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外面跑步,一只狗就冲着我跑过来。我对着那狗喝了一声,把那狗给吓跑了。然后我就对这个狗的主人说,你这个狗应该拴上溜的,这是public area。结果那丫头比我还恼火,她说她了解她的狗,不会咬人的。然后还反过来教训我要对动物nice,真是岂有此理!
其实这种事情已经遇到好几次了。本来我也不是个怕狗的人,但是我有一次在外面散步的时候,真的就有一只狗不声不响上来就咬了我一口。从那以后我就觉得,动物就是动物,真的不能把它们当人看。
而且上次我被狗咬那一次,是一对夫妻在遛狗。那个狗把我咬了之后,那个男主人还可以,说了几声对不起,把他家的电话号码给我了,又给我看了一下他那个狗的免疫证,并告诉我有事情可以和他们联系。但是那个女主人从头至尾就没有一点歉意,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真是很讨厌。
我知道在很多老外眼里,他们认为亚裔怕狗就是不喜欢动物的表现。这种观点真的是愚昧,说明他们自己没知识,根本就不了解亚裔,不了解东方,更不了解人和动物之间是有区别的。遛狗可以,但是在public area, 你是应该把它们拴上的。要知道,你了解你自己的狗,但是别人不了解你的狗。。所以现在在外面散步经常被狗吓一跳。![]()
你应该打311,叫 city bylaw 来开罚单。
没有牵着狗绳在公众地方遛狗是违法的。参见 By-law No. 2003-77
http://ottawa.ca/en/residents/laws-...ecting-animal-care-and-control-law-no-2003-77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
差劲的人很多。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你就直接跟他们说,“你们别走,我马上这就挂311,让市政府来决定”。
在公共场合不拴好狗是非法和没有道德人的表现。
告诉你一个最有效的办法: 给311挂电话,就说在某个地方经常有人不拴狗给周围居民造成麻烦,希望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