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吗?如果有,我在这里更正。猥褻和調戲也属于性侵的一种。我记得这位是月林顿,手指进入不算性侵。
感觉家长有点傻,其实最重要的是消除孩子阴影。家长应该不让孩子去被折腾,也没有必要在网上喊破嗓子•所以,对Child Molestation 怎么严惩都不为过,就是必须有个令人胆颤的高压线
那个小女孩一辈子会和这个阴影Struggle
小女孩如果真象文中所说,画下体很逼真,那么要审查其父了,接合孩子玩了爸爸妈妈睡觉游戏。。。6岁孩子看一次下体能画逼真吗
不过,我十分怀疑此文的公正性。。。我相信12个陪审员的智商不会低于CFC群众,陪审员接触到的此案信息比我们多吧
在美国,每个人一生中总有一次机会被点名做陪审员, 要INTERVIEW,然后经过筛选, 一经被选上做陪审员的会给个编号,例如你排在15号,那么是一个预备陪审员,要是有一个人没办法出席,那么,你会被补上去。
虽说陪审员都是普通人,也并非每一个人都能被选上的。
谢谢回答。
对于你的12岁的童年的遭遇,本人深感到同情,也很抱歉,再次勾起你不愉快的回忆。
而我所问你,看似和本案无关,但实际上,却有着一重关系叫做“记忆”,一个人,如果没做过一样东西,假如TA说了谎,那么若干天或若干年后一定会忘记。人对某件事的有着长期或不可磨灭的记忆,那是因为那件事对TA有着特别的意义或是深远的影响,再例如,我问你能记得12岁那一年所发生的所有事情,你一定不会记得,你就算记忆力再好,也不可能记得你12岁那一年所发生的所有事情。
而一个6岁的孩子,能多次说出同一件事却并无出入,你相信是大人教的吗?
再有,她能画出那男人的那私处,如果不是她亲眼所见,她能画得出来吗?OK,诚如某些人的推测是这对父母对这位张搬家的陷害, 请问,一个小小的孩子,如果不是对着一件事有着极度的好奇,能有那么深的印象把那个东西画出来吗?
张搬家成功说服了向大妈。老向,您故意装傻吧?
大叔是在告诉大妈们,性变态者不能看外表,不能按大妈们的性经验性爱好来判断合理与否
大叔们只给一个反例就可以说明外表好,勤劳的人也有性变态,您忽视了您擅长的逻辑
大叔们之所以选择相信6岁女孩的话,是因为大叔们相信法律大于相信张搬家的所谓口碑
那个女孩在事发后马上被警察带去儿童心理医生那里问询了2小时。。。2小时的专业问话,您认为一个6岁的孩子可以欺骗专家和警察吗?
就算那个医生的智商情商和专业知识不足,被6岁孩子骗了,那个6岁孩子还要在以后一年多欺骗成功检察官,法官,陪审团
而那个50岁的张搬家,却说服不了检察官,法官和陪审团
感觉家长有点傻,其实最重要的是消除孩子阴影。家长应该不让孩子去被折腾,也没有必要在网上喊破嗓子•
哦,还有,张搬家可以去上诉。
这一点是一样的没错。。。我前面就回答您了,陪审团不是神,判断错误不是不可能。。。法律给嫌犯上诉的权力当然有区别
哪有两件完全相同的事。
但是因为儿童性骚扰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这一点是一样的。
这一点是一样的没错。。。我前面就回答您了,陪审团不是神,判断错误不是不可能。。。法律给嫌犯上诉的权力
这里,我没时间和精力再来仔细阅读陈案,简单讲,撤诉是因证据不足,陈是否清白只有他自己知道。。。这里,我尊重法律判决,不再深入
老向,这个案子不同,从张搬家进入女孩子家不到一小时就报警了,他们两家以前不认识无恩怨,不存在女孩家构陷张搬家的动机
即使想构陷,女孩家父母能事先知道张搬家有阴部炎症吗?
就算知道张有此病,女孩父母能事先猜到张搬家会在他家脱去裤子不关门检查阴部吗?
就算女孩父母是神仙算到张搬家会脱裤子看阴部不关门,他们会拿自己6岁女儿一生声誉来犯险吗?
是呀,这家长是傻!网上的舆论导向她能控制的了吗?就算她哭干眼泪,喊破嗓子,也有人认为她女儿撒谎!她没必要去计较这些,还不如好好保护女儿。再说,张搬家已经收监,不管做没做,他已经收到小孩父母认为的惩罚就行了。在跳着脚的指天发誓张搬家做了,她女儿没撒谎,其实对她女儿并不好,因为她女儿也开始注意公众对她有没有撒谎的问题。从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和事后父母的反应,她母亲并不懂得怎样做一个好母亲,最大程度的保护孩子。把孩子留给搬家的陌生人,才使得性侵有可能发生。。。事后又不懂得保护孩子的心理和感受,自己在网上发泄情绪。感觉家长有点傻,其实最重要的是消除孩子阴影。家长应该不让孩子去被折腾,也没有必要在网上喊破嗓子•
哦,还有,张搬家可以去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