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马总统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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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觉得共产党领导人挺好。
看着像土匪,说啥人民都不信,这样监管力度更大。
马英九蚊子冰冰的,他说啥我都信,这样容易麻痹大众。
 
新闻联播和ABCD的口水战都打了六十多年了, 还争个啥啊!
 
拿着1911-1949年的中华民国和1949年-2014年的共产党中国比?
这不等于拿着1911-1949年的美国和1949-2014年的美国比吗? 后者绝对完爆前者
10-20岁的你揍0-9岁的你,绝对赢

你这种逻辑水平跟新闻联播学的吧,真让人笑掉大牙

给你出个课后题:应该怎么比?

为什么不能比呢? 还得看你比什么?
我要是比个1930年和1960年的GDP, 那我是欺负中华民国了。我拿中华民国30年内战,丢疆弃土 和中共1950 到1980年的国际国内形势比,来体现其执政水平,这有何不可?
这个比法 别说和30年前的中华民国比,就算和晚清,和南宋,和汉武帝汉光武帝 和东周也可以比呀! 你不服吗?
我对比一下说周幽王执政水平不行,汉武帝好战,宋高宗窝囊,这有何不可呢?

就你这逻辑,如果历史之间都不用对比,不说明问题,历史学家不用干了。
 
是谁把美军从台湾赶走的?
看一看驻台美军历史。
说中共将驻台美军赶走那是给中共脸上贴金,毕竟美军是自己撤走的,但如果没有中美建交前中方坚持美国从台湾全部撤军,美军估计还会赖在台湾不走。
http://zh.wikipedia.org/wiki/駐台美軍

1949年國共內戰後國民政府敗退,美國政府發表對華白皮書宣布放棄國民政府。但在韓戰爆發後,中共無暇渡海攻台,美國宣告台灣海峽中立化,協防台灣並物質援助台北的國民政府。1951年5月1日成立美軍顧問團,1954年12月2日兩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翌年1月1日美國太平洋司令部在台北成立美軍協防司令部,此時在台美軍5千餘人,隨行眷屬約4千人,皆享有外交豁免權[2]。
1965年8月31日於台北簽定的《美軍在華地位協定》,規範美軍在台司法適用管轄範圍。1965年越戰全面爆發後,無論是派駐台灣的美軍人員,或抵台度假後赴越南作戰的美國部隊軍人,人數均快速上升。最初兩年美軍2萬餘人來台度假,往後四年增至17萬人,1970年、1971年間高達20萬人,除挹注的外匯不下於10億美元之外,對台灣的經濟、社會及文化均產生影響。
隨著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及美國對華政策的轉變,導致了美軍逐漸減少駐台人數,1974年越戰後期,美國逐步撤離越南的部隊時,駐台美軍只剩3千多人,1978年12月16日美國與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翌年4月美軍協防司令部和顧問團撤銷,最後一名美軍在5月3日離台,美軍結束了在台灣的正式活動。
 
最后编辑:
是谁把美军从台湾赶走的?

飞老说台湾人应给给共匪老邓竖碑立庙、顶礼膜拜应该说的是这个。
《中美建交联合公报》

开放分类:历史


美国政府在联合公报中接受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同台湾断交、撤出军队和设施、废除美蒋条约。

《中美建交联合公报》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双方同时发表为《中美建交联合公报》。美国政府在联合公报中接受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同台湾断交、
撤出军队和设施、废除美蒋条约。两国宣布双方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在联合公报中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是中美两国关于两国关系以及中国台湾问题的重要历史文件。这是两国关系中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转折,中美关系从此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paste:font size="5"]苏联出兵阿富汗和美国在伊朗解救人质事件的失败,卡特政府开始着手推进中美关系。随着“文革”的结束,中国也迎来了新的政治局面。

