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越葬礼上宣读的Woody Wudkevich先生致卜凡雁及其子女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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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向,我现在开始觉得你有点不地道了。你自己回头看看我昨天的帖子是怎么说的:
我说你有诽谤嫌疑有两个原因:
第一你所谓的铁证,是内容不实,而不是纯粹的谎言,不实完全有可能是过失导致,而不是故意欺骗,动机无法认定,就离“诈”还有距离。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还要区别对待呢,难道不是吗?
第二你说的“你们”,我的理解你是对臭农民说的,所以我问你有没有臭农民参与的证据。
我这两条,一半和你认真,一半是开玩笑,尤其是第二条。现在你正儿八经地来理论,但偏偏故意忽略我前面提的是否有臭农民参与的证据,我不能不说,我开始鄙视你了。希望你不是本性如此,而只是近朱者痴。
顺便说一下,如果你说你所指的团伙是募捐委员会的人,而不是随便指认一个网友,我没什么意见,支持你去告。证据充分,坚信自己的判断,这种情况下还不告你就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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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说过, 你真的没理顺原告、被告、法官的关系。
作为原告, 只看事实、看后果。 至于动机, 原告没资源去调查,去交叉盘问, 那是法庭的事,是法官的事, 是陪审团的事。

我说过几次, 臭农民作为CRA的同事, 没理由不知道cra有生命保险, 但是他为杯水车薪摇旗呐喊了。我当然有证据。你又不是法官, 我一定要把所有的证据给你看吗?

你最后那一句更搞笑。 报警到底是一个公民的义务还是一个男人的义务?能提供出处吗 :evil:
 
最后编辑:
扯蛋。 老向要是捐了10块,俺给他加一个星期的声望。 @向问天
老向是CFC最早透露双政府工的几个人之一,其他几个马甲不熟,俺是认了老向的爱地品牌的。
俺这人自认为思路跟老向类似,俺都没捐,俺真不信他知道双政府工后还捐。。亲戚朋友除外。


亏你想得出了, 什么时候CFC声望也值钱了?
敢赌真金白银吗?
 
亏你想得出了, 什么时候CFC声望也值钱了?
敢赌真金白银吗?
我呸。让你露个小脸的机会还给你钱?等你诈捐罪进监狱,俺再给你捐钱捞你出来还差不多。 :evil::evil:
 
我跟你说过, 你真的没理顺原告、被告、法官的关系。
作为原告, 只看事实、看后果。 至于动机, 原告没资源去调查,去交叉盘问, 那是法庭的事,是法官的事, 是陪审团的事。

我说过几次, 臭农民作为CRA的同事, 没理由不知道cra有生命保险, 但是他为杯水车薪摇旗呐喊了。我当然有证据。你又不是法官, 我一定要把所有的证据给你看吗?

你最后那一句更搞笑。 报警到底是一个公民的义务还是一个男人的义务? :evil:
你倒学得挺快啊。是啊,诈不诈的是要让法官和陪审团来定。法庭还没判,你就以宣称结果的语气而不是表示个人主观意见的语气公开认定诈捐了,你真以为自己一点没事?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我知道真懂法律的反倒不敢这么说。
CRA有生命保险,没错啊,那份倡议书上不都写了的吗?但是臭农民为杯水车薪摇旗呐喊的证据在哪里?“摇旗呐喊”的定义又是什么?就算摇旗呐喊了,难道就不可以是围观群众一定是身处其中的人?这么多漏洞你故意无视,确实有蓄意诽谤的嫌疑。
最后那一句确实是搞笑的,因为你正在从一个男子汉逐渐变成我眼里的一个笑话。:kan::monster::monster:
 
