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募捐事件的思考和呼吁

经历了杯水车薪,广大网民已经被误导怕了,看来你的“我们”其实是“我们几个人”的意思。按照这个理解,把你的帖子从新整理了一下,以便更清楚的表达你的意思,免得误导:

现在是复活节, 是一个思变的节日! 再次呼吁大家思考我们几个人的社区如何从这一次事件中成长. 这个责任在我们几个人每一个人身上!

以下是我对这个事件做的思考. 有些已经谈过, 未免重复, 请谅解!

(1) 这个事件里, 除去亡人外, 冒着生命危险救人的WOODY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敬意!
(2) 华人社区大部分人很有爱心(不管他们的爱心是通过直接帮助事主家庭, 捐款还是对整个事件建设性关注). 我们几个人应该为我们几个人的社区骄傲;
(3) 有些人做事缺乏法律知识, 有可能已经触犯法律. 如果有人报警, 我们几个人作为一个社区会付出代价; 至于家属, 他们身边应该已经在有人在劝说, 让他们看到这次事件中他们自己和整个社区的得失, 不要以身试法;
(4) 社区里还有许多勤奋, 诚恳,自立自强但仍然需要我们几个人帮助支持的人;
(5) 我们几个人的社区急需建立一个合理,合法, 规范化,透明管理和坚守诚信的的"互助基金";
(6) 我们几个人的社区需要更多的志愿人员.

个别人之所以可以在本次事件中一意孤行(不管他们出于什么动机和出发点)正是因为没有规范的社区总体思考. 所以这次事件的最终解决必须考虑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危情造成的影响! 如果这钱给了个人, 光税款就会将价值折去几分.

丧葬费可以留出来. 毕竟当初大家捐款是为了送亡人的. 虽然家里并不需要, 但是毕竟大家是看在亡人面子捐的.

这一次毕竟不是公益, 也不是慈善活动, 而是个人行为. 没有规范化管制机构.

我们几个人必须做总体的考虑. 建立一个透明, 义务, 坚守诚信的社区基金. 如果家属肯把钱捐出来, 就以刘越命名. 因为毕竟是他的不幸亡故才激发这样一次大规模善心表达和社区讨论的. 今后如果再出现情况, 可以有一个客观, 透明的标准给予帮助!

还是那句话, 社区进步的思考是我们几个人的责任!希望能够和其他同道人携手为建设我们几个人的社区最急需的服务而努力!!!! 希望我们几个人的社区能够吸取此次事件的经验教训, 把它作为一个成长的契机.

如果要建立一个社区基金, 本人愿意牵个头. 我的参与完全义务, 分文不取. 并第一个捐款. 同道者可以和我联系.
"我们几个人"虽然现在势单力薄, 但如果做实事, "我们几个"的人数会越来越多. 你虽然不愿意也成为"我们几个"的一员, 但你顶帖已经是帮助. 即便你永远不是"我们几个"中的一员, 万一你需要帮助, 又符合我们帮助的条件, 照样会帮你的.
 
信任是靠努力赢得的. 现在大家还不能信任. 尤其是经历最近的事件后不易信任, 是很正常的.
公益事业无论怎么做都是站在别人的肩膀上的. 因为为社区做好事, 给他人以关爱, 不是我们的发明创造. 其实, 华人社区里已经有很多公益人士, 做了许多很有益于社区的工作. 目前这个倡议只是希望能够填补一个空缺.

如果自己做事不负责任, 玩忽职守, 失去公众信任, 摔下来是应该的. 而且还必须对公众的损失担负个人责任.
如果没有这些情况, 但公众仍然不信任而摔下来, 站起来, 拍拍土继续尽应尽的责任. 坦荡荡做人.

说的很好,替你鼓掌。。下面应该就看做的了。。。

Talk the talk, walk the walk...

另外既然有顾虑怕被最近的事件影响(above 尤其那段),那为什么不先帮助解决好这个事件,而是这么快地另起炉灶。。又撤大旗呢?
- This is what I don't understand!