1977年8月,

《中美建交联合公报》
美国
国务卿万斯访问北京,就中美建交问题展开磋商。邓小平副总理在接见他时指出:“如果要解决,干干脆脆就是三条:废约、撤军、断交。”这就是著名的“建交三原则”。所谓废约,就是废除美台在1954年签订的《共同防御条约》;撤军,就是美国从台湾海峡地区撤出一切军事力量和设施;断交,就美国断绝同台湾的一切官方关系。经过激烈的内部斗争,卡特政府终于在1978年5月派遣其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问北京,向中国方面表示美国与中国建交的“方针已定”。


从1978年7月开始,中美通过三条渠道展开了建交谈判:一是美国驻华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与中国外长黄华,二是布热津斯基与中国驻美联络处主任柴泽民,三是美国助理国务卿霍尔布鲁克与中国驻美联络处副主任韩叙。美方在谈判中提出,美方准备接受中国的建交三原则,但希望中方接受他们的“三条”:第一,在中美建交后,美国准备单方面发表关于台湾问题和平解决的声明;第二,美国将在非官方基础上同台湾保持经济、文化等一系列关系;第三,美国将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

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发表《建交公报》。《公报》宣布,两国将自1979年1月1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美国在公报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美国还“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建交公报》重申了《上海公报》的原则,并且向前迈进了一步,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从公报文本上看,中国方面提出的三原则已经被美国接受,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双方仍然做了妥协。例如,中国默认美国根据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规定由美国政府通知台湾在一年之后失效;卡特总统在宣读《中美建交公报》的同时,单方面声明“美国继续关心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

中美在建交谈判中没有就美国对台出售武器问题达成协议,这是当时中国作出的一个妥协。中国政府多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坚决反对在中美建交之后,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这个问题很快成为导致中美摩擦的焦点。1979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与台湾关系法》,规定“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从而从国内法的角度为美国对台军售提供了支持。

[paste:font size="5"]邓小平
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打开了中美友好交往的大门。台湾问题是中美建交的最大障碍。中国始终坚持中美建交的前提是美国同台湾“断交”,从台湾撤军,废除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经过多轮艰苦谈判,北京时间1978年12月15日,中美双方在北京达成了1979年1月1日建交的协议。此前,中美建交谈判一直是秘密进行。


北京时间1978年12月15日最后一轮谈判时,美方谈判代表、驻华大使伍德科克向邓小平建议说,为了减少泄密的机会,应提前于北京时间1978年12月16日宣布建交公报。北京时间1978年12月16日上午10时,中国国家领导人举行新闻发布会,在电视镜头前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公报》。当天,《人民日报》还出了一期关于中美建交的号外。

与此同时,美国东部时间12月15日晚间9时,卡特总统向公众宣读了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建交公报发表后,邓小平接受了卡特总统发来的访美邀请。1979年1月1日,美国驻中国联络处主任伍德科克举行招待会,庆祝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时任国务院卡特和邓小平
卡特总统和邓小平一共进行了三次会谈。邓小平提出,当时战争的危险主要来自一些霸权国家,各国应联合反霸,这一统一战线也包括美国。卡特同意邓小平的看法,表示将作出共同努力。双方还就印支局势、台湾问题等交换了意见。他们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科技合作协定和文化协定。中国外长黄华和美国国务卿万斯签署了关于建立领事关系和互设里程碑。《世界论坛报》称“邓小平是世界和平的杠杆”。在8天的访问中,邓小平进行了各种会谈,会见了数以百计的议员市长州长以及企业界和文化界人士。邓小平在不同场合向数千人发表了讲话,回答了近百名记者的提问。先后有2000多名记者采访报道了这一历史性访问,美国的三大主流电视网每天的黄金时间变成了“邓小平时间”或“邓小平频道”,有评论说,邓小平以其独特的魅力在美利坚刮起了“邓小平旋风”。据白宫礼宾司人士说,欢迎邓小平的热烈场面是空前的,在美国乃至世界外交史上都是极为罕见的。北京时间2月5日上午,邓小平一行结束对美国的访问,乘专机离开西雅图日本回国。

