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越葬礼上宣读的Woody Wudkevich先生致卜凡雁及其子女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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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和你一样,柔情似水,永远深情地望着,勇敢滴追随着,那万绿丛中的petite ,,,,内什么,一拐弯儿,一点儿进女厕所了,你也,,,:rolleyes::evil:

我进男厕所, 你跟着来吗? :evil::monster:
 
诽谤?
我昨天已经贴过了,有3个铁证支持诈捐。
有超过一个CRA的人参与就是团伙。
真烦你,诈不诈的得等法庭定吧?法庭没定你就先定罪了,标准的诽谤啊。
“你们”又如何解释,你还有证据臭农民参与了?如果没有,还是诽谤啊。
 
真烦你,诈不诈的得等法庭定吧?法庭没定你就先定罪了,标准的诽谤啊。
“你们”又如何解释,你还有证据臭农民参与了?如果没有,还是诽谤啊。

我可以告他们诈捐啊!
我不是给谁定罪, 我是控告。可以吗?
 
我可以告他们诈捐啊!
我不是给谁定罪, 我是控告。可以吗?
先回头看看你自己那个帖子是说可以告还是以肯定的语气在陈述。新闻报道杀人案件的时候,哪怕案犯是当场被抓的,在判决出来也只能用“嫌疑人”这种词。
我是好意提醒你,你别跟着二手法律砖家学。
你们CRA的人合伙诈捐。 这事绝不算完。
 
先回头看看你自己那个帖子是说可以告还是以肯定的语气在陈述。新闻报道杀人案件的时候,哪怕案犯是当场被抓的,在判决出来也只能用“嫌疑人”这种词。
我是好意提醒你,你别跟着二手法律砖家学。


谢谢提醒。
即使把这事闹得比天大, 犯罪的人也不会是我。
你多虑了。
 
先回头看看你自己那个帖子是说可以告还是以肯定的语气在陈述。新闻报道杀人案件的时候,哪怕案犯是当场被抓的,在判决出来也只能用“嫌疑人”这种词。
我是好意提醒你,你别跟着二手法律砖家学。


原告要是自己都不能肯定, 怎么告?
我看你是没把原告、被告、法官的关系理顺。
 
狂顶老向正能量,三桂一怒为圆圆
 
原告要是自己都不能肯定, 怎么告?
我看你是没把原告、被告、法官的关系理顺。
告是一回事,公开以肯定的语气指认网友“合伙”诈捐是另一回事。你在诉状里可以那么写,可你在公开场合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指责他人“合伙”确有诽谤嫌疑。三维前面不是还提醒大家注意网络欺凌吗?不会那提醒只对一点红的敌方有效,对她的友方就无效吧?
我肯定比你的法律师傅理的顺。如果你认为她比我清楚,你先帮我问问她,什么叫“不能公开的私信”?公布不含个人隐私、没有承诺过保密的私信犯的是什么法?这问题我问了动辄讲法律的一点红,也问了三维人生,但他们就是不肯说。我非常不理解啊,一边大谈法律,一边连这么现实的小问题都不肯解答,难道说法律只是拿来吓唬别人的武器?
 
谢谢提醒。
即使把这事闹得比天大, 犯罪的人也不会是我。
你多虑了。
诈捐罪你是摊不上,但你敢肯定诽谤、网络欺凌你也沾不上?法律砖家给你发护身符了?:evil:
 
诈捐罪你是摊不上,但你敢肯定诽谤、网络欺凌你也沾不上?法律砖家给你发护身符了?:evil:

你这么关心我, 让我都怀疑你的动机了。:evil:
有3条诈捐铁证摆在那, 要把我办成诽谤罪比登天还难吧
你真真真地多虑了。
 
你这么关心我, 让我都怀疑你的动机了。:evil:
有3条诈捐铁证摆在那, 要把我办成诽谤罪比登天还难吧
你真真真地多虑了。
忘了第二条了?“合伙”,“合伙”呀。这个又有什么铁证呢?:rolleyes:
动机?你忘啦,昨天说你说错了,我就保证过要找机会拍你MP补偿一下的,我这人说到做到的,不象某些阴一套阳一套的人光说不练搭花架子吓唬人啊。:monster:
 
有人说我的帖她根本都不屑看,可是老向回我的帖她看得可起劲了,狂点支持啊,老向的那些帖里都引着我的帖,她究竟是看了还是没看呢?若是看了,岂不是每点一个赞都相当于扇自己一个耳光;都没看,就狂支持老向,那是怎样一种盲目狂热的激情啊,只有宗教狂热分子可以媲美了吧?:rolleyes::rolleyes::rolleyes:
: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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