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唾壶, 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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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的嘴做痰盂, 真恶心:

要是有人觉得邓小平或许多中国人使用痰盂是落伍,但这比起满清重臣李鸿章外访欧洲时拒绝使用痰盂,执意把痰吐在名贵地毯上面,似乎就是进步;李鸿章落伍么?但比起东晋时期的苻朗把痰吐到侍从嘴里(即“肉唾壶”),似乎又大有进步。

文章转载自《开放杂志》
 
头一次听说,不会是为了哗众取宠而发现的吧?
 
  我们老祖宗喜好吐痰,且极有文化。南朝吏部尚书谢景仁,为使屋宇洁净,“每唾,辄唾左右之衣”。晋朝有个叫苻朗的人,就是淝水大战被谢安打败的那个苻坚的后人,后来国破家亡时投降到东晋,在上流名人显贵中过着奢侈的生活,一次聚会上他“唾则令小儿跪而张口,既唾而含出,顷复如之,坐者以为不及之远也”(见《晋书》)。苻朗称小儿为“肉唾壶”,让与会的名人雅士一时自愧不如,羡慕有加。成为与“扪虱谈兵”齐名的魏晋风度。   到了明朝,严嵩和他的儿子严世藩也模仿苻朗所为,将痰吐入婢女口中,称婢女为“肉唾壶”。
清末,李鸿章出使英国,面对英帝国主义的淫威,李中堂不卑不亢,在人家皇宫的豪华地毯上大吐其痰,扬我国威于海外,喉管一响,百夷震惶。于是,大清国外交史上的空前胜利“唾毯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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