[paste:font size="5"]水门事件”提前下台,继任总统福特由于各种原因也未能实现中美关系的突破。1977年,卡特入主白宫,就任第39任美国总统。他对两国关系的停滞状况颇感失望,决心在任内彻底改变美中隔阂局面。

在当年7月7日的日记里,卡特这样记录了建交前自己所承受的巨大压力:“伍德科克(后出任美国首任驻华大使)和国务卿万斯来到白宫,我告诉他们要与中国正式建交的决定。伍德科克一周以后就要去北京,我对他说,与中国建交是可行的,我要向所有美国人民说明这一点,并愿为这一决定承担所有政治责任。”

绕开国会直接与邓公密谈

《中美建交联合公报》
1978年初,中美领导人就建交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秘密谈判。出于保密考虑,卡特甚至都没有让美国国务院插手,所有的信息都直接从白宫发往中国。一篇1978年8月的日记写道:“国务卿万斯发誓要保守秘密。我决定不让国务院知道谈判细节,免得国会和公众知道以后会提出强烈反对。……大部分发给邓小平的建议和答复都是我和布热津斯基(时任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亲自起草,从白宫直接发给他(邓小平)。”卡特认为,与中国建交是其作为美国总统取得的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是“最英明、最正确的决定”。


台湾问题达成妥协敲定建交公报事实上,如何在售台武器问题上与中方达成妥协成为影响美中建交的最大障碍。8月23日的日记里,卡特记录了如下片段:“目前存在的唯一障碍是如何在与中国和台湾的关系上取得平衡,既要与中国建交,又遵守我们对台湾人民的承诺。……今天,我派去访问中国的国务卿万斯给我发来电报,说中国外长黄华告诉他,明天邓小平要见他。建交谈判进展异常缓慢,中国国内并没有公开此事……”

卡特在1978年9月和12月的两篇日记里这样记录了台湾问题上的进展:“今天我见了柴泽民(后出任中国首任驻美大使),他向我重申了中国政府的官方立场,我告诉他,对美方最重要的是,我们在与中国建交的同时,会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而且台湾问题应该以和平方式解决。希望中方不要强烈反对。”“我和副国务卿沃伦·克里斯托弗及布热津斯基一直讨论到深夜,我们让伍德科克与中方加快进度,尽快敲定建交公报文本的措辞,尽早宣布建交决定。……中方也发来了他们的文本,我立刻转给身在中东的万斯,让他迅速做出回应。……我还和国防部长哈罗德仔细研究了有关对台军售和撤军等的措辞。……一切进展很顺利。”

1978年12月14日,卡特在日记中写道:“我很惊讶邓小平居然接受了我们的公报草案,并未提出修改意见。我们都努力加快谈判进程。……”“就在我和邓小平的笔下,两国关系走入了一个崭新时代。”

向各方通报建交决定两国敲定了建交的所有细节之后,卡特政府决定立即将此决定通报苏联、台湾及欧洲盟友。“我半夜给蒋经国打了电话,告诉他美方的决定,又分别与福特、尼克松通话,其中和尼克松聊了很久……”卡特在日记里写道。

“12月27日,我收到了勃列日涅夫的来信,苏联对中国非常不满,几近抓狂。他几乎以命令的口吻要求我们不要向中国出售防御性武器。我决定先放一放,过几天再给他回复。……我们的目的是要与中国和苏联都建立友好关系,帮助他们弥合分歧。”

日记中还记录了卡特与布热津斯基开的一个小玩笑,令人捧腹不已。“我告诉布热津斯基中方取消了建交的决定,他差点当场晕倒,我赶紧告诉他我是开玩笑的。”
 
『中华民国』盘踞台湾岛后,美军可以趾高气扬满街溜达,撞死人也可以一走了之的。这种情况你知道多少呢?
如果你是台湾人,赶紧给共匪老邓竖碑立庙、顶礼膜拜吧。是他帮你们将美军捏走的,你们的妻女才有今天平安的日子。
看一看台湾人写的驻台美军
老蔣為美軍打造的「性」福台灣(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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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在老蔣英明統治下,三民主義模範省的台灣省政府,發行了一本英文觀光指南。既然是官方印製,手冊上又有著謝東閔、陳大慶、黃杰等歷任省主席的序言與簽名,裡面的文字即使是介紹到北投的觀光業,也是中規中矩到了無聊的程度,但編輯選用的配圖卻引起軒然大波,原來那是一個美軍白人士兵與兩個台灣女子共浴的照片。


