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在美中国游客坚持按胸10分钟救活心脏病老外

你应该知道“报道”和“炒做”的区别。你看看现在国内各大媒体对唐子人先生的报道,兴奋得象是被摸到了G点。
救人的老外医生为什么被称作英雄?一定是有人兴奋了才称他为英雄,按你的意思那就是炒作。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

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我们不能责怪法官,法官的回答没有错。我们也无法责怪孕妇和家属,人家也是在利用法律。错的是这个扯淡的法律。 我的心哇凉哇凉,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改变不了这个扯淡的法律,我们就必须改变自己。以后出了医院的大门口,我们就不再是医生了。大街上血流成河,也与我们无关了,因为法官都说,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就是非法行医,需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我们承担不了。

http://www.guokr.com/question/565686/


南京地区的法院,总能搞出些历史丰碑式的判决。
 
救人的老外医生为什么被称作英雄?一定是有人兴奋了才称他为英雄,按你的意思那就是炒作。

你的回贴,证明了你也被摸到G点。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



http://www.guokr.com/question/565686/

假新闻,辟谣贴在此: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06/29/c_1111365016_3.htm
造谣者在此: http://js.xhby.net/system/2015/02/12/023709692.shtml
 
你的回贴,证明了你也被摸到G点。
这楼里你的帖子多还是我的帖子多?你好像被摸了b&jj了。
 
我也觉得奇怪,南京法院怎么不吸取上次的教训。


吸取什么教训?
人家判的是对的。
那个姓彭的后来说了实话。
 
最后编辑:
@向问天

向问天, 你欠给中国法务工作者一个道歉。
同时,你欠给CFC这里,以及全世界所有看到你这个帖子而受欺骗的人一个道歉!


你就扯吧
我也是受害者
 
吸取什么教训?
人家判的是对的。
那个姓彭的后来说了实话。

在这个事情上,我一直认为姓彭的撞了人,但南京法院的判决书,是亮点。
 
前段时间看了急诊室的故事,对急救有了一些认识
这医生应该是胸外按压10分钟,专员人员到,除颤仪到除颤救活 ,但没有那十分钟的按压,应该难以救活
 
救人当然是好事, 我只希望他如果在中国看到一个农民工同胞倒下也会这样的去积极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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