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治危机的一个双赢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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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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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上的和平解决需要双方能各自退一步(或各自跨一步)。和平的政治是各方利益的兼顾、谈判和妥协。但现在香港政治危机的三方:要全民选香港首长的示威群众和学生,香港特首梁振英的政府和他背后的北京中央政府。实际上这是两方:要全民选举的示威群众和北京的中央政府。而这两方在这政治议题上(2017年全港民选特首)已经没有可以谈判和妥协的中间点。而若要找到双方都能接受和双方都能妥协的中间点,那双方必须跳出这单个特首的框架,在更大的可行范围中寻找中间点。

这要兼顾双方的根本利益。对北京的中央政府说,港府不要出现对中央在大陆统治权上和军事外交上的干涉,其它中央还是可以容忍:所谓的一国两制。对香港人来说,香港人需要一个向香港大多数人负责(或对香港人选票负责)的政府(也就是特首)。这两点实际上并没有很明显的冲突。冲突的起源在于双方的不信任。

要解决这问题,需要建造一个机制让双方的行为在关键的时候有一个政治架构上的约制,这样双方都没法过界,可以各自为安。这也就可以是这次香港政治危机的中间的双方可以协商妥协的那个点。

这个政治机制,或这个中间点,可以是增设“香港市长”这一政治上的角色。“香港市长”是名义上的香港政府最高领导人,又中央政府指派,或有1200名中央政府选择的小范围香港人选出(像现在的香港特首的选举)。香港政府的日常工作和政策制定有“香港特首”负责。“香港特首”有香港全民投票选出。”香港市长“像是董事长,”特首“像是CEO(anyway, 香港特首现在的官方英文名就是 Chief Executive)。”香港市长“代表北京的利益,”香港特首“代表香港的利益。

两个角色的权力可以协商到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程度,但基本是”香港特首“负责管理香港的日常事务和与香港市议会合作制定政策,”香港市长“对涉及到中央对内管制和军事外交上的政策的发布有”否决权“,这样可以保证香港不会成为外国势力反对大陆管制的桥头堡。

如果这能被双方接受和实现,至少香港可以保持一段时间的繁荣安定,实现一国两制和50年不变的基本法的根本理念。
 
政治上的和平解决需要双方能各自退一步(或各自跨一步)。和平的政治是各方利益的兼顾、谈判和妥协。但现在香港政治危机的三方:要全民选香港首长的示威群众和学生,香港特首梁振英的政府和他背后的北京中央政府。实际上这是两方:要全民选举的示威群众和北京的中央政府。而这两方在这政治议题上(2017年全港民选特首)已经没有可以谈判和妥协的中间点。而若要找到双方都能接受和双方都能妥协的中间点,那双方必须跳出这单个特首的框架,在更大的可行范围中寻找中间点。

这要兼顾双方的根本利益。对北京的中央政府说,港府不要出现对中央在大陆统治权上和军事外交上的干涉,其它中央还是可以容忍:所谓的一国两制。对香港人来说,香港人需要一个向香港大多数人负责(或对香港人选票负责)的政府(也就是特首)。这两点实际上并没有很明显的冲突。冲突的起源在于双方的不信任。

要解决这问题,需要建造一个机制让双方的行为在关键的时候有一个政治架构上的约制,这样双方都没法过界,可以各自为安。这也就可以是这次香港政治危机的中间的双方可以协商妥协的那个点。

这个政治机制,或这个中间点,可以是增设“香港市长”这一政治上的角色。“香港市长”是名义上的香港政府最高领导人,又中央政府指派,或有1200名中央政府选择的小范围香港人选出(像现在的香港特首的选举)。香港政府的日常工作和政策制定有“香港特首”负责。“香港特首”有香港全民投票选出。”香港市长“像是董事长,”特首“像是CEO(anyway, 香港特首现在的官方英文名就是 Chief Executive)。”香港市长“代表北京的利益,”香港特首“代表香港的利益。