然而這張「一箭雙鵰」的鴛鴦戲水圖,也不是什麼漢奸或匪諜拍的,而是出自於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出版的美國《時代雜誌》(Time)。因為這張照片點出了老蔣表面上雖說要建設台灣成為反攻大陸的「復興基地」,實際卻將台灣改造成越戰美軍的「射精天堂」,用大量美軍來台買春所支付的美金,取代一九六五年起終止累計已將近十五億的美國經援,就是要用美軍「精」援來取代美國經援。


瞭解時代雜誌歷史的人,自然就會知道這本暢銷世界的雜誌創辦人亨利.路思義(MR. Henry R.Luce)與老蔣的關係。他出生於一八九八年四月三日的山東登州(今蓬萊市),父親是長老會在華的宣教士(我是假山東人,他才是真的山東人)。現在台灣中部的東海大學,校園裡最有名的建築物「路思義教堂」(Luce Memorial Chapel),就是紀念他父親。而亨利.路思義生前對老蔣可謂恩至義盡,但好笑的是雜誌裡這篇標題為「五日豐富之旅」(five-day bonanza) 的文章中,只有兩小段文字與一張照片圖說裡提到「台灣」,偏偏這時老蔣正如火如荼的大搞「中華文化復興運動」,老美卻照實報導台灣為美軍提供的「性服務」,以致羞慚轉為震怒的老蔣查禁了雜誌。但可笑的是在他老人家統治下,中華民國只剩一個的省政府,卻用同樣的照片在招攬美軍來台買春,真是「只許台官放火,不准美刊點燈」。



在美國停止經援台灣的同時,美國涉入越戰的規模也越來越大,越戰軍人在亞洲各國的R&R (Rest and Recreation Program,休息與消遣計畫)也越來越大。這篇文章是介紹越戰美軍除了每年除三十天的休假外,還有額外五天可以自由選擇前往包括越南、日本(東京、京都)、曼谷、台北、香港、檀香山、馬尼拉、檳城、吉隆玻、雪梨等十餘個都市進行豐富之旅。文中提到「台灣」的兩段分別是:


Taipei, which has few cultural monuments apart from the great collection of Chinese art in the National Museum, has gained R & R status from the complaisance of its girls and the excellence of its food.
台北,除了少數的文化景點及故宮博物院的精美中國文物收藏外,親切和藹的女孩(就是妓女)以及著名的餐飲,讓 R & R 將其定為官兵休假及休閒的地點。
Keep out of the buses or you may lose your wallet. Do not purchase the company of a girl for more than 24 hours at a time; they seldom look as good in the morning.
不要上公車,因為你的錢包可能會不見。還有買春別超過24小時,因為她們第二天起床後的「芳容」常會讓你驚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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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早在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越戰美軍來台度假初期,《聯合報》第三版就建議政府:「戰場上下來的人需要刺激,去酒吧間的人自不在少數,但酒吧間不是一切,也不必把美國青年估計得太低,認定他們的樂趣僅限於一二方向,在此同時,要為他們安排更多的項目,使他們能按照個人的興趣,各有所適。咖啡店、茶室可以分分工,闢設各種不同性質的音樂沙龍。」不過事實也證明,除了少數英語教堂裡,有虔誠的基督徒美軍聚會,甚至還參加短期宣教外,絕大多數美軍在台灣的「五日遊」,還是落在老蔣為他們規劃的「射精天堂」裡。


