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说谎,使得摔倒的老人,没人敢扶;被撞的老人,没有人相信。
2006年,南京小伙子彭宇和64岁退休职工徐寿兰产生了类似的纠纷。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一审期间,7月4日,彭宇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用短信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
在媒体到场的开庭过程中,彭宇未提曾和徐发生过碰撞,强调自己是“助人”。自此,“彭宇案”即被舆论定性为“助人反被讹”的标志事件,群情激愤,道德谴责,等等等等。
6年后,事实发生反转。不仅彭宇表示,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重提旧事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上,可以看到原、被告在事发当日分别向警方陈述事实时,均表示与对方发生了碰撞。
但这场迟到的纠正,已逆转不了舆论中的“彭宇案”成为“助人反被讹”的道德滑坡标志性事件。”
在媒体到场的开庭过程中,彭宇未提曾和徐发生过碰撞,强调自己是“助人”。自此,“彭宇案”即被舆论定性为“助人反被讹”的标志事件,群情激愤,道德谴责,等等等等。
6年后,事实发生反转。不仅彭宇表示,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重提旧事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上,可以看到原、被告在事发当日分别向警方陈述事实时,均表示与对方发生了碰撞。
但这场迟到的纠正,已逆转不了舆论中的“彭宇案”成为“助人反被讹”的道德滑坡标志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