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午后茶

汪精卫有才,长得也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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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山残水,满目疮痍....他的这些诗词读来很沉重,全是忧国忧民,心系天下的悲怆之情。历史上对汪精卫的功过有很多的争议,一度被被大部分中国人视为叛国者以及抗日战争中“最大的汉奸”,但历史学家为汪精卫平反的呼声也很多。

美国斯坦福大学历史教授、中日战争史专家约翰·亨特博伊尔在《中日战争时期通敌内幕》一书中称:汪政府和法国维希政府相似,“当他们认为轴心国会取得胜利时,他们设法为自己的国家在“新秩序”中取得一席较为有利的地位。当战争胜利谁属已经没有把握的时候,他采取哄骗、拖延的办法来避开日本的勒索,并且多少为自己的管辖区保持一些自治的模样。”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走投无路的日本人不得不对汪政权的势力重视起来,“汪就越来越有可能为同胞争取到生存保障,拖延敌军进攻。在享有中国物产和资源方面同日本人竞争。在汪看来,签订一些协定和条约,都是一种竞争的方法。一旦战争结束,假如同盟国获胜,反正这些条约也不过是一堆废纸而已。”“汪出走时留函给蒋说:从此以后他要挑起较重的担子,让蒋挑较轻的。究竟这封信有没有感动过蒋则很难说,但是汪在此后六年的余生里,的确是挑起了很重的担子,这一点是十分明显的。”

汪兆铭政权承认了满洲国,但也以和平交涉方式,逐一取消各国在中国的租界,例如1943年3月与日本签约收回苏州杭州天津等八市的日本租界,7月收回上海法国租界,8月收回上海英租界,十月宣布废除不平等的《中日基本条约》等。

抗日名将李宗仁《李宗仁回忆录》:说一句公道话,汪兆铭当了汉奸,却没有做积极破坏抗战的勾当。他投敌后,向与其渊源最深的将领,也未尝作片纸只字招降,如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和第五战区内第十一集团军司令黄琪翔。大义所在,汪氏也知道自我抑制。”-- 维基百科
汪精卫是大帅哥,大才子,当年舍身取义去刺杀清王,置生死于度外。

抗战胜利后,陈璧君曾经在法庭上为汪精卫辩护说:
“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但是不管怎么说,汪精卫为日本人做事,无论初衷如何,只能当作汉奸。汪精卫后来的诗词里流露出一种无奈和悲伤,我想是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大势已去,他自己只能在史册上留下一个骂名。
 
大帅哥啊。 我相信有些人会为了民族大义委曲求全,牺牲自己,无论生命还是名声。关于抗战,我们听到太多共产党的宣传,长大后走出来才可以看到一些以前完全不知道的东西,所以关于这个伪政府,说实话我只能说自己毫不了解。
我觉得人可以小事糊涂,但是大是大非上,必须明辨是非。如果不能做什么,至少可以明哲保身,不去附庸坏人。任何国家,任何时代,做汉奸都会遗臭万年。
 
我觉得人可以小事糊涂,但是大是大非上,必须明辨是非。如果不能做什么,至少可以明哲保身,不去附庸坏人。任何国家,任何时代,做汉奸都会遗臭万年。
中国文人的明哲保身,恕我直言,其实是不作为的代名词。补充一句,这明哲保身的人是没干坏事,可是也没干好事。
 
最后编辑:
大帅哥啊。 我相信有些人会为了民族大义委曲求全,牺牲自己,无论生命还是名声。关于抗战,我们听到太多共产党的宣传,长大后走出来才可以看到一些以前完全不知道的东西,所以关于这个伪政府,说实话我只能说自己毫不了解。
在那种混乱的时局下能看清状况确实不容易。汪精卫就算他是爱惜百姓,要与日本人虚与委蛇,但成立了伪政府,那就代表着屈服,还怎么谈民族大义呢?他可以辩解说是为了保全实力,谋定而后动,但是很多时候投降就是投降,关着门的时候都没有勇气跟豺狼死战,让豺狼进了门当家作主后再准备静观其变,总觉得有些自欺欺人。
 