這篇文章裡提到,從一九六五年開始的越南美軍「五日遊」制度,起初每個月送五百人去香港或曼谷度假,現在則每月送出三萬人到台北等十多個城市,正如文中所誇耀的「這可能只有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才辦得到」,還說「美軍通常是教育程度較高的,比較成熟,對異文化好奇,品行也好得多。」文中提到香港人認為美軍的軍紀還好過駐港英軍,這一點是事實,來台度假的美軍也比當時駐台美軍的軍紀要好很多。不過最重要的是「他們有更多的錢可以花用,平均每個人五日遊大約花二百元美金。」


文章中也提到這些「五日遊」的美軍,計算時間是飛機到達旅遊城市才開始,度假專機起飛前,美軍還有「勤前教育」,教導他們當地的禮節與禁忌,每個人先理髮,換上乾淨衣服,飛機上座位也不分階級,二兵可能就坐在上校旁邊。文中還建議美軍,如果不想在度假時看到太多同袍,不妨選擇吉隆玻、新加坡等城市。當然,雜誌裡自吹自擂了五頁,只是要推出「他們可能是歷史上品行最好的軍人了」這個結論。


老美在介紹自己的軍人時,當然就像好萊塢拍的商業電影,男主角一定是英雄救美的騎士,東方女性就負責投懷送抱、以身相許。文章裡介紹東京,是一個在清水寺遊玩的美軍,「他的義務導遊是個女大學生,她想藉著翻譯來練習英文。」介紹越南的照片圖說是:「南越東海岸浪很高,酒吧也開得很晚,一個在戰場上努力殺敵的海軍,總能找到穿比基尼泳裝的越南少女。」介紹香港的圖說:「香港灣仔區是蘇絲黃的世界,一個剛從越南來的美軍,正和彩虹酒吧的海倫共舞。」介紹曼谷是美軍坐著吃泰式美食,「女服務生跪著把菜送到他口中。」另外在曼谷運河上,三個美軍躲在泰國女性為他們撐的陽傘下,是為了「可以更接近泰國人民」。


當然,最讓老蔣氣憤的是,介紹其他亞洲城市的女性「服務」度假美軍,照片都不及介紹台北的這張露骨:「從台北坐計程車,只要三十分鐘就可達北投,當地有七十五家溫泉旅館,其中最出色的是文士閣。雖然不是每個美軍,都會丟下台北的樂趣去找文士閣,但像來自辛辛納提的二十一歲陸戰隊班長亞倫.貝利 (Allen Bailey),是不會後悔這個決定的。」


根據網友「行政排」的考證:「在時代雜誌刊出這張照片時,男主角Allen Bailey確實也無法後悔這個決定的。因為生於一九四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在美軍第七陸戰團第二營服役的他,早已在一九六六年三月四日,美軍在越南廣義省發動的『猶他作戰行動』(Operation Utah)裡,搭直昇機進入戰場時因槍傷陣亡了。我們回頭仔細看這張讓台灣艷名廣傳全世界的照片,會發現這個當年才二十歲的美國大兵,從隨時都會死傷的戰場上來到台灣,享受兩位年輕女子的共浴服務時,他的眼神倒也沒有什麼曖昧淫穢,反而就像是一個兩歲的小男孩,洗澡時讓媽媽在旁邊替他沖水時一樣。他那種單純滿足的質樸表情,對照他『五日遊』之後回到越南,立刻就戰死沙場的悲劇,戰爭的殘酷與荒謬,這張照片或許就是最好的見證。」(不過據我的考證,那應該只是同名同姓的美軍,原因下一篇文章再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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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三年六月二日,台灣中央社報導:「空軍總部宣布:我機一架一日上午在台灣上空做例行性訓練飛行時,因氣候惡劣失去聯絡。」然而中國《人民日報》卻刊登新華社的消息稱:「原蔣軍空軍第二聯隊十一大隊四十二中隊上尉飛行員徐廷澤,駕美製F-八六F噴氣戰鬥機起義,飛返祖國大陸,於今日上午在華東某機場安全降落。」在福州降落的徐廷澤,除了獲得後來照樣也「駕機叛逃」的副主席林彪,頒贈了二千五百兩黃金,還解釋自己「回歸祖國」的理由竟然是:


