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俩对掐,方粉阵营就此内讧
福利这么好,看来遗孀及孩子以后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其实更需要关心的可能是刘越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可能还不知道,但总要来参加葬礼吧。要不Riven再组织大家出把力,再捐个几万?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我会转达给家属。福利这么好,看来遗孀及孩子以后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其实更需要关心的可能是刘越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可能还不知道,但总要来参加葬礼吧。要不Riven再组织大家出把力,再捐个几万?
你这个语文呀,我真是怕了你了。 看筹款原帖这里 :我现在不说谢你, 我恨你。
是你说的殓葬费 2~3万。 我以前听说的是5千到一万。
我死不起了, 我怕啊! 我不能死啊!
这位农民的意思是 家属同意接收所有捐款,来者不拒,越多越好了吗?
既然是公开有组织的募捐,还是把事情解释清楚的好。不然,只怕事与愿违,家属亚历山大。 最后还得把募捐的钱再转捐出去。
如果到时候真筹款个几十万,遗孀照单全收也就罢了。大家捐钱是捐给 遗孀的, 如果最后遗孀又不堪压力,把钱再捐给 非洲儿童,南美的雨林,这个……………… 事情也就复杂了。
老向,怎么样? 答得满意吗? 不满意的话,我再改哈。
Does anybody know about "short term loan" ?你那就是心虚了,自己心理阴暗,还以己度人呢你。
老向既然怂了,那我来帮他问两个 Valid question 吧。
1. 此次 捐款/筹款 的目的是什么?
2. 捐款是否有预期的数额? 是否有上限? 还是没有预期,越多越好 正向无穷大?
很多人都提到了,救急不救穷。 那么到底是个什么急? 所有筹款倡议中只有 2个数字,运费1万,加上殓葬费 2~3万。 现在捐款总数是 5万元, 运费殓葬费估计是够了吧。 之后捐款的用处是俩孩子的生活费和大学学费吗?
就是问问,就是问问。 不喜莫拍哦。
你这个语文呀,我真是怕了你了。 看筹款原帖这里 :
“虽说是有几个同事邻居朋友来帮忙,可是方方面面要联络和处理的事情太多了。先是要把遗体接回来,领事馆的信件上写着要寄一万多加元费用去古巴。加上这里的丧葬费用,一下子要应付两三万的开支。没有买旅游保险,平时也没有准备任何人身保险/按揭保险的事,只有工作单位给员工买的基本保险可用,简直是杯水车薪。”
运费1万+, 殓葬费 1万,这加起来 就2~3 万了。 都不知道说你语文不好,还是说你数学不好。
人家比较看重遗体,宁可聚众举市捐款,也不想在当地就地火化,背个盒子回来的心情我完全可以理解。对遗孀以后养两个孩子,还得独立支撑房贷的压力,也深表同情。 再看看你这老向,还在纠结一些保险的条例和细节。 你说你,是不是不够仁道? 是不是该自己反省一下?
看了以上的帖子,点开主贴“募捐倡议书”,有以下想法:
原文:“先后在渥太华找到工作,在这里安居乐业。”说明夫妻双方都有专业工作
原文:“没有买旅游保险,平时也没有准备任何人身保险/按揭保险的事,只有工作单位给员工买的基本保险可用”说明没有买额外的商业保险。但是工作单位的保险是有的。不过单位是联邦政府,笔者有意不提了。
原文:“咱中国有句老话,救急不救穷。”说明他们家境不穷,只是突发事件要花钱。
原文“杯水车薪”。说明发起人想募集的目标远大。
原文应该是本次活动的发起人写的。应该很了解事主的,信息都是真实的。
本次活动,CFC置顶发消息、上CBC的电视,声势浩大,已经不单是我们华人社区的事了!希望活动发起人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让募捐人自己能准确判断自己的募捐所产生的作用。
我感觉是不是应该以募捐者多,绝对额小为主要的舆论方向?
声明:我认为“活动发起人”,主要是发起这个活动的个人和组织,以CFC的“老大”责任最大!再次确认了CFC在华人社区的媒体的主体地位。感谢老大的工作和贡献,CFC让我联系在一起!
最后,愿,逝者安息!
说实在的,我见过他家小姑娘,又漂亮又可爱的,还像大姐姐一样照顾 Playground 里其他小朋友。听到这消息, 我很 Shock, 也很惋惜,唉。你的同情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