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考虑搬出地下室吧。有个同学读书时为了省钱住了一年地下室,后来得了关节炎,此后花了不知道多少精力和金钱治疗这个病。工作以后都存不下钱,因为治病,还要请假。他逢人就说,不要住地下室。
我曾经有个同事刚移民时租过地下室,房东在一楼厨房炸薯条时失火,当时他太太生产才一个星期,他先把新生儿扔到草坪上,再背着太太冒着烟火逃生。那个窗户只能通过新生儿。他由此损失了几乎所有的衣物。好在全家人都保住了命。
夏天了,你睡觉前和起床后可以开窗户透透气,至少显缓解一下。
我见过有人还租没有窗户的地下室,房东应该是违法的。可以出租的地下室窗户的宽度必须达到 44英寸,万一有火灾,租客能够逃生。如果地下室窗户达不到这个宽度,自住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的。据说加拿大火灾死亡者近七成是由于在地下室无法逃生。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