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不常回家看望或问候老人将属违法”移民是不是大多都违法了!!

有规定多久不回家算违法呢?会不会,一下飞机,就被关进进局子去了?
 
我昨天已经警告我老婆了,她有半年多没去看望老人了,她麻烦大了,弄不好下次回国一入关就要给送法院!

这法律,明摆着没有操作性,认真办的话成本高昂,还得给老百姓加税,更没工夫看父母了。
这个大法定义多久算经常了吗?一年还是半年啊?或者一个星期?
 
http://baike.baidu.com/view/20390.htm

......

首例判决

7 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当天上午,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赡养 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起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 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
在今天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储某是77岁高龄的老太,被告马某、朱某则是她的女儿、女婿。此前,储某与一双儿女签订协 议,写明其由女儿、女婿负责养老,但多年相处之后,储某与女儿一家产生矛盾,后更是赌气出走,至儿子家居住,至此,储某与女儿马某一家算是“划清了界 限”,其女儿马某在老太离家后,并未前往看望。
因气不过如此被女儿对待,储某一怒之下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法庭上,储某的儿子与女婿争锋相对,争论不休。北塘法 院高鑫法官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处被告马某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储某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马某也应当 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对储某予以看望。
今日施行的新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 需要。在第十八条条文里面,又着重指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 年人。此番北塘法院的判决,正是依据于此。
“精神赡养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维度。在瑞典、芬兰等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关于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 要求,以保证老人们晚年的幸福。”北塘法院院长袁挺表示,近年来精神赡养案件出现比较明显的增多趋势,老年人自我维权的意识也在增强,今后类似的“常回家 看看”的案件或许会越来越多。
对此,袁挺认为,尽管新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此次案件判决,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
 
http://baike.baidu.com/view/203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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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判决

7 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当天上午,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赡养 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起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 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
在今天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储某是77岁高龄的老太,被告马某、朱某则是她的女儿、女婿。此前,储某与一双儿女签订协 议,写明其由女儿、女婿负责养老,但多年相处之后,储某与女儿一家产生矛盾,后更是赌气出走,至儿子家居住,至此,储某与女儿马某一家算是“划清了界 限”,其女儿马某在老太离家后,并未前往看望。
因气不过如此被女儿对待,储某一怒之下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法庭上,储某的儿子与女婿争锋相对,争论不休。北塘法 院高鑫法官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处被告马某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储某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马某也应当 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对储某予以看望。
今日施行的新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 需要。在第十八条条文里面,又着重指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 年人。此番北塘法院的判决,正是依据于此。
“精神赡养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维度。在瑞典、芬兰等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关于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 要求,以保证老人们晚年的幸福。”北塘法院院长袁挺表示,近年来精神赡养案件出现比较明显的增多趋势,老年人自我维权的意识也在增强,今后类似的“常回家 看看”的案件或许会越来越多。
对此,袁挺认为,尽管新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此次案件判决,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

靠,这个判决太快了。两个月一次,没几个村民折腾的起啊。赶紧攒银子吧。
 
赶紧的入加籍吧;)
 
http://baike.baidu.com/view/203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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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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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袁挺认为,尽管新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此次案件判决,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

这女儿、女婿是小白鼠啊!忒流氓了啊。
 
http://baike.baidu.com/view/203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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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判决

7 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当天上午,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赡养 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起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 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
在今天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储某是77岁高龄的老太,被告马某、朱某则是她的女儿、女婿。此前,储某与一双儿女签订协 议,写明其由女儿、女婿负责养老,但多年相处之后,储某与女儿一家产生矛盾,后更是赌气出走,至儿子家居住,至此,储某与女儿马某一家算是“划清了界 限”,其女儿马某在老太离家后,并未前往看望。
因气不过如此被女儿对待,储某一怒之下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法庭上,储某的儿子与女婿争锋相对,争论不休。北塘法 院高鑫法官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处被告马某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储某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马某也应当 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对储某予以看望。
今日施行的新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 需要。在第十八条条文里面,又着重指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 年人。此番北塘法院的判决,正是依据于此。
“精神赡养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维度。在瑞典、芬兰等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关于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 要求,以保证老人们晚年的幸福。”北塘法院院长袁挺表示,近年来精神赡养案件出现比较明显的增多趋势,老年人自我维权的意识也在增强,今后类似的“常回家 看看”的案件或许会越来越多。
对此,袁挺认为,尽管新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此次案件判决,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
就我一个人觉得这协议很诡异么?什么样的亲子关系会签这种协议?
 