「我感到台灣在美國的控制下,軍人過著屈辱的生活。國民黨當局對外喪權辱國,對內禍國殃民。美國控制著台灣的軍事機構和軍事活動。美國顧問湯姆強姦了空軍總部一個上尉聯絡官的妻子,也無人過問。」


一九五○年韓戰爆發後,美軍開始進駐台灣二十多年,最先來的是軍事顧問團與中情局,因為人數不多,有些還在閩浙外海上的離島,所以問題不大。但隨著韓戰的停火,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台美之間簽定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後,大量美軍駐台。老蔣曾與老美簽下臨時協議,在雙方簽定「在華美軍地位協定」前,所有駐台美軍都比照顧問團,而顧問團又屬美國大使館;也就是說這數萬名的駐台美軍,全都能在台灣享受「外交」待遇。這種情況下,美軍在台灣的「性」福,當然是可想而知。


根據二○○一年五月六日,香港《亞洲週刊》所報導的專題「駐台美軍惡行檔案曝光」,該刊獲得一九六六年七月十一日,台灣省警務處處長周中峰(後任國安局長)給台灣省主席黃杰的機密報告稱,歷年來處理美軍的「涉外案件年約二千至二千五百件之間,雙方均能顧全大體」,「符合弭禍於無形,制亂於初動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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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美軍在台所犯下「涉外案件」,最主要的還是強姦台灣婦女。老蔣擔心引起民憤,加上美軍在台又有治外法權,官方只好扮演「龜公」的角色,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強姦案最後都是「和解」收場。在軍統局特務出身的周中峰處長,上呈軍人轉任省主席黃杰的這分機密報告裡,有許多駭人聽聞,但在戒嚴時代台灣媒體圈,誰都不敢報導的「涉外案件」。


例如一九六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下午,被收容在台北博愛婦孺教養院裡,一名年僅十四歲的林姓孤兒,竟然被一個黑人美軍強拉上車,駛至美陸軍通訊中心附近荒僻草地,該黑人在車內將林姓少女強姦後逃去,後經員警外事組向美軍懷特中校展開調查,確認是美陸軍通訊中心人員布朗所為。該美軍由受害人在數十黑人行列中確切指證無誤,由於案情嚴重,交由台方司法機關審判。至於「和解」條件如何,報告裡未提到。


另外報告裡也有一個強姦「半」遂的和解案例: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日至六月十五日,十七歲羅姓女傭,連續被美軍莫庚林軍士脫光衣服強暴三次,《亞洲週刊》裡報導,機密檔案的調查巨細靡遺,指稱每次強姦時均是莫庚林「尚未深入即不支洩精」。經「協調」後雙方同意和解,由莫庚林賠償羅女美金三百元。


機密檔案最「勁爆」的話題,就是這起「美軍強姦,國軍賠錢」的案例。一九六六年六月十九日凌晨二時,駐台中的美國空軍一等兵聖米格爾,在台中市大公街一家旅社內,原欲召妓不遂、竟然頓萌歹念,先搶奪旅社李姓女服務生(三十五歲)手上所持之身分證逃出,李女追出門外至無人處,米格爾突以小刀威脅李女就範,在旅社以外約二百碼處巷內施以強姦。該處原堆放公賣局回收酒瓶等雜物,李女被強按於雜物上,以致臀部被割傷。案發時旅社員工發覺有異,隨即報警,員警當場捕獲該美軍現行犯,並檢獲小刀、皮夾、內褲等證物。台中市警察局立即報告台中地檢處,並通知美軍憲兵組長到場處理。


