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搬运, 10年担保, 政府要钱,苦果自吞

文章讲2003年批准时要求担保10年,这个就不对。明明移民部规定是担保配偶3年,父母10年。如果是3年,从登陆起算,最迟2004年登陆,2007年担保到期。并且2007年已离婚。又追缴2008和2009年的社保,根据什么呢?

不是算账问题,是规定问题。2003年是规定10年吗?
以前是规定10年。
 
担保三年是近几年的事,以前都是担保10年。
怎么改成三年啊,这不是变相支持假结婚吗!
 
你说的这个,还真没有,至少在加拿大没有;在英国有。
考虑到村里单身男人的痛苦,我前几天在一个帖子中呼吁过。:cool:
弄得跟蛤婆每天也来CFC报道似的:tx:
 
不是吊丝,还用搬运么?

尼玛,年轻漂亮老婆是吊丝消受得了的吗?
再说了,年轻漂亮的女人,还要靠吊丝搬运吗?:tx:
 
年轻就是漂亮,当然前提是不要太丑。
那漂亮哪里有说呢?明明是你心里想的年青漂亮嘛!:kan::tx::tx::tx:
再说了。60和40 80和60也是差20:jiayou::jiayou:
 
是啊。
这个还好捏,妻子来了还一块过了3,4年,还生了儿子。

还有的妻子被“搬运”来了,在机场就失踪了的。 还有的来了两三个月,失踪的。
 
这个不应光考虑单身男人搬运,还要考虑单身女人搬运。

如果加拿大让担保人担保配偶10年,那就要保证如果婚姻(分居并保持婚姻关系的不算)不满10年,被搬运人就要剥夺身份并驱逐出境。

你说的这个,还真没有,至少在加拿大没有;在英国有。
考虑到村里单身男人的痛苦,我前几天在一个帖子中呼吁过。:cool:
 
这个不应光考虑单身男人搬运,还要考虑单身女人搬运。

如果加拿大让担保人担保配偶10年,那就要保证如果婚姻(分居并保持婚姻关系的不算)不满10年,被搬运人就要剥夺身份并驱逐出境。

英国是如果离婚的时候还没有入英国国籍,遣返原地。
 
这个比较好。婚姻是不应该拿来做欺骗的。

不过,楼主说的那个一直生活了三年,还有了孩子,应该不算欺骗。而且钱的数目不大,应该承受的起,应该买单。要么俩人离婚,钱多的也要出不少赡养费呢。

英国是如果离婚的时候还没有入英国国籍,遣返原地。
 
这个比较好。婚姻是不应该拿来做欺骗的。

不过,楼主说的那个一直生活了三年,还有了孩子,应该不算欺骗。而且钱的数目不大,应该承受的起,应该买单。要么俩人离婚,钱多的也要出不少赡养费呢。
:good:

是啊,孩子都生了。
 
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的事,交担保费也是应该的。
还去揭发前老婆,咋说捏。
人家担保的前提是要她做老婆。她跑了,你还要出钱,不怨的慌?

这位老甄人品肯定不咋地。她老婆跟了他这么多年,娃也生了,怎么也说不上是利用他。
人家也没说被“利用”了?只是人没了,还得给她擦 PP, 你甘心啦?
 
他签了说担保10年 但如果也没了工作,没钱担保了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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