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自己减少麻烦,想问一下:
1. 如果是停在HD的趴车位,先去别的店买了东西,再进入HD买东西,回来发现有这种罚单,停车时间也远未到3个小时,那么这张罚单,和HD有没有道理可讲?能不能出示购物收据要求撤销罚单?
2. 如果是停在HD的趴车位,先进入HD买东西,再去别的店买东西,会不会被HD以“后来不再是HD顾客却依然还占用HD停车位”的理由开具罚单?如果回来发现有这种罚单,停车时间也远未到3个小时,那么这张罚单,和HD有没有道理可讲?能不能出示购物收据要求撤销罚单?
3. 在那个敏感地带,说起几十年斗智斗勇培养出来的商家们,上述两种情况是不是所有别的商店也会一样严格开具罚单?是不是都没道理可讲,你就是有3小时以内在其商店的购物收据也白搭?是不是别的商店和HD一样都是手握合理的、对他们有利的法律解释?是不是任何执法机构都支持并认可下面两种情况中任何一种情况下,店铺都可以给停车者开具罚单,使之没有申诉成功的可能?
a. 停车者停车后没有首先进入停车位拥有者的店铺购物,而是先去别的商店买东西然后才在停车位拥有者店铺购物,然后在3小时以内开车离开停车场了。
b. 停车者停车后虽然首先在停车位拥有者店铺购物了,但是之后没有将车开走就直接到其他店铺购物,然后在3小时以内开车离开停车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