看来,这是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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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comefromchina.com/threads/1263033/#post-8231837
七旬母亲欲告四位子女要求多回家看看

本帖由 社会新闻 于 昨天 22:12 发布。版块名称:

 昨天,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于这条法规,媒体纷纷将其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这条法律一出台实施便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那么,从法律上如何去鉴定“经常”这个概念,又如何去监管和执行?昨天,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了多家基层法院的法官,他们大都表示,相对判决,他们更倾向于调解。□通讯员 孙乔 金萍 记者 郑振国

  案例

  七旬老母亲欲告四位子女

  子女们反省:对母亲的确关爱太少

  前不久,江北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位李老太,今年73岁了,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大女儿嫁到上海,很少回宁波。三个儿子虽然在身边但由于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去看她,连电话都很少。李老太很为子女自豪,自己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也足够生计。但老伴去世以后,一个人居住让她倍感孤寂。

  在跟隔壁邻居聊天时,她听其他老人的小孩帮人家打工,条件不太好还经常记得买点菜来看看老人,便一气之下要告自己的子女。

  李老太说,她的身板很硬朗,生活也能自理,不需要保姆来照顾,就是身边少个人说说话。别人建议她去养老院,她又怕伤儿女们面子,总想着他们来看她。其实,几个子女也不是不来看,只是不定时,有时来一次但接到一个电话就走了。

  当时,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没有出台,李老太要告自己的子女不来看望她,这个案由法院当时是不能受理的。对此。李老太说:“那就要他们来付赡养费,也不是要他们给多少钱,多少你们随便给点,几十块钱也行。我只有一个要求,每月要让他们亲自送来。”

  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李老太的几个子女。子女纷纷表示会定期去看望母亲,反省自己对母亲的确关爱太少。

  无独有偶,昨天,宁海法院审理一起老人告儿子的案件。其中,老人为了1000元医疗费告儿子,并称儿子已经有两年多未看望自己。

  热议

  怎么样才算“经常”?

  不是不回家,是太忙没时间

  截至2010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6章50条扩展到了9章 85条。新法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 务。

  昨天,“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立刻引起了市民的广泛议论。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个‘经常’怎么定义呢,一周一次,一月一次,还是半年一次?”

  在宁波打工的安徽人小陈就很有意见,“在外面打工赚钱也很不容易,平时都很少有休息的时间,根本就没有时间回老家,加上回趟老家车费也要不少钱,碰上春节,连票都买不到,怎么经常回家看看呢?”

  “其实这个法律没用,就算子女不经常回家,又会有多少父母去状告自己的子女呢?”家住镇海的刘大爷说,法律出发点是好的,但落实很难。

  对此,昨天,记者还做了一个关于“你多久回一次家,多久给家里打一个电话”的调查。

  通过网络等方式调查后,记者发现,超过半数以上的受访者称仅在长假甚至过年才会回家。而这个群体主要集中在80后和90后,主要以大学生和工作 不久的上班族为主。对于原因,他们讲得最多的是:“太忙了,根本没时间。”相比较而言,给家里打电话的情况则稍微好些,将近三分之一的人表示经常往家里打 电话。

  法院

  会依法保护老人诉权

  相比判决更倾向于调解

  那么,“常回家看看”入法后,法官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对此,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了多家法院的基层法官。

  江北法院的一位基层法官告诉记者,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家庭成员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写进了法律,相当于把 道德义务上升到了法律义务的高度。因为该法才刚刚施行,暂时还没有这样的判例,但至少以前,法院不会受理此类案件,现在受理了,制作成了文书,本身就已经 有了警示作用。

  那么,一旦接到这样案子,法官又会如何处理呢?