汪精卫是大帅哥,大才子,当年舍身取义去刺杀清王,置生死于度外。

抗战胜利后,陈璧君曾经在法庭上为汪精卫辩护说:
“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但是不管怎么说,汪精卫为日本人做事,无论初衷如何,只能当作汉奸。汪精卫后来的诗词里流露出一种无奈和悲伤,我想是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大势已去,他自己只能在史册上留下一个骂名。
是的,他是应该有这个清醒的认识的。
 
在那种混乱的时局下能看清状况确实不容易。汪精卫就算他是爱惜百姓,要与日本人虚与委蛇,但成立了伪政府,那就代表着屈服,还怎么谈民族大义呢?他可以辩解说是为了保全实力,谋定而后动,但是很多时候投降就是投降,关着门的时候都没有勇气跟豺狼死战,让豺狼进了门当家作主后再准备静观其变,总觉得有些自欺欺人。
我只在中学的时候学过这段历史,但我现在发现当年学得很多东西都是被刻意的夸大或丑化了的,所以我现在都不是很相信。比如你说的不和豺狼死战,是指不抗日吗? 可是当年为阻挡日军南下,死了那么多人是不是真的呢? 那时的中国国力就是弱,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要说他故意卖国,好像也不是吧。我其实对他的伪政府如何成立的并不知道,只是对以前关于抗战的宣传持怀疑态度。我读过一个故事,讲的就是一个地主还是乡绅,为了保护本地乡亲,和日本人虚与委蛇,一直等到军队反攻,失地收复。他也被打为汉奸,但当地百姓却纷纷给他求情。结尾他还是被枪毙了。我觉得这也是大义吧。
 
汪精卫是大帅哥,大才子,当年舍身取义去刺杀清王,置生死于度外。

抗战胜利后,陈璧君曾经在法庭上为汪精卫辩护说:
“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但是不管怎么说,汪精卫为日本人做事,无论初衷如何,只能当作汉奸。汪精卫后来的诗词里流露出一种无奈和悲伤,我想是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大势已去,他自己只能在史册上留下一个骂名。

汪帅哥的进步意义在于后人知道了, 就算野心再大能力再强, 有些事情是做不得也不会成功的。
 
我觉得人可以小事糊涂,但是大是大非上,必须明辨是非。如果不能做什么,至少可以明哲保身,不去附庸坏人。任何国家,任何时代,做汉奸都会遗臭万年。

汪以往的名声和野心害了他。其实蒋节石跟毛泽东很象, 一开始党内地位不够高, 但是有兵权有政治远见, 形势判断准确, 汪的才智跟周就差了一大截了。

汪之所以要自己去做刺客,还是因为忽油能力不够强。
 
我只在中学的时候学过这段历史,但我现在发现当年学得很多东西都是被刻意的夸大或丑化了的,所以我现在都不是很相信。比如你说的不和豺狼死战,是指不抗日吗? 可是当年为阻挡日军南下,死了那么多人是不是真的呢? 那时的中国国力就是弱,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要说他故意卖国,好像也不是吧。我其实对他的伪政府如何成立的并不知道,只是对以前关于抗战的宣传持怀疑态度。我读过一个故事,讲的就是一个地主还是乡绅,为了保护本地乡亲,和日本人虚与委蛇,一直等到军队反攻,失地收复。他也被打为汉奸,但当地百姓却纷纷给他求情。结尾他还是被枪毙了。我觉得这也是大义吧。
汪精卫做了选择就只能承担相应的道义上的诘责。幸亏他这个伪政府最后失败了,否则真的很难讲会是怎样的情况。

人活着是要讲究气节的,这个没办法,有人说好死不如赖活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些,但是对外族投降,哪怕是假降,交出了手中的权利,就等于任人宰割,对于后代子孙是非常不利的,很多时候就是亡族灭种的下场。

