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这才是党的女儿!说明我领会深刻啊,所以才没上当。![]()
相比之下,你这是新皇历。此前,出境超过一定期限是要出境卡才能离境的。领出境卡,须先注销户口。那时候的管理严格。当年的老皇历是这样的,有个办法不用注销户口。先到东南亚旅游一趟来申请护照,用过这次后,你的护照激活了,当年我就是这么办的。
老向说了,一旦中美开战,才需要你们海外移民回去保卫祖国。现在没事别回来添乱。![]()
外国人持标明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签证入境,无需到公安机关登记,在合法的停留期内可以在中国境内活动。CFCer们以后不去公安登记的贼名从此免了。
根据新政,新闻中的女士停留43天,应该办Q2签证。办Q1是自找麻烦。
http://www.china-embassy.org/chn/qzfw/t1067654.htm
4、如何理解停留和居留?
答:简单地说,入境逗留时间不超过180天的,我们称之为停留,超过180天的,是居留。外国人持标明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签证入境,无需到公安机关登记,在合法的停留期内可以在中国境内活动。如果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超过180天,留学或工作或探亲等,中国驻外使领馆将发给相关居留的签证,这类签证没有标注停留期,持证人入境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公安机关换领居留证件。
谢谢弄清楚的概念。
不过。。。
你这种态度表示你完全不了解中国国情:
真要是被人民警察盯上了, 谁来管你什么“如何理解停留和居留” ? 你准备跟谁去掰扯这个概念呢?你还准备跟人民警察论理不成?你要愿意, 可以啊, 你论你的, 人家罚人家的, 你要有时间精力金钱, 你完全可以一级级的去上访哦。
回头给你搞个刑事拘留, 从此你就有案底了。 然后, 你再次上访, 越级上访, 到北京上访。。。。 为了个居留还是停留, 你这一辈子就折腾进去吧。 如果, 足够幸运,等到某个时候, 上级有关部门给你平反,对人民政府而言, 也就是打印一张纸的事情, 你则搭进去大半辈子。
所以, 根本不用管什么概念, 什么理解。关键是不要被盯上, 回去要低调,悄悄的进村, 打枪滴不要! 被盯上了, 那就自认倒霉,人家也就是要点钱,麻流儿的交钱, 罚钱算是止损,就当踩了狗屎。 你要是一本正经的去论理,去交涉, 会被人民政府玩儿死的。
外国人持标明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签证入境,无需到公安机关登记,在合法的停留期内可以在中国境内活动。CFCer们以后不去公安登记的贼名从此免了。
根据新政,新闻中的女士停留43天,应该办Q2签证。办Q1是自找麻烦。
http://www.china-embassy.org/chn/qzfw/t1067654.htm
4、如何理解停留和居留?
答:简单地说,入境逗留时间不超过180天的,我们称之为停留,超过180天的,是居留。外国人持标明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签证入境,无需到公安机关登记,在合法的停留期内可以在中国境内活动。如果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超过180天,留学或工作或探亲等,中国驻外使领馆将发给相关居留的签证,这类签证没有标注停留期,持证人入境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公安机关换领居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