PS - 刚刚看到前面有建议贴组织者CV的。。。
温馨提示,又一次 - 其实你是谁你从前贴子里早就自己说出来了。。还整天老朽老朽的很幽默。。:)

网络的确不同于传统媒介。。它有一套自己的行为方式。。道德规范比法律大旗往往更适用(个人观点)。。

所以我不建议你贴你自己的CV。。因为那样会引发另一话题。。绝对的没完没了。。

我还真不是夜观天象。。楼上XJJ几年前就把CBC的新闻贴到这里。。应该也有百十跟贴。。接芭的居多支持同情事主的不多。。。当时有长老出来说该事涉及真人而且人就在村里。。。请版主封贴。。最后不记得怎么处理的了。。老何找贴一流,可咨询。。

你要是问我怎么就你记得?因为我当时就是建议封贴不讨论涉及真人隐私的八有八德长老之一。。
 
钱可以一点一滴地积累. 重要的是先有一个正规的机构, 这样可以避免个人行为, 操作中可以避免有人因个人感情左右, 而失信与公众. 当然, 如果本次事件的家属愿意转捐, 对基金的建设可以说是一个可观的基础.
不要做这样的打算了,已经有人提出质疑,这么逼家属就是在惦记这笔钱。
坦率地讲,如果转捐征求捐款人意见的话,经我手的三个捐款(数额不大很小)情愿捐给渥太华医院,也不同意捐给你们的,如何相信你们?
 
不要做这样的打算了,已经有人提出质疑,这么逼家属就是在惦记这笔钱。
坦率地讲,如果转捐征求捐款人意见的话,经我手的三个捐款(数额不大很小)情愿捐给渥太华医院,也不同意捐给你们的,如何相信你们?
没有问题. 信任是要靠努力赢得的.
如果家人自己搞个基金, 也是有可能的. 对吧? 有人贴补社区服务这个空白就好.
 
1 你能不能先把你那“客观, 透明的标准”拿出来?
2 用“刘越”的名字恐怕要刘夫人同意吧?
首先要有一个志愿的board,members最好包括有法律工作者和懂金融财务的。由baord members共同制定工作方向,方针,并公之与众,那么同意的就会捐款。捐款和支出每年要有帐目可查,并向donor提供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我们华人社区有这么多的精英,相信最后一定会拿出完善和完整的方案。
 
俺反对成立任何形式、名目的基金。
资本社会里,宣导大家买现成的保险吧,基金不是办法。低收入部分再说着。
强烈建议大V们把多伦多那家倒闭的半亩园给接管过来。
 
既然有这份诚意和信心,我觉得不妨几位可以实名,贴出自己的CV,这样公信力可能逐渐就建立了。
当然board members是要公之与众的。
 
如果想搞基金可以另起炉灶,不要盯着这笔钱吧!现在首要的是尽快将此次捐款事件妥善解决,而不是节外生枝。
不矛盾. 我们可以先考虑如何建基金.
至于这次募捐的钱, 看家人的打算吧.
 
不要做这样的打算了,已经有人提出质疑,这么逼家属就是在惦记这笔钱。
坦率地讲,如果转捐征求捐款人意见的话,经我手的三个捐款(数额不大很小)情愿捐给渥太华医院,也不同意捐给你们的,如何相信你们?
俺就是笑话蒙面上来还想接搞管基金的,这跟163举报信箱有啥差别?
还不够乱啊?:evil:
来日方长,万丈高楼平地起,这事熬过去再喊吧。
 
如果想搞基金可以另起炉灶,不要盯着这笔钱吧!现在首要的是尽快将此次捐款事件妥善解决,而不是节外生枝。

俺就是笑话蒙面上来还想接搞管基金的,这跟163举报信箱有啥差别?
还不够乱啊?:evil:
来日方长,万丈高楼平地起,这事熬过去再喊吧。

不矛盾. 我们可以先考虑如何建基金.
至于这次募捐的钱, 看家人的打算吧.

已经够乱的了,真不能再节外生枝了。有能力就另外自己募捐。
 
不矛盾. 我们可以先考虑如何建基金.
至于这次募捐的钱, 看家人的打算吧.
俺寻思着,不用看,那钱肯定没你啥事。
也就是跟你不熟, 换了老向,   @向问天 , 我让黑姐  @黑色晚装 踹死他。
 
基金初建, 不需要CEO. 只需要一些有奉献精神的人.
在筹集的时候可以不需要,不过一旦开始运做,ED还是要的吧?不过为了把钱花在刀刃上,建议尽可能的用志愿者。我先报名。
 
在筹集的时候可以不需要,不过一旦开始运做,ED还是要的吧?不过为了把钱花在刀刃上,建议尽可能的用志愿者。我先报名。
谢谢! 欢迎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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