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说法虽然不新颖, 但是明显跟村长的意思不同。 村长是说上法庭无理, 所以是浪费钱。 你的意思上法庭可以挣钱。 就是说, 村长谈的重点是理, 你的重点是钱。感觉你是相信上法庭有理的, 否则怎么能挣钱?如果是有理, 上法庭就没有不妥, 这里是资本主义, 按村长的话说就是“出了国,吃上了黄油面包,享受到了民主法制。。。”。 要享受民主法制, 就不要怕人说钱。 再说了, 杯水车薪募捐书是干什么的, 不就是圈钱么? 钱真的那么见不得人?
特别注意到你用了“死捐门”一词, 感觉你是第一个人用这个,是你的发明。你很有创造性![]()
没事,我就喜欢跟老向掐架,所以随时都可以找到理由,不过我和他掐会有分寸的,你不用担心。哈哈,真好玩。想不到我的话居然成为你们掐架的缘由。
自己抬抬杠,我那句话还是比较严谨的。我先想”上法庭的“不完全是为钱吧。例如刑事法庭,上庭是为了正义(justice),但是一般是检察官起诉、自己不要告。上交通厅,是为了自己以为的理然后省钱;告人上小额法庭,那是为了拿回自己的钱等等;告配偶上法庭,可能为钱,也可能为了孩子的福祉。
所以,什么话一再推敲还是可以发现漏洞的。当然在激情中写的话更是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