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没人关心这个,印度强奸案

看过了,挺残忍挺难受的,自己又无能为力,所以不愿意说,免得别人也跟着难受。
 
开。。。。。呀。。。。。。斩。。。。。!
 
http://www.cbc.ca/news/world/story/2012/12/30/india-gang-rape-protest.html


受害人死了,不仅强奸还暴力,这个案件性质恶劣啊。

没人关心,就是因为印度是民主半吊子们之圣地,人口仅次中国,是他们引以为豪的地方。现在居住在这民主圣地的人,居然穷到没钱去买个发泄(其实印度娼妓多如牛毛),要在光天白日之下集众强奸,实在是情何以堪。民主半吊子们不好意思说,我只好免为其难帮你顶一顶。:D:D
 
下回民主人士要问,你为什么要来加拿大,还不回你的中国去? 这回知道怎么回了。你何不去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大国印度?哈哈。 谢谢飞老的正解:)
 
别提民主人士,我头疼
 
印度人欺负印度人,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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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官强奸女人不少,要告发的话当官的可以让警察把她们关进监狱。
 
简介

  福州闽清女子严晓玲二00八二月十一日离奇死亡,福建警方鉴定其为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然而,严晓玲之母林秀英坚持认为其女儿是被强奸致死,并多次上访。《“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
事件发生经过

  2008年2月11日晚十时许,闽清警方接到闽清县医院报警称,一男子背着一女子到该医院要求救治,随即离开,该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院方称,死者系宫外孕造成大量出血死亡。十一时许,林秀英闻讯赶到医院,确认死者系其女儿严晓玲,并反映了十日晚,严晓玲接到其男友聂志雄电话后出门未归的情况。
警方调查
  经警方调查,三十三岁的聂志雄已婚,为吸毒人员,二00七年底与严晓玲非法同居于梅城镇南北大街四十号某套房。警方传唤了死者生前接触的对象五人,证实二月十日晚,严晓玲离家和聂志雄到梅城镇丽歌KTV娱乐,直至凌晨一时许才回租住处,聂、严二人睡一张床,聂的两位朋友睡另一张床。次日凌晨二时许,严晓玲开始肚子疼,多次到卫生间呕吐、拉肚子,并服用胃药。当晚六时许,聂志雄外出喝酒,留下林某健在租住处照顾严晓玲。直至晚上十时许,林某健发现严晓玲表情痛苦,便将她送到医院。



福建网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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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玲、范燕琼案件,又称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是指福建维权人士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因为帮助当地上访人士林秀英(严晓玲的母亲)书写“状子”并录下视频发布在网络,而后被福建警方逮捕入狱,并一直不被当地法院予以公开审理的事件。
目录 [隐藏]
1 嚴曉玲事件
2 上訪與網友協助
3 法院審訊
4 后续
5 参考文献
6 外部链接
[编辑]嚴曉玲事件

主条目:嚴曉玲事件
2008年2月10-11日,位于福建省东部的闽清县发生了一起年青女子死亡案件。25岁的严晓玲在福建闽清县医院被法医和当地公安局鉴定并宣布因为“宫外孕”导致 “输卵管破裂失血”而死亡。但是,严晓玲的母亲根据事发之前对情况的了解和在听到医院医生和护士的议论之后坚持认为[1],她的女儿是遭到包括当地警方人员在内的多人轮番强奸之后,惨死的。[2]
[编辑]上訪與網友協助

林秀英在上访的过程中,遇到了维权人士范燕琼。范燕琼在听林秀英讲述了她的遭遇以后,帮助林秀英书写了一份帖子,并且在2009年6月发到网络上。[2]
2009年6月24日,在范燕琼帮助林秀英撰写的帖子在网上公布不到一天,福州市公安局立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按照新华社等官方媒体的报导,福州市公安局在会上“通报了严晓玲死亡事件的来龙去脉”,“用大量事实驳斥了贴文对严晓玲死因的无端猜测。”[3][4]新闻发布会之后不到48小时,范燕琼即被福州市马尾区警方抓走。之后被抓捕的还有游精佑、吴华英、郭宝峰、陈焕辉和他的妻子[5][6]。其中郭宝峰迫于网友压力被释放,但是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一直被关在监狱里,罪名都是“涉嫌诬告陷害”。[2]
[编辑]法院審訊

2009年11月11日上午,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被控以诬告陷害罪,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早晨9时开庭后检察院方以证据不确凿为由提出再次补充侦查,法院采纳,开庭时间仅两分钟。[2]这次审理并没有当庭宣判。[7]
范燕琼2009年6月被关押以来,已经严重超过审理期限。范燕琼目前基本已经瘫痪,律师和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但是都被拒绝。拒绝理由是范燕琼“具有社会危害性”。[2]
2010年3月19日上午,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审理。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开庭过程持续约两分钟。[8]前来参与开庭的被告家人均被强行拖出法院。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根本没能进入法院见到自己的母亲,在法院刚刚开庭后被七八个人强行拉出。在法庭外前来声援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网友与法院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有据称是当局安排的十几辆空卡车开到路中央驱散人群。[9]
4月16日,马尾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诽谤罪”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有期徒刑一年。[10]当天有数百名网友前往声援,并通过twitter直播现场状况。[11]有学者认为公诉方“推理非常粗陋”,三人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12]据被告的辩护律师刘晓原说,闽清公安局在开庭时提供一个证明,声称该事件對其公信力造成了严重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其满意度严重下降。有评论认为,对范燕琼等人的审判是为了掩盖中国人对政府的信任危机。[13]
4月20日,福州法院对该案作了案情通报。[14]就在同一天,参与代理该案的当地律师事务所“法炜律所”,被福州市司法局要求解散,理由是“因林洪楠受到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不得再担任合伙人已逾三个月,且该所没有新增合伙人,人数不达标”。[15]
6月13日福建网民案二审开庭。
6月28日福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6]
[编辑]后续

2012年10月7日,范燕琼通过“参与网”请求网友关注,便衣警察对其实施了居住监控[17]。
 
飞老,作为在加拿大的中国人,加拿大和红朝那么多事不关心,却那么关心印度的事,您是国际主义战士吗?

如果对印度的幸灾乐祸,能让您high一把,建议您不妨再堕落一点,眼光再放远一点,例如非洲,那里的天灾人祸,会让您更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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