两个角色的权力可以协商到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程度,但基本是”香港特首“负责管理香港的日常事务和与香港市议会合作制定政策,”香港市长“对涉及到中央对内管制和军事外交上的政策的发布有”否决权“,这样可以保证香港不会成为外国势力反对大陆管制的桥头堡。

如果这能被双方接受和实现,至少香港可以保持一段时间的繁荣安定,实现一国两制和50年不变的基本法的根本理念。
你当我党是摆设啊
 
政治上的和平解决需要双方能各自退一步(或各自跨一步)。和平的政治是各方利益的兼顾、谈判和妥协。但现在香港政治危机的三方:要全民选香港首长的示威群众和学生,香港特首梁振英的政府和他背后的北京中央政府。实际上这是两方:要全民选举的示威群众和北京的中央政府。而这两方在这政治议题上(2017年全港民选特首)已经没有可以谈判和妥协的中间点。而若要找到双方都能接受和双方都能妥协的中间点,那双方必须跳出这单个特首的框架,在更大的可行范围中寻找中间点。

这要兼顾双方的根本利益。对北京的中央政府说,港府不要出现对中央在大陆统治权上和军事外交上的干涉,其它中央还是可以容忍:所谓的一国两制。对香港人来说,香港人需要一个向香港大多数人负责(或对香港人选票负责)的政府(也就是特首)。这两点实际上并没有很明显的冲突。冲突的起源在于双方的不信任。

要解决这问题,需要建造一个机制让双方的行为在关键的时候有一个政治架构上的约制,这样双方都没法过界,可以各自为安。这也就可以是这次香港政治危机的中间的双方可以协商妥协的那个点。

这个政治机制,或这个中间点,可以是增设“香港市长”这一政治上的角色。“香港市长”是名义上的香港政府最高领导人,又中央政府指派,或有1200名中央政府选择的小范围香港人选出(像现在的香港特首的选举)。香港政府的日常工作和政策制定有“香港特首”负责。“香港特首”有香港全民投票选出。”香港市长“像是董事长,”特首“像是CEO(anyway, 香港特首现在的官方英文名就是 Chief Executive)。”香港市长“代表北京的利益,”香港特首“代表香港的利益。

两个角色的权力可以协商到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程度,但基本是”香港特首“负责管理香港的日常事务和与香港市议会合作制定政策,”香港市长“对涉及到中央对内管制和军事外交上的政策的发布有”否决权“,这样可以保证香港不会成为外国势力反对大陆管制的桥头堡。

如果这能被双方接受和实现,至少香港可以保持一段时间的繁荣安定,实现一国两制和50年不变的基本法的根本理念。


你的意思是派一个市党委书记?
 
你当我党是摆设啊
不是摆设,对一些它认为重要的东西有否决权。这否决权很重要。被否决的议案就没法施行。
 
你的意思是派一个市党委书记?
那不是。“香港市长”没有国内一个城市的党委书记那么大的权。他不能做什么,他只能在极其重要的事情上宣布别人不能做什么。
 
上面两位的回帖有意思。我的建议就是你们两位观点中的中间点,双方利益可以妥协的点。
 
市长不伦不类,应该叫香港总督
问题是当初讲好港人制港。普选已经是耍赖。再要派官,那样不叫妥协,而是彻底毁约
 
那不是。“香港市长”没有国内一个城市的党委书记那么大的权。他不能做什么,他只能在极其重要的事情上宣布别人不能做什么。
加拿大总督?
共产党党委书记?
 
市长不伦不类,应该叫香港总督
这不是避免有人对这总督带有英国殖民时代的味道的敏感嘛。当然名词完全可以商量。
 
我觉得这种事情不能双赢,还是有一方输比较好
 
那不是。“香港市长”没有国内一个城市的党委书记那么大的权。他不能做什么,他只能在极其重要的事情上宣布别人不能做什么。


瞧你这话多矛盾。
要阻止别人做某事, 他必须做些事。
比如有人搞政变, 他要报告军委主席下令镇压,等等。
 
没有中间道路可走,没有双赢。
 
瞧你这话多矛盾。
要阻止别人做某事, 他必须做些事。
比如有人搞分裂, 他要报告军委主席下令镇压,等等。
:cr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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