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们,为逝者、家属、华人及公民的尊严,请准备行动!

易损件这个楼不见了,还以为被举报了阴特耐补力,河蟹了。:o
臭农民,你色盲啊?: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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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这个真鲜艳,啊哈哈哈哈
 
确实应该
1.我负责两种人:

生我的人,

我生的人。


2.我挂念两种人:

 相濡以沫的爱人,

 肝胆相照的朋友。


3.我谢绝两种人:

 做事不道义的人,

 处事无诚义的人。


4.我珍惜两种人:

 敢借给我钱的人,

 真心牵挂我的人!


5.我远离两种人:

 遇到好事就伸手的人,

 碰到难处就躲闪的人。


6.我敬佩两种人:

 年轻时陪男人过苦日子的女人,

 富裕时陪女人过好日子的男人。
1.我负责两种人:

生我的人,

我生的人。


2.我挂念两种人:

 相濡以沫的爱人,

 肝胆相照的朋友。


3.我谢绝两种人:

 做事不道义的人,

 处事无诚义的人。


4.我珍惜两种人:

 敢借给我钱的人,

 真心牵挂我的人!


5.我远离两种人:

 遇到好事就伸手的人,

 碰到难处就躲闪的人。


6.我敬佩两种人:

 年轻时陪男人过苦日子的女人,

 富裕时陪女人过好日子的男人。
今天才把事件从头到尾理清,向刘越表示哀悼,向家人表示慰问。

读过公开信中“在进一步和加拿大驻古巴领事馆的沟通后,我们被告知只能选择在渥太华接收遗体或者骨灰”,感到无比愤怒。

加拿大作为普世价值的代表,人道卫士的典范,居然强行要求一个不幸海外遇难的公民家属只能在加拿大接收遗体或骨灰,岂有此理?!古巴作为一个加国公民可以随时旅游访问的国家,在人命关天、逝者为大的紧急关头,加拿大驻古巴大使馆不仅不协助加国公民前去处理后事,反而说“只能选择在渥太华接收遗体或者骨灰”,难道把我们当三岁小孩?!

同胞们,如果我们不出声伸张正义,对不起刘越及家人,也说明在网上的一腔热情是虚伪的。如果事件涉及种族歧视,下一个受害的可能就是你我。

特呼吁大家准备以实际行动谴责加拿大大使馆的错误行为,并要求他们公开解释道歉。

之所以是准备行动,是为了尊重死者,保持目前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以悲痛的心情吊唁刘越。同时也给家属时间在葬礼之后理智考虑处理误捐的善款。如果家属以实际行动表明她希望结束纷争,我们应该支持她的愿望,协助她家尽快回归平静尊严的生活,此事便不宜再提。否则请通过各种渠道向加拿大驻古巴大使馆抗议请愿,向主流媒体控诉使馆的不人道行为,必要时寻求各党派MP候选人、国会反对党 FOREIGN AFFAIRS CRITICS的帮助。ANDY,如果你能帮忙,请再辛苦一次。

有心人请准备好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这是一个公民的抗议行动,只有你我都投入其中,类似的屈辱才不会重演。
其实即便是只能在渥太华接收遗体,这古巴人也真是太拖沓了。完全不能体谅为亡人送终对他本人和家人有多么重要的意义!确实是应该抗议了。如果大家同意,我明天可以先起草一个抗议书。但前提是Andy 或Riven或募捐委员会的人要再公布一些谈判的具体细节。比如,古巴人和领馆用了什么借口,根据什么条文。等等。
 
我的关心已经表示过了,我觉得够了。
你对我没兴趣太好了,我就怕你有兴趣。:evil:其实我对你也没兴趣,:p但是我对你超乎常人的能力和经验有兴趣,:D我难得见到这么高级的人才,不能不多仰视一下。来,我们再回忆一下你如雷贯耳的自我介绍。:jiayou:
好了。你们两个都是好心。别逗嘴了。想想看,怎么把这件事办好,让亡人入土?
 
那叫赛伯补力,你个鸭子是不是达春绿看多了,也梅又闻花了。。。:tx:
湿地湿地!是叫 腮脖不力!谢谢智怔!:good::jiayou:
 
两个人都希望事情应该早有个结论。但都是喜欢较真。
在我心里已经有结论了,所以不是希望有。我明明只是喜欢打酱油。。。:monster::monster::monster:
 
:eek::eek::eek:
你怎么预测到我要说的话的?我发誓我写上个帖子的时候没看见你这个贴。:shale:
你觉得 “腮脖不力” 翻的怎么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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