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来了,喊多了,等真的狼来了,就没有人再来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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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次主要还是经验问题,下次吸取教训。希望我们华人能尽可能的团结起来。
 
不知道何时采访的Andy。我是根据一个帖子的指引,才在今天看到这篇文章的。

如果王先生认为给的信息有误,他本人应该尽快去更改,而不会让其在四月三号发表出来?为什么让错误的信息继续扩散呢,除非他认为这个信息是正确的。对募捐款非专款专用是违法的。 那么这个信息是将捐助款的应用目的扩大,从而达到所谓的“ 专款专用”的合法性。

作为未来可能的公众人物,他更应该注意到他发布信息影响力和诚信问题。我想大家对于华人社区初次募捐的经验不足是可以谅解的,但个人认为这种补救办法不可取。

专款专用可能不是问题,不能光看捐款书,如果你看捐款正式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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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 for Liu Yue's Funeral and Family
 
这次募捐显示了大家的爱心。组织者的奉献令人钦佩。但是组织者经验不足,有些不完美,有瑕疵。可要说组织者有意误导就有些过分了。
我的看法是针对四月三号的文章中的一些话说的。 是事件发展两周后出的文章。请看我前几天的发言, 我对组织者一直是尊敬的。 只是在这篇文章后有看法了。
 
悲疼肯定是悲痛,想想人就这么没了,还是不能接受,何况家人?
你这思考也许是多余,悲剧发生时,怎么面对悲痛也是看人的性格反应有很大不同。咱村有位外嫁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一位与中国前夫所生孩子,妈妈这一走老外后爸也不想管这孩子了不多说了。好在孩子70岁外婆从中国赶来照看孩子,孩子是加拿大籍不愿回中国读书生活要留在加拿大,外婆只好在咱村照看孩子几年直到安排好孩子才回国。70多岁外婆不会英文不会开车,困难可以想见,有空就帮助照看更老的老人挣点辛苦钱,这个老人极有骨气,华人帮助她她接受她感谢,接受拥抱安慰但是不接受钱,拼死塞给她200加元她拿在手上等公车一到,你没反应过来她把钱塞给你上公车走了。。。
读了心里好难过,这外婆真了不起
 
专款专用可能不是问题,不能光看捐款书,如果你看捐款正式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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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让朋友操作的。。。木看见的飘过。。。我只知道当时募捐书写的是运遗体和葬礼,当时读了心里就特被打动。。。叶落归根,总希望他能回到家人身边
 
同感。换了我,不一定能做到。这就是许多老一辈的道德观。
 
我认为这次主要还是经验问题,下次吸取教训。希望我们华人能尽可能的团结起来。

同意。主要还是经验问题,大家讨论改善,不要因噎废食。
捐款不是家属发起的,发起人Zhang Lei夫妇非商人非政治领袖非社团领袖,完全出于爱心帮助,捐款书不实之处非故意而为,Zhang非受益人,何谈诈捐?
CFC介入虽然有客观商业收益,但是如果CFC只提供平台,Riven本人不参加捐委会,CFC照样可以得到商业收益,可见Riven介入很大一部分还是出于热心公益事业。
村民们踊跃捐款,毫无疑义是绝对的正能量,不必多说了。
 
同意。主要还是经验问题,大家讨论改善,不要因噎废食。
捐款不是家属发起的,发起人Zhang Lei夫妇非商人非政治领袖非社团领袖,完全出于爱心帮助,捐款书不实之处非故意而为,Zhang非受益人,何谈诈捐?
CFC介入虽然有客观商业收益,但是如果CFC只提供平台,Riven本人不参加捐委会,CFC照样可以得到商业收益,可见Riven介入很大一部分还是出于热心公益事业。
村民们踊跃捐款,毫无疑义是绝对的正能量,不必多说了。

对不起,您这个“诈捐” 将所有的义工的劳动否定了。这不是我的看法也不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我是就文章中代表所有捐款人说的捐款用于难者家属生活需要而谈点个人看法。 请不要误导。
 
同意。主要还是经验问题,大家讨论改善,不要因噎废食。
捐款不是家属发起的,发起人Zhang Lei夫妇非商人非政治领袖非社团领袖,完全出于爱心帮助,捐款书不实之处非故意而为,Zhang非受益人,何谈诈捐?
CFC介入虽然有客观商业收益,但是如果CFC只提供平台,Riven本人不参加捐委会,CFC照样可以得到商业收益,可见Riven介入很大一部分还是出于热心公益事业。
村民们踊跃捐款,毫无疑义是绝对的正能量,不必多说了。
我觉得三方都是好意,所以也对最后局面如此混乱感觉难过。。。三方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如果还有下次的话,希望会将好事真的做好,才是所有好心期许的结局吧
 
和你同感。老人家了不起。高尚的品格。希望以后能知道这样真实的新闻,希望能帮助这样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
是真实的,老人家去年回国了。渥太华华人社区对老人有很大帮助(不是钱,是具体事情帮助)知道这事情的不少,因为老人在这里带着外孙生活了四五年,现在孩子也大了点也安排好了(中间心酸处不讲了)。
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有困难的同胞其实很多。。。有得癌症的,唉,讲句不好听的,化得钱比意外死亡不知多多少。。。所以这次社区捐助有成功的地方,对同胞未来会有帮助。
 
对不起,您这个“诈捐” 将所有的义工的劳动否定了。这不是我的看法也不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我是就文章中代表所有捐款人说的捐款用于难者家属生活需要而谈点个人看法。 请不要误导。

引起误会了对不起,我是反对“诈捐”说法的。
 
是真实的,老人家去年回国了。渥太华华人社区对老人有很大帮助(不是钱,是具体事情帮助)知道这事情的不少,因为老人在这里带着外孙生活了四五年,现在孩子也大了点也安排好了(中间心酸处不讲了)。
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有困难的同胞其实很多。。。有得癌症的,唉,讲句不好听的,化得钱比意外死亡不知多多少。。。所以这次社区捐助有成功的地方,对同胞未来会有帮助。
这就是为什么需要组织一个常规的基金.
 
不知道何时采访的Andy。我是根据一个帖子的指引,才在今天看到这篇文章的。

如果王先生认为给的信息有误,他本人应该尽快去更改,而不会让其在四月三号发表出来?为什么让错误的信息继续扩散呢,除非他认为这个信息是正确的。对募捐款非专款专用是违法的。 那么这个信息是将捐助款的应用目的扩大,从而达到所谓的“ 专款专用”的合法性。

作为未来可能的公众人物,他更应该注意到他发布信息影响力和诚信问题。我想大家对于华人社区初次募捐的经验不足是可以谅解的,但个人认为这种补救办法不可取。
如果ANDY想好人做到底, 让他家保持亡人生前的生活水平, 还需要很多的捐款, 就不会认为有必要纠正信息.
只是那个救了孩子的WOODY, 到4月3号还是UNKNOWN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还有, 既然说是葬礼费用, 应该告诉大家葬礼什么时候举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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