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请教: 身后安排

傻子卖这个保险。:D

这条村长解读有误. 人寿保险对自杀的情况有专门条款, 一般来说是在合同签署两年之后自杀的话是可以获得全额赔偿的.
 
在去世前将这些全部 “馈赠”。
 
这条村长解读有误. 人寿保险对自杀的情况有专门条款, 一般来说是在合同签署两年之后自杀的话是可以获得全额赔偿的.

我没有研究,拍脑袋想的。呵 :p

嗯,反正是死了。
 
在去世前将这些全部 “馈赠”。

我知道当地人有几个这么干的,儿女一刀都没给。他们认为该给的都给过了,子女们也不需要这钱。
 
我没有研究,拍脑袋想的。呵 :p

嗯,反正是死了。
村长可不兴乱说话的。。。:D 回头没保险你去喊捐款?
 
村长可不兴乱说话的。。。:D 回头没保险你去喊捐款?

我死前搞个“人生告别会”,自己为自己募捐。:)
 
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人是不上税的,但rrsp如果继承人有工作收入,rrsp 将来取出还是要上的,你如果提前变现,那立遗嘱的人按收入上税。
没有遗嘱,即使是唯一继承人,立遗嘱的人好像有些是交费的,但不一定是税,这个你要问律师。
这些问题你要找律师和税收顾问问。立个遗嘱几百刀到一千,还是值得的
 
最便宜的方法是去商店买现成will的表格,找两个无利益冲突的人一起见证并签字。
尽管如此,很多老外还是选择花几百请律师弄。我一老外朋友花了大概五百,而且她是第二次修改遗嘱,哎!
 
首先,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在过世的人没有遗嘱,必须由政府来决定财产分配的情况下,政府要收一个费用,大概是财产的百分之二?
如果 RRSP 的受益人是配偶,帐上的钱直接转到配偶的 RRSP 里, 政府不收任何税。如果受益人是子女,则把全部的钱全算成过世人当年的收入,计算所得税。
其它账户上的现金和投资,要根据遗嘱来分配。
在书店里买来的WILL 表不能直接用。安大略省的法律不认。但手写的遗嘱是有效的。你可以在网上找到符合安省遗嘱的样板,填上自己的内容,然后全文用手写一遍,请两个朋友做证,就是有效的遗嘱了。
 
ZT:这个帖子讲得满清楚。

加拿大财产转移的若干方式和遗产继承顺序一个人走完他的人生之路,辛劳一辈子所积累的财富总是希望在百年之后,留给自己的至亲至爱,但在加拿大,财产如何继承,却大有讲究,怎样让自己百年归去时能够安宁,安排好自己的财产值得关注。

财产继承的第一种方式是按遗嘱继承。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都可订立遗嘱,指定去世后财产由谁来继承,遗产如何在继承人间进行分配,遗产委托谁来进行管理等多项事宜。如果准备好了遗嘱,也有遗产管理人,当当事人不幸离世后,就可以依据遗嘱进行遗产的分配。不过,在遗嘱执行前,需要进行遗嘱验证,即通过法庭证明遗嘱的有效性及遗产分配在法律上的合理性,遗嘱验证需要交纳手续费。在安省,手续费的标准是:遗产价值在50,000及以内,每一千元,交5元手续费,遗产价值50,000之上的部分,每一千元,交15元手续费。如何当事人有一百万的遗产,大约需交1,4500作为验证费用。

那么,如果没有遗嘱,是否就可以避免遗嘱验证费用呢?如果当事人离世时没有遗嘱,那么遗产仍需要通过法庭按当事人居住省份的法律进行分配时,仍然避免不了遗嘱费用。如果由法庭来进行分配,结果可能不一定符合当事人的意愿,比如想留一份遗产给父母,按安省法律可能不能如愿以偿。在安省,根据现有法规当事人的财产将按以下几种情况分配:

当事人有配偶,无子女:财产全部留给配偶;当事人有配偶及一个子女:遗产的第一个二十万给配偶,余下的由配偶及子女平均分配;当事人有配偶及多名子女:遗产的第一个二十万给配偶,余下三分之一留给配偶,三分之二留给子女,由子女平分;当事人无配偶及有一个或多个子女:全部由子女平分;当事人无配偶及子女:按顺序将全部遗产给予血缘最近的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旁系亲属;无血缘亲属:遗产归省政府。

财产继承的第二种方式是通过指定受益人自动继承。采用这种方式,不需要经过遗产验证程序。通常人去世后留下的财产称为遗产,即Estate。但并不是人去世后所有留下的财产都称为遗产,都需要交遗产验证费。安省法律规定当事人的人寿保险,保本基金,注册退休金RRSP,RRIF等资产在拥有者去世后,由指定受益人直接继承。因此,为了更好地将遗产留给你想留的亲人,购买人寿保险并指定直接受益人能保证遗产按照当事人意愿转移。另外,人寿保险赔偿是免税的,保单如有指定受益人,赔偿额不会作为遗产交纳遗产验证费。

财产继承的第三种方式是采用联名账户,如联名房产,联名帐户等,一方去世后,自动转到另一方名下。采用资产联名持有(Joint Tenancy) 的方式,配偶双方各拥有一半的资产,若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可拥有整个资产。联名账户的缺点是,如果与子女开设联名帐户,父母可能会失去对资产的控制权。比如联名帐户的存款子女可以全数取走。如果房产与子女联名,子女可以卖出自己拥有的份额,子女结婚后离婚可能失去部分房产份额。子女拥有的份额也可能被债权人追讨。

第四种方法是将资产转入信托,指定配偶或子女作为受益人。信托的缺点是法律手续比较复杂, 费用较高。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