  对此,宁海法院的一位基层法官告诉记者,法院会依法保护老人的诉权,但是更倾向于对双方进行调解,因为判决未必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而且还涉及到 执行等问题。目前的法律条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多长时间看望老人,每次看望多久等具体的情况,因此,很难进行量化。同时,当前不少单位并没有真正落实探亲 假、公休假的待遇,客观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但记者了解到,法官们普遍认为,常回家看看并不局限于面对面看望,也可以是电话或短信等其他表达感情的方式,主要是强调要给老人精神上的慰藉。

  律师

  具有一定积极性与前瞻性

  但是治标不治本

  昨天,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保。

  李智保律师告诉记者,“常回家看看”入法,将原本属于家庭伦理与道德规范对个体在品质层面的界定与约束,上升到法律层面,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以法律推动亲情孝敬走进新时代,这是法治精神的升华,具有一定积极性与前瞻性。

  “但必须看到的是,‘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适用和执行的难度。如何界定‘经常’?”李智保说,在外务工谋取生计的子女,为此可能不得不面临离家或陷入“回家难”的境地。

  由此可见,即使法院作出子女应当经常看望父母的判决,这样的判决执行起来也不易。为此,李智保认为,在子女“回家难”等客观现实障碍消除前,在给力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真正建立并实行前,单独的立法“常回家看看”治标不治本。

  他山之石】

  首例精神赡养案无锡落槌

  法官判定期看望老人

  7月1日上午,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

  原告储某是77岁高龄的老太,被告马某、朱某则是她的女儿、女婿。此前,储某与一双儿女签订协议,写明其由女儿、女婿负责养老,但多年相处之 后,储某与女儿一家产生矛盾,后更是赌气出走,至儿子家居住,至此,储某与女儿马某一家算是“划清了界限”,其女儿马某在老太离家后,并未前往看望。

  因气不过如此被女儿对待,储某一怒之下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法庭上,储某的儿子与女婿争锋相对,争论不休。法院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处 被告马某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储某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马某也应当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对储某予以看望。

  法官认为,尽管新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此次案件判决,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

  据中新网
 
ZT

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无论经历了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人类文明的发展从未偏离过“尊老爱幼”这一条主线,这也是生命的本能,如果某个物种脱离这一条主线,这个物种必定走向灭亡。我们人类繁衍到今天,虽然各种族、各国家的文化不尽相同,但从没有为传宗接代、子女孝顺父母这样天经地义的事困扰过。



中共独裁的60多年干了无数的“大义灭亲”的事情,它在乎的只是其政权的稳固,如果你跟它做对,即便是天经地义的事也不被允许。那么今天,中共为什么一反常态,不知羞耻地往自己脸上贴金呢?还有以下几个深层的原因:

1、中共执政前30年,毛泽东发动几次灾难性的运动,从思想、肉体、物质等多个层面,彻底摧毁中国大陆的传统文化和全国的经济。

后30年来,中共从上到下都在“闷声发大财”,使中国沦落为拜金主义、毫无信仰、充满欺诈、道德沦丧的重灾区。举个例子:中国人的出生证明,除了公正处公正以外,竟然还需要中国外交部、驻华大使馆的多重认证!中国人在全世界面前,是一个充满欺诈的民族,毫无信用可言。

2、中共为了掩盖其罪行,把前30年的国民经济破产归结为人口过多造成,在全中国强行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结果闹出了大笑话:“1985年宣传: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1995年宣传: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2005年宣传:养老不能靠政府。2012年: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造成了今天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个老人的局面。众所周知,人口与经济有着紧密的相关性,但是人口并非影响经济的最重要因素,全球的发达国家没有一个是依靠“计划生育”而发达的。

后30年,中共独裁产生了大批贪腐官员,他们(陈良宇等)挪用了全国百姓的社保、医保、退休基金,至今中共不敢公开社保的账目和窟窿。中共还通过苛捐杂税、印钞票等多种巧取豪夺的手段,大肆抢劫中国百姓,造成恶性通货膨胀,使得货币大幅度贬值。表面上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中国百姓的勤劳却无法换来幸福感和安全感,中国养老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养老金的缺口已经无法弥补、回天无力。