比如印第安人被驯服后,被圈在保留地慢慢边缘化了。日本人占领台湾,台湾土著人被边缘化。明朝灭亡的时候,那么多遗老遗少想反清复明,但是因为清政府已经在位,强行管制改变汉人习俗,汉人们不得不留起长辫子,被满清统治了267年。

所以虚与委蛇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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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汪精卫一世英名,毁在最后投靠日本人上。还不如当年刺杀清摄政王时死了呢。
汪精卫刺杀清摄政王死了依旧什么都不是...也改变不了什么。
我佩服毛泽东的论持久战,不投降但也不硬拼,跟敌人耗下去,一直耗到胜利的那一天。太牛了。
 
汪以往的名声和野心害了他。其实蒋节石跟毛泽东很象, 一开始党内地位不够高, 但是有兵权有政治远见, 形势判断准确, 汪的才智跟周就差了一大截了。

汪之所以要自己去做刺客,还是因为忽油能力不够强。
什么叫忽悠能力不够强?没明白...
 
汪以往的名声和野心害了他。其实蒋节石跟毛泽东很象, 一开始党内地位不够高, 但是有兵权有政治远见, 形势判断准确, 汪的才智跟周就差了一大截了。

汪之所以要自己去做刺客,还是因为忽油能力不够强。
按高晓松的说法,北洋军阀的那些人还不错,吴佩孚,段祺瑞那些人,下台之后,无权无势,日本人请他们出山,他们没一个出来做汉奸的。好像吴佩孚就是因为不答应给日本人做事,后来死得不明不白的。
汪精卫年轻时大概真是血气方刚,书生气足,我觉得那时的汪不是忽悠能力不足,而是真的热血青年。
汪精卫做不了周恩来,他不是能久居人下的人。周恩来不但甘居人下,而且他的忍功谁也比不了。
 
汪精卫刺杀清摄政王死了依旧什么都不是...也改变不了什么。
我佩服毛泽东的论持久战,不投降但也不硬拼,跟敌人耗下去,一直耗到胜利的那一天。太牛了。
的确是,即使刺杀成功,革命也未必能提前实现。但是刺杀成功了,汪必死无疑,对汪来说,就会成为一个人人敬仰的英雄人物,而不是后来的汉奸了。
 
高晓松:别叫我诗人,叫我游子吧
文/高晓松

我不愿意让别人称我为诗人,还是称呼我游子吧,我觉得我配得上这两个字,而诗人我实在是不敢妄称,我觉得诗是需要看尽了所有东西才能写的。

对我来说,我觉得拿起笔来就写的几个长短句,那只能叫作小品。但是真正的诗,一定要看透了世间种种以后才能写,因为诗就是用来看透世事的。

人可以看不透就拍电影或者写歌,但是诗就是用来把事情看透,所以自己要有能看透世事的眼睛。所以我觉得我还没到那个境界,我虽然偷偷摸摸地也写诗,但是写完了以后连我经纪人都说,还是不要出版了吧,说这好像对你形象不太好,我说既然经纪人都这么说了那就算了吧。

也许有人会说,我的经纪人的审美标准未必准确。可是不管是哪一种东西都是要给大家看的,音乐也好,电影也好,诗也好。如果你不拿出来给大家看,即使你在青楼里写的,还是希望有读者,那最后你不能给大家看的东西又何必多费周折呢?

而且我是一个不冷酷的人,就是我觉得诗人需要的第一个气质就是要冷酷。所以我弄音乐、弄电影、弄小说,这些东西可以靠温度、靠热情去创作完成,然后当然有一点才华,还有很多命比较好的因素。

但是诗人必须冷酷,就是如果你没有不够冷酷的眼睛,你就看不透,你看不透你就写不了。还有一种人看透了,但是他又不敢直面,你不敢直面的时候,那你写什么诗呢?所以我就觉得我写诗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也有可能有一天会写。



