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花490万美元长岛买豪宅给哥哥和嫂子住, 兄嫂离婚嫂子拒搬离,竟还索要千万美元赔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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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男490万买豪宅给兄嫂住 嫂竟索千万美元赔偿(图)
文章来源: 纽约每日新闻 于 2014-04-12 15:18:08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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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纽约每日新闻报道:2009年,一名华裔男子在长岛斥资490万美元买了一栋房子,给他的哥哥和嫂子居住。然而近日,华裔男子的嫂子向其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一千万美元的“房屋利息”。

这名男子名叫赵之光(Zhi Guang Zhao,音译),现居中国。2009年,他用490万现金买下长岛Old Westbury地区的一栋5个卧室、6个洗手间的豪华别墅,并将别墅给自己的哥哥——58岁的赵之强(Zhi Qiang Zhao,音译)和嫂子——57岁的秦云柳(Yun Liu Qin,音译)以及他们的三个儿子居住。

诉讼文件中称,秦云柳说服了赵之光,将她添加进了房屋共有人的名单,并称如不这样做可能无法购买这栋房产。

5年来,赵之光支付了所有的房产税和房屋维护费用。2013年 3月,赵之强向妻子提出离婚,于是麻烦开始了。

赵之光曾请求嫂子秦云柳搬离房子,然而秦云柳拒绝了并一直住在房子里。她还向法庭起诉赵之光,要求一千万美金的“补偿费 ”作为房屋利息。

赵之光的律师称,秦的丈夫已搬离此处,他们的儿子也一直住在大学里。
 
麻烦大了。
 
华裔男490万买豪宅给兄嫂住 嫂竟索千万美元赔偿(图)
她还向法庭起诉赵之光,要求一千万美金的“补偿费 ”作为房屋利息。
依据呢?
 
法律是法律,財產擁有人有權擁有她應有部分,贈送的財產贈送后,就屬于受贈人了,沒有法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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