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从犯罪心理学谈张案

楼上这篇大意不错。 请不到好律师,还坚持无罪辩护,十分愚蠢。牢底做穿也是自找的
碰到这种大案时候,不肯倾家荡产,还想着给把儿子大学学费省出来,那里会有人捐钱给他打官司。
 
最后编辑:
但那女孩的证词是,张动手了。

这个证词是指小女孩回答她妈妈那段话里的内容吗?

在法庭上被法官采用的证词,小女孩多次接受询问的内容,好像都没见到公开,旁观者这样很难下判断的。

网上女孩父母的言辞及张搬家的说辞都仅供参考质疑
 
这个证词是指小女孩回答她妈妈那段话里的内容吗?
在法庭上被法官采用的证词,小女孩多次接受询问的内容,好像都没见到公开,旁观者这样很难下判断的。
网上女孩父母的言辞及张搬家的说辞都仅供参考质疑
正是这意思。在那种环境下,随时都有人来往,露阴癖发生的可能性大一些。感觉脱裤子,动手,的可能性真的很小。
也许陪审团的人在亚特兰大,见过的激素水平较高的其他族群的人的冲动型行为多了,认为人们(特别是干搬运等等体力活的)都如此?
说起来可怜,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华人在这边都只能干体力活。
总体一句话:对小女孩性侵(不管程度如何),都是变态。而变态不可能在这么多年里只有这一次实施。所以,如果张搬家 真是如此,应该能找到以前的记录或可疑行为。那就烂在牢里吧。
反之,从其辩护方面,如果能找到各方面 在各种容易发生性侵的环境下,张却从未有 过界行为的 人证 或其他证明,也许对上诉有很大帮助。
 
最后编辑:
哈哈,我家宝贝还没有六岁呢。
问:乖,洗脸了吗?
答:洗了;
问:抹香香了吗?
答:抹了。
来,妈妈亲一下!
去!洗脸去!
然后小家伙悻悻然去洗脸了。
:)
那是小孩子没有时间的概念,不算是撒谎。如前天洗脸了,上个星期抹香了。
以前有心理试验,给一群几岁的孩子每人一颗糖,说是明天吃。可是80%的孩子当时就吃了,其余的孩子当天就吃了,没有留到第二天的。
 
只要花费比28万少那就是大胜利!
真是一个吝啬鬼,少一分钱都是大胜利。
据亚特兰大的网说,人们的反应意见也是两极。看来还得折腾。
 
真是一个吝啬鬼,少一分钱都是大胜利。
据亚特兰大的网说,人们的反应意见也是两极。看来还得折腾。
不管人们对此案的反应意见有多大,张搬家自己要有翻案的决心和意愿。如果他不想做什么,愿意把牢底坐穿,别人又能咋样呢?
 
最后编辑:
不管人们对此案的反应意见有多大,张搬家自己要有翻案的决心和意愿。如果他不想做什么,愿意把牢底做穿,别人又能咋样呢?
玉儿,不管观点怎么样,这里只有你讨论问题是真诚的,有很多人是夹带日常观念的私货的,不过就是又一次发泄的机会。
 
张搬家既然不认罪为什么还要接受25年的牢狱,难道不知道25年在人的一生中意味着什么?他还是做了什么吧
 
玉儿,不管观点怎么样,这里只有你讨论问题是真诚的,有很多人是夹带日常观念的私货的,不过就是又一次发泄的机会。
谢谢你的理解!这事本来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觉得本案疑点重重,万一是冤案,实在是冤枉好人。有你的理解,我被某些人骂成无耻的人也值了!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