由於受害人的丈夫,是國軍的空軍第三聯隊士官。檔案裡還特別提到:「本案牽涉中美雙方軍人,性質極為嚴重,稍一不慎極易招致重大糾紛。為維護軍心士氣,並避免擴大起見」,國軍的做法竟然是先行「墊付」受害人遮羞費十萬元,再由受害人「向地檢處撤回告訴銷案」。至於國軍日後是怎樣向美軍催討先行「墊付」的遮羞費,檔案裡沒說,大家也不用多問了,反正我們國軍是很有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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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起一九六六年台灣婦女被美軍強姦的案例,能得到美軍的賠償,甚至是國軍的先行「墊付」,而不是像一九六三年叛逃國軍飛行員徐廷澤所說的「無人過問」,關鍵是在於這三起美軍強姦案件,都發生在一九六六年四月十二日,台美之間剛簽署換約後正式生效的「在華美軍地位協定」後。這個協定之所以在美軍駐台十多年後才搞定,最大問題就是第十四條第三項裡,關於美軍在台犯罪的管轄權,尤其是在「強姦」罪的部分。


至於拖延十多年的「在華美軍地位協定」,能在一九六六年得到美方讓步,將在台灣涉及「強姦」罪的美軍,交由台灣司法機關處理,關鍵也就在於兩年之前的「埤頭事件」,以及為這案件奔波勞碌,讓老美也敬佩的已故東吳大學校長端木愷大律師。


一九六四年八月,越南爆發「東京灣事件」,北越游擊隊向多處美軍基地展開攻擊,正規軍的三二五師甚至越過北緯十七度線,進入南越領土集結,美國國會因而在八月七日通過「東京灣決議案」,授權總統自行判斷動用包含武力在內的一切行為來處理。


隨著美軍涉入越戰的情勢升高,十一月三日(星期二)國軍與美軍在中台灣聯合舉行「天兵六號演習」,不但駐台美軍參加,連琉球(當時還由美軍佔領)美軍也來調動來台支援。但在演習過程中,美軍一七三空降旅五三團三連的三名黑人士兵莫利、布希與英格瑞,竟在光天化日下,於彰化縣埤頭鄉和豐村,持槍輪姦一名在田裡工作的年輕女子,該女在受暴過程中因未完全配合,還遭三名美軍毆打成重傷。


這件駭人聽聞的輪姦案,在淳樸的台灣農村發生後,雖然媒體在老蔣的戒嚴體制下不敢報導,但小道消息已傳遍各處,美軍高層知情後,連夜將三名涉案軍人空運回琉球。老蔣當然也擔心,案子若在台灣的美軍法庭裡審判,像九年前「劉自然案」那樣被判決為無罪,台灣勢必引發反美暴動,心裡當然也希望美軍趕緊把這三人送走。至於受害的農村女子,為了「中美軍事合作」,就當作為國捐「軀」一次(不,是捐了三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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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之後四個月,一九六五年二月八日,被送回琉球的三名涉案美軍,在琉球奎裕營軍事法庭開庭審判,被輪姦成重傷的台灣農村女子,並未在琉球出庭,而是由已故的東吳大學校長,也是密西根大學法學博士的端木愷大律師,蒞庭為被害人爭取權益。當年美國本身的法學博士也不多,端木大律師德高望重,法學素養與職業經驗,連老美也敬畏他三分。


因為端木大律師的義助蒞庭,被輪姦成重傷的台灣女子,在美軍法庭裡獲得了公道。涉案的三名黑人士兵,都被判以不光榮退伍,並停止一切薪資與津貼入獄服刑。二月九日,輪姦並施暴的主犯莫利,被判處五十年的重刑。二月十日,布希因為是從犯,雖強姦被害人,但並未毆打施暴,所以被判處二十年徒刑。二月十一日,英格瑞不僅是從犯,並未毆打施暴,而且強姦時因緊張而未深入,也無法射精,犯案後又立刻在台中向美軍牧師懺悔,所以法庭只輕判他十年徒刑。


「埤頭事件」在端木大律師的義助下,美軍法庭終於讓強姦婦女的大兵受到法律制裁,而美國軍方也開始正視軍人強姦駐在國婦女的軍紀問題,同年八月三十一日,老蔣終於得到老美同意,簽署了延宕十多年的「在華美軍地位協定」,將美軍在台涉及的強姦案,在換約生效起,交由台灣司法當局處理。雖然台灣軍警為了「大局」,還是會軟硬兼施的讓受害婦女接受遮羞費後「和解」,但無論如何,台灣婦女的人身安全,還是多了一點保障,一切都要感謝這位擔任東吳大學校長多年,卻從不領薪水,去世後還捐出房子的虔誠基督徒││端木愷大律師。