中共亲手制造了全社会供养体系断裂的大危机!这个危机是不可收拾的,在这样的局面下,2012年中共的“推迟退休”的闹剧胎死腹中;2013年7月1日又推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企图把危机责任推卸、转嫁到我们的下一代身上,转移矛盾、混淆视听。中共畜生精心挑选了7月1日这样一个日子,出台了这样一个恬不知耻的“尊老法律”,竟然仍忘不了往它的脸上贴金!中国的养老问题,已经到了要人没人、要钱没钱的地步了!在这个时候中共出于它维持独裁专制的需要,假惺惺、厚颜无耻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出台这样的法律,令人愤怒
 
就是这里道理。城市里面有退休金的老人还稍微好些。俺们老家,那些年轻人的负担太重了,上有老,下有小。
胡说霸道了吧,据CFC老资格网友们说,你那是老黄梨了,现在中国农村人都有养老金,医疗保险,生活完全有保障
 
胡说霸道了吧,据CFC老资格网友们说,你那是老黄梨了,现在中国农村人都有养老金,医疗保险,生活完全有保障

中国的农民过得还不错。这次回去才知道, 城市在鼓励农民买房拿城市户口, 农民就是不要。
 
胡说霸道了吧,据CFC老资格网友们说,你那是老黄梨了,现在中国农村人都有养老金,医疗保险,生活完全有保障

大城市附近,的确提高不少。但远远不够。我大姨就是农村的,去年心脏手术,大部分子女掏腰包,医保够个毛儿。
 
ZT

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无论经历了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人类文明的发展从未偏离过“尊老爱幼”这一条主线,这也是生命的本能,如果某个物种脱离这一条主线,这个物种必定走向灭亡。我们人类繁衍到今天,虽然各种族、各国家的文化不尽相同,但从没有为传宗接代、子女孝顺父母这样天经地义的事困扰过。



中共独裁的60多年干了无数的“大义灭亲”的事情,它在乎的只是其政权的稳固,如果你跟它做对,即便是天经地义的事也不被允许。那么今天,中共为什么一反常态,不知羞耻地往自己脸上贴金呢?还有以下几个深层的原因:

1、中共执政前30年,毛泽东发动几次灾难性的运动,从思想、肉体、物质等多个层面,彻底摧毁中国大陆的传统文化和全国的经济。

后30年来,中共从上到下都在“闷声发大财”,使中国沦落为拜金主义、毫无信仰、充满欺诈、道德沦丧的重灾区。举个例子:中国人的出生证明,除了公正处公正以外,竟然还需要中国外交部、驻华大使馆的多重认证!中国人在全世界面前,是一个充满欺诈的民族,毫无信用可言。

2、中共为了掩盖其罪行,把前30年的国民经济破产归结为人口过多造成,在全中国强行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结果闹出了大笑话:“1985年宣传: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1995年宣传:只生一个好,政府帮养老。2005年宣传:养老不能靠政府。2012年: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造成了今天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个老人的局面。众所周知,人口与经济有着紧密的相关性,但是人口并非影响经济的最重要因素,全球的发达国家没有一个是依靠“计划生育”而发达的。

后30年,中共独裁产生了大批贪腐官员,他们(陈良宇等)挪用了全国百姓的社保、医保、退休基金,至今中共不敢公开社保的账目和窟窿。中共还通过苛捐杂税、印钞票等多种巧取豪夺的手段,大肆抢劫中国百姓,造成恶性通货膨胀,使得货币大幅度贬值。表面上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中国百姓的勤劳却无法换来幸福感和安全感,中国养老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养老金的缺口已经无法弥补、回天无力。

中共亲手制造了全社会供养体系断裂的大危机!这个危机是不可收拾的,在这样的局面下,2012年中共的“推迟退休”的闹剧胎死腹中;2013年7月1日又推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企图把危机责任推卸、转嫁到我们的下一代身上,转移矛盾、混淆视听。中共畜生精心挑选了7月1日这样一个日子,出台了这样一个恬不知耻的“尊老法律”,竟然仍忘不了往它的脸上贴金!中国的养老问题,已经到了要人没人、要钱没钱的地步了!在这个时候中共出于它维持独裁专制的需要,假惺惺、厚颜无耻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出台这样的法律,令人愤怒

ForwardRetreat:你的言论是不是有点极端,是不是有些个人情绪。我不认同我们是“一个充满欺诈的民族,毫无信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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