要有手续,有关部门有考核监督,他们大概没办手续,所以说她家孩子缺勤。

都是大学教授了犯这错误不应该。。。。。上法庭解释看能把孩子要回来不?
 
都是大学教授了犯这错误不应该。。。。。上法庭解释看能把孩子要回来不?

好像一审已经输了,所以在法庭外和警察发生肢体冲突,两人当场被拘捕。
 
:cool:

这家父母可能有问题。但是在事情没弄清楚之前,先不要同贺绍强扯一起。

“他表示在寄养家庭受到骚扰和虐待”,用屁股想,都知道是撒谎。当年老贺也说贺梅在贝克家受了虐待,体重减轻,怎么都一个调子?能不让我把这个案件同贺绍强扯一起吗?
 
新闻报道当然是需要谨慎看待的,因为咱们谁也没有亲历现场。希望大家能多找一些对比报导来给网友们更加客观、全面的信息。

但如果一个中国人(严格地说应该叫“华裔”),看到这类报导的第一反应是“一定是中国人错了”,也未必就那么“客观”。

常识,而不是感情,告诉我,在美国,学校,社工,警察,法院,为同一个案件,同时都错的可能性,有多大?换个说法,在美国,学校,社工,警察,法院加在一起的可信度,和那两个在法庭外和警察发生肢体冲突的老中,谁更高?学校,社工,警察,法院这么做,是处于孩子的最大利益,我看不出学校,社工,警察,法院能得到什么好处。

常识,而不是感情,告诉我,在法治社会,不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法律问题,而是上网煽情,特别是煽动民族感情,多半后面理亏和撒谎。
 
我这人喜欢赌博,我赌是这两个家长的问题。原因就是相对来说,对美国的公检法有一定的信心。
 
很怀疑是一些下三滥的报纸自编自导的新闻。
黑人的孩子吸毒逃学的,也没有听说失去抚养权的。
 
很怀疑是一些下三滥的报纸自编自导的新闻。
黑人的孩子吸毒逃学的,也没有听说失去抚养权的。

很可能是那对父母为了搏同情,胡编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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