雖然台美之間簽署了「在華美軍地位協定」,但美軍在台也逐漸走進歷史。一九七○年代後,「越戰越南化」讓美軍不是很光榮的脫離了泥淖,而台灣也少了度假美軍來買春的外匯收入。隨著老美與中國的「關係正常化」,駐台美軍的人數也逐年減少,琉球美軍更不可能來台演習了。到一九七八年十二月,老美終於「背信忘義、排我納匪」,斷交之後一年,協防條約終止,台灣自此也就再也沒有美軍來了。美軍「射精天堂」的這個惡名,當然也終於洗刷乾淨了。
 
「我感到台灣在美國的控制下,軍人過著屈辱的生活。國民黨當局對外喪權辱國,對內禍國殃民。美國控制著台灣的軍事機構和軍事活動。美國顧問湯姆強姦了空軍總部一個上尉聯絡官的妻子,也無人過問。」
 
『。。。。美軍在台所犯下「涉外案件」,最主要的還是強姦台灣婦女。老蔣擔心引起民憤,加上美軍在台又有治外法權,官方只好扮演「龜公」的角色,盡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強姦案最後都是「和解」收場。。。。』

台湾有不少人是靠这些东西而过上好日子的,所以别痴望他们有能力辨别什么是国家民族的大是大非。
 
美国人不是东西,以前还强奸北平女大学生沈崇:monster:
 
美国人不是东西,以前还强奸北平女大学生沈崇:monster:

共匪自己讲打天下靠 “枪杆子”和 “笔杆子”,一针见血啊
 
为什么不能比呢? 还得看你比什么?
我要是比个1930年和1960年的GDP, 那我是欺负中华民国了。我拿中华民国30年内战,丢疆弃土 和中共1950 到1980年的国际国内形势比,来体现其执政水平,这有何不可?
这个比法 别说和30年前的中华民国比,就算和晚清,和南宋,和汉武帝汉光武帝 和东周也可以比呀! 你不服吗?
我对比一下说周幽王执政水平不行,汉武帝好战,宋高宗窝囊,这有何不可呢?

就你这逻辑,如果历史之间都不用对比,不说明问题,历史学家不用干了。
好好比,把老共都轰走,请唐太宗回来。
 
好好比,把老共都轰走,请唐太宗回来。
请回来是不可能了, 学习借鉴一下还是可以的。
要不怎么那么多人家里存套《资治通鉴》《二十四史》呢?
 
“如果,中华民国还是大陆的合法政府的话,这些租界、赔款只怕至今也………………”

1947年全部租界都收回了吧,条约都废除了吧,您的历史知识和逻辑水平叹为观止啊,哈哈

还忘了说此事了。 1947 年怎么样 我是不知道, 我只知道 1941年12月之前, 中华民国成立30年内, 租界们还都完好的保存着。
至于后来租界怎么不见的, 只怕也和中华民国政府关系不大。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挥师南下,东南亚英法荷葡那么多殖民地 连同中国的租界们都归了日本了。难道这是日本帮中华民国收回租界了吗?
1945 抗战胜利,只有日占区,哪里还有租界了? 印度都独立,老蒋还要主动再割地给别人不成?
 
请回来是不可能了, 学习借鉴一下还是可以的。
要不怎么那么多人家里存套《资治通鉴》《二十四史》呢?

经常看历史很好,以史为鉴就会知道历史的车轮滚滚,历朝历代都是个过程,今朝好也罢,歹也罢,逝者如斯,这历史长河里的两个水滴,你国我共,你计较我,我计较你,不过是梦幻泡影而已,哪个比得上自己眼前,这一碗破五的饺子呢?
 
马英九的红包应该分给领五毛钱过日子的可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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