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由华人引发的“公民拘捕权”法正式生效

gary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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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3月11日电 加拿大司法部罗布・尼科尔森和加拿大公民、移民和多元文化部长肯尼11日在多伦多宣布,由华人陈旺引发的C-26法案,即“公民拘捕及自卫法”正式生效。
尼科尔森说,哈珀政府致力于保持街道和社区的安全。加拿大人希望能够自己保护自己,免受犯罪行为的伤害,而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将是他们的后盾。

尼科尔森说,受害人不应该受到刑事司法系统的再次伤害。

肯尼也表示,政府为能够支持诚实,勤奋的加拿大人反抗小偷和罪犯而感到自豪。新法案加强了企业主的权利,就如华裔加拿大人陈旺一样,可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免遭侵害。

新法赋予了公民拘捕权,即,公民发现有人正在侵害自己的合法财产时,有权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施行逮捕权。

新法同时也规定,公民拘捕权力只适用于警务人员无法到场情况下。新法强调,警察仍是加拿大首要的刑事执法机构。

华裔超市业主陈旺等人于2009年5月23日在其店内因捉拿窃贼反遭多伦多警方逮捕,并以强行禁锢及攻击等重罪予以起诉。该案随后在宣判时被判决陈旺等人无罪。不过,此案仍引起轩然大波,并导致加拿大国会为此进入宪法修正案的法律程序。

由于陈旺的超市名叫“金牛城超市”。因此,该法案也被叫做“金牛法案”。
 
:cool::zhichi:

最好量力而为!
 
前几周广播里听到渥村附近一本地哥们,追窃贼一直追到贼家里,还说鞋不合适,没追爽。:D
 
支持,至少能震慑一些蟊则!

哪位能简明扼要介绍介绍,能用大网子罩而捉之吗?
 
是不是那年就是牛年?
 
啥时候出一个法律,可以暴打上门儿的推销骗子,就更好了。
 
“金牛法案”, 牛。

不过,有可能施行这个法规的人,最好把文字拿来好好读读。

警察抓人还有被反诉的呢。
 
是不是那年就是牛年?

Did you read it? :p

由于陈旺的超市名叫“金牛城超市”。因此,该法案也被叫做“金牛法案”。
 
Did you read it? :p

由于陈旺的超市名叫“金牛城超市”。因此,该法案也被叫做“金牛法案”。

掐手算了一下,那年碰巧真的是牛年耶。:p
 
From a different angle, this could cause problem along the way . It's hard to say what the law will eventually bring out. What if a security guard from a shopping mall suspects that you are the one who stole an item from one of the merchants last week just because you look like the person captured on the surveillance, does that mean he is able to arrest and detain you and possibly physically abus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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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陈旺的超市名叫“金牛城超市”。因此,该法案也被叫做“金牛法案”。

"Lucky Moose" 好像应该是“幸运鹿“吧, 不是 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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