有些人的思维比较奇特:认为不支持造谣中伤,一定就是反对质疑;不和自己意见完全一致,就一定是在最极端的对立面。反正不能好好分析讲道理,就必须给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人贴上另一个极端的标签来显示自己绝对正确。
要论起来,最早质疑的有“做人要仁道” “xjj”等人,质疑最有分量也最受到广泛关注和支持的,属精灵精灵和kanatar,一点红除了极力渲染事件的严重性以外,就没有见她发表过什么真正有见地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现在居然成了质疑派抗大旗的了,搞笑啊。

你记忆力真好。 据说,“做人要仁道” 和 “xjj” 都是闲得慌的衣服。 俺现在是信了。
 
别急,一点一点来。 “做人要仁道”自己说的没有捐款,不是我说的。

http://bbs.comefromchina.com/threads/1346361/page-21
做人要仁道

完全同意。
我至今没捐款的唯一原因,就是对募捐倡议上的内容有疑惑。 文中有一句:

“咱中国有句老话,救急不救穷,实在是太意外了,一点准备都没有,热心的朋友,失事的家庭需要你的帮助。”

我看到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家庭需要的真的是钱吗? 我对他们家庭了解的比 募捐倡议里稍微多一点儿,也没达到压海棠的程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不是钱能解决的事情。

如果这家庭需要的不是钱,那这么大规模的捐款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到底是什么目的?对遇难家属真的有好处吗? 如果是救急,就该有个限度;如果无限就不是救急了吧?当然了,政客筹款的能力可以是无限的,但是事情不是这么做的。这就是一直困扰我的问题, 也就是我至今没捐款的原因。

我没捐款,此事件跟我也没有丝毫利益关系,所以我敢说话,说我认为正确的话。捐款了的人反而不好说话, 我周围朋友也有很多捐款了的,他们的评论我听了不少,所以,替他们说出他们的心声。 我相信这也是很多人的心声。
 
你倒学得挺快啊。是啊,诈不诈的是要让法官和陪审团来定。法庭还没判,你就以宣称结果的语气而不是表示个人主观意见的语气公开认定诈捐了,你真以为自己一点没事?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我知道真懂法律的反倒不敢这么说。
CRA有生命保险,没错啊,那份倡议书上不都写了的吗?但是臭农民为杯水车薪摇旗呐喊的证据在哪里?“摇旗呐喊”的定义又是什么?就算摇旗呐喊了,难道就不可以是围观群众一定是身处其中的人?这么多漏洞你故意无视,确实有蓄意诽谤的嫌疑。
最后那一句确实是搞笑的,因为你正在从一个男子汉逐渐变成我眼里的一个笑话。:kan::monster::monster:

我是认定诈捐了, 但是, 如果我报警的话, 我是作为原告认定诈捐, 我不是法官。我不能定罪。我用了肯定的语气, 不表明我在定罪。 这事真这么难理解吗?

原告不是要把法律都搞清楚了之后才能告状的。 这么说清楚一点吗? :evil:

我的一部分证据已经公开了。 就网上现有的证据, 这里的任何人都完全可以报警。 报警不是我一个人的义务, 现在全体CFC都被你的”报警义务“绑架了。

一个都不能少!
 
噢,有了向西服的高论,那哥几个不要砸“玩马甲”了,他也是自己认定,不需要对言行负责任的。他说谁是谁的马甲都可以。
 
我跟你说过, 你真的没理顺原告、被告、法官的关系。
作为原告, 只看事实、看后果。 至于动机, 原告没资源去调查,去交叉盘问, 那是法庭的事,是法官的事, 是陪审团的事。

我说过几次, 臭农民作为CRA的同事, 没理由不知道cra有生命保险, 但是他为杯水车薪摇旗呐喊了。我当然有证据。你又不是法官, 我一定要把所有的证据给你看吗?

你最后那一句更搞笑。 报警到底是一个公民的义务还是一个男人的义务?能提供出处吗 :evil:
“我说过几次, 臭农民作为CRA的同事, 没理由不知道cra有生命保险, 但是他为杯水车薪摇旗呐喊了。”
你这话别是一点红QQH转达的吧?如果我说你是一派胡言,你准备如何?: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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