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应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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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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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说谎,使得摔倒的老人,没人敢扶;被撞的老人,没有人相信。

2006年,南京小伙子彭宇和64岁退休职工徐寿兰产生了类似的纠纷。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一审期间,7月4日,彭宇主动打电话给一位网站论坛版主,表示自己因做好事被诬告,将一个老太扶起后反被起诉,希望媒体关注此事。该版主立即用短信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

在媒体到场的开庭过程中,彭宇未提曾和徐发生过碰撞,强调自己是“助人”。自此,“彭宇案”即被舆论定性为“助人反被讹”的标志事件,群情激愤,道德谴责,等等等等。

6年后,事实发生反转。不仅彭宇表示,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重提旧事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上,可以看到原、被告在事发当日分别向警方陈述事实时,均表示与对方发生了碰撞。

但这场迟到的纠正,已逆转不了舆论中的“彭宇案”成为“助人反被讹”的道德滑坡标志性事件。”
 
如果老人指控扶他/她的人,撞了自己,中国的网民好像更愿意相信,是“助人反被讹”。

中国的网民好像更愿意看到“道德滑坡”,并表现自己的道德高尚。
 
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重提旧事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上,]

判决后才查而不是判决前,这种丑事还不以为丑的张扬,这刘书记脑子进水了
 
那神奇的地方,到底有没有真相??? 能信谁的?????
 
那神奇的地方,到底有没有真相??? 能信谁的?????
信党的话(虽然我党时常胡言乱语)
 
来,贴一段判决书拍案惊奇一下

4、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原、被告一致认可上述给付钱款的事实,但关于给付原因陈述不一:原告认为是先行垫付的赔偿款,被告认为是借款。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原、被告素不认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被告所称为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原告亲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等书面材料。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原告家属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其借款给原告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被告证人证明原、被告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本次事故,从该事实也可以推定出原告当时即以为是被被告撞倒而非被他人撞倒,在此情况下被告予以借款更不可能。综合以上事实及分析,可以认定该款并非借款,而应为赔偿款。
 
@向问天
是不是当年老闲发起北美呼吁书的那事? 真TMD乱。
 
中国人已经被公知们成功洗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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