我已经很久没有那种随时能涌上心头一首特别好的诗的时候了。小的时候满肚子都是诗,那时候专门有一个笔记本看见什么诗抄什么诗,抄了厚厚一大本,然后看见顾城的那首诗“小巷又弯又长,没有门,没有窗,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

然后现在越来越没有这样的时候了,我觉得现在能配得上跟诗对应的东西太少了,你看不见什么东西是具有诗性的,或者配得上一首诗来描述的,真的没什么东西。所以现在想想都是流行歌词,经常看一个东西想起一句流行歌词了,毕竟现在是一个很娱乐的时代了。

诗歌在我心里有很神圣的地位,我认为它是七大艺术之首。当然了教科书上说七大艺术是从建筑开始排的,建筑、雕塑、绘画、音乐、舞蹈、诗,然后电影排最后。这可能是从诞生的时间相对的。

因为人类最开始只有建筑,其他的都是后来。我觉得诗是应该排第一,就是如果按照离心灵的距离的话,就是所谓的远方吧,就什么东西最能代替最远方,那一定是诗排第一位的,诗能带你去最远处,然后才是音乐。

然后才可能是绘画,然后才是建筑,虽然我们家全是搞建筑的,我妈、我妹都是搞建筑的,但是我一直觉得建筑是另外一回事。可能因为我对空间艺术不是很熟悉,我自己对时间意识就是所有需要在时间流逝中展现的艺术,有节奏的包括音乐、电影、文字、诗等,我自己都还比较喜欢,而且有感受。

我看到现在卖好几千万甚至一个亿的那画儿,它们偏偏就是我特别看不懂的那种,就是大粗条往那里一放,看了就不知道什么意思。

其实我现在也能背出很多诗,但是我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诗,也就是说今天我想起来,还能觉得特别的,唯一的一句就是我觉得北岛有一句诗到今天我还是能够感受到那种东西。比如我小的时候,我老觉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有点儿意思。



年轻时的高晓松长发飘逸的派头、叛逆不羁的性情,可谓是代表性的文艺青年

可是真正我体会了人生,我体会了很多东西、看透了很多东西,是我到40多岁的时候,就不觉得这样的诗是很好的,因为我不觉得总结性的诗是很好的,我觉得只有特别凌厉的那种。

比如说我现在还能喜欢一句就是“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我觉得特别好,远方其实就是只有远没别的东西,就是天天向往远方。

远方有多远呢,其实就是一无所有,我觉得这句还行,就是因为我真的去了很多地方,我大概只有两次清楚地感觉到,这个地方就叫远方。不是因为距离,是因为离你自己心灵的距离很远。

有一次是在厦门,那是一个雨天,我背着包,看着我几乎一个字都看不懂的公交站牌,不知该何去何从。还好当时认出了站牌上厦门大学的字样,便果断上了公交车去了厦大。

接着就邂逅了我日后总念念不忘的那段美好生活,以及曾给我巨大支持并谈了四年恋爱的女朋友。我还记得当时闻着那座城市陌生的气味,我突然觉得,哦,原来远方就是这儿啊,这个地方就是远方。

接下来的种种际遇都让我感觉我是最幸福的人、最幸运的人,因为我还能曾经到过远方,偶然中闯入我生命中的那些人,在我心底留下了最深的印象。以至于20年后我们依然往来,感情依旧。

只是厦门大学早已变了模样,曾经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不见了,那是我多么留恋的味道,记忆中那些小吃比现在的任何珍馐都美味;曾经蜗居过的小村子也高楼林立,失去了我记忆中的容貌。

那是我多么魂牵梦绕的地方,虽然生活条件不好,但是因为有了那么多和我一样有梦想的人,所以虽是寒舍但也有温暖。

你们想,这事儿多有意思,后来我天天坐飞机飞来飞去,今天去这儿,明天去那儿的,我也不觉得是远,我从来不觉得纽约是远方、巴黎是远方,但是我第一次到了厦门的时候,我突然就觉得,哦,在这儿,原来远方就在这个地方。



来源